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穴法院宣判陳天平等8人惡勢力團伙案


湖北武穴法院宣判陳天平等8人惡勢力團伙案


12月6日下午,武穴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天平、伍藝芬、陳可夫等8人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對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八個月,並處以罰金,被告人陳天平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二十三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08年起,被告人陳天平、伍藝芬二人在某村承包土地期間,利用挖機非法取土出售,或製成紅磚出售,非法牟利7.816萬元,佔用林地、耕地88.65畝。此外,被告人陳天平、伍藝芬二人在未獲得審批的情況下,非法開發商品房總計5368平方米出售,獲利134.2萬元。自2011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陳天平、伍藝芬等7人在村鎮逞強耍橫、擾亂村委會選舉和其他社會秩序,尋釁滋事犯罪9起;2013年4月,被告人陳可夫等5人持械聚眾鬥毆犯罪1起。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天平、陳可夫等8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是惡勢力團伙。被告人陳天平、伍藝芬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農用地大量毀壞,其行為均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告人陳天平、伍藝芬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被告人陳天平、伍藝芬等7人逞強鬥狠,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陳可夫等5人持械聚眾鬥毆,其行為均構成聚眾鬥毆罪。經綜合考量,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湖北武穴法院宣判陳天平等8人惡勢力團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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