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張尚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張尚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尚華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搞封建迷信,沉溺享樂,追求低級趣味,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公款旅遊,公車私用,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安排打高爾夫球,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親屬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報銷,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於被“圍獵”;購買、使用偽造的學歷、文憑;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張尚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尚華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巴中市第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尚華簡歷

張尚華,男,漢族,1964年10月生,重慶江北人,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6年7月至1990年9月,任西南石油學院管理工程系輔導員、團總支書記;

1990年9月至1992年7月,在西南師範大學政治專業學習;

1992年7月至2008年7月,在西南石油大學(學院)工作,歷任研究生部團總支書記,學校團委副書記,化學工程系黨總支副書記,計算機科學系黨總支副書記,學校辦公室副主任,黨委辦公室副主任,機關黨總支副書記,機關黨總支書記、黨委辦公室副主任、校長辦公室副主任;

2008年7月至2008年9月,任廣元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廣元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黨委書記、主任;

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任廣元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黨委書記、主任,旺蒼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任旺蒼縣委副書記、縣長,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黨委書記;

2011年6月至2011年7月,任旺蒼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任旺蒼縣委書記、縣長;

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旺蒼縣委書記;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巴中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6年1月,任巴中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四川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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