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一對夫妻致人重傷,雙雙進"班房"!

菜農朱某夫妻在江家林菜市場賣菜,因他們的貨物擺放到過道上影響了行人,菜市場管理人員讓其擺到自己的攤位,但朱某夫妻不但不聽勸阻,還動手將管理人員脾臟打破。昨日獲悉,朱某夫妻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換來了牢獄之災。


武穴一對夫妻致人重傷,雙雙進


11月3日早上7時許,武穴市江家林菜市場的管理人員朱保安與同事對菜市場例行巡查,發現菜農朱某將其攤位的貨物擺放到過道上,給過往的行人造成了不便,朱保安於是就讓朱某將貨物擺放到自己的攤位內,朱某沒有聽從管理人員的勸說,朱保安氣憤之下就用腳將朱某擺放在過道上的泡沫箱子踢翻,這一下引發了導火索,朱某與其妻子伍某夫妻齊齊上陣對著朱保安進行毆打,但沒想到朱某夫妻在一時衝動之下竟將朱保安的脾臟打破,事後朱保安在醫院接受了脾臟摘除手術。經司法鑑定,被害人朱保安脾臟切除,系重傷二級。
青林派出所接到報警後,所長阮自成高度重視,指令辦案民警洪丹、向偉迅速查清案情,快速偵破案件。辦案民警趕至現場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掌握了第一手的人證物證。11月6日,民警將打傷朱保安的朱某夫妻抓獲。
據朱某夫妻交代,打架當天早上,他因生意還沒開張,心裡正憋著一肚子氣,恰好朱保安過來指責,於是就將火氣全部撒到朱保安身上,等事情發生過後,他們夫妻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大錯,但此時悔之晚矣。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朱某的妻子伍某被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
打架的起因一般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口角生隙繼而動粗,而結果換來的是金錢的損失或牢獄之災。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有話好好說,忍得一時之氣,免得百日之憂。
在此,民警曬了一張打架成本的清單: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罰款+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賠償金+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經濟賠償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心情沮喪鬱悶+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朋友擔憂+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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