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判決後積極搭橋,服務鄉村振興

武穴:判決後積極搭橋,服務鄉村振興

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四望人民法庭在判決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中,積極延伸審判職能,促成原被告達成新的續包協議,為當事人解決了實際需求,獲得了群眾的點贊。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11月,大法寺鎮某村村委會將該村287畝土地發包給李某兄弟承包經營,其中包括張某兄弟於2001年承包的41畝魚池。李某、張某兄弟雙方協商由張某兄弟繼續承包該41畝魚池至2013年12月,按每年每畝100元承包費支付給李某兄弟。

2013年底,李某兄弟要求張某兄弟將土地承包費提高到每年每畝500元,雙方產生矛盾,張某兄弟停止支付該土地承包費,但繼續佔用、經營該41畝魚池。2018年10月,李某兄弟遂到法院起訴。

2019年1月,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土地承包關係,由被告張某兄弟向原告李某兄弟支付拖欠的土地承包費61500元。判決後,雙方均服判。張某兄弟向法庭表示希望能續包一年,徹底清理魚池內的魚蝦資產。為減少當事人損失,法庭積極聯繫李某兄弟做工作,最終雙方達成續包一年的協議,張某兄弟當場支付了當年的承包費,雙方都表示滿意。

近年來,武穴法院主動把化解鄉村矛盾,助力鄉村致富作為長期目標融入審判、執行工作中,加強與黨委、政府、社區、村委會等相關部門進行對接,建立了良好的聯動共建工作機制,以定期走訪、巡迴審判、普法宣傳等方式積極參與服務經濟大局工作,為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提供了高效、便捷、優質的司法服務,有力地推進了鄉村振興戰略。

(高敏 張建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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