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四川:鄉鎮事業單位可專項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我省規範事業單位公招徵求意見稿公佈

本報訊(記者 劉春華)我省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可拿出一定崗位面向“三支一扶”志願者、大學生“村官”、西部志願者、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進行專項招聘。記者近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為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行為,省人社廳研究起草了《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並於8月10日至30日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調(流)動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外,都應實行公開招聘。”省人社廳相關人士介紹,徵求意見稿指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同時,事業單位在設置招聘崗位條件時,不得設置指向性、歧視性及與崗位無關的其他條件,專業設置須與招聘崗位相匹配。

在學歷和開考比例方面,徵求意見稿指出,除有行業准入規定的情形外,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的人員,應當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應聘工勤崗位的人員,應當具有高中或中職(含中專、技工校)及以上學歷。報名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於3:1,特殊崗位可放寬到2:1。民族地區、貧困縣和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可適當降低。

此外,民族地區、貧困縣和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可拿出一定崗位面向“三支一扶”志願者、大學生“村官”、西部志願者、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退役士兵、隨軍家屬、殘疾人進行專項招聘。涉及國家、省重大改革事項,需進行專項招聘的,由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研究提出方案,報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後實施。

社會公眾如有相關意見,可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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