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所屬機構頻頻遭罰:違規違法亂象叢生


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所屬機構頻頻遭罰:違規違法亂象叢生

中國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

魯網12月9日訊(記者楊永明)員工違規辦理業務、侵佔對公客戶賬戶資金以及櫃面業務複核、授權流於形式等,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下稱工行德州分行)日前遭到監管部門行政處罰。魯網記者統計發現,今年以來中國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所屬機構頻繁被罰,內控及員工管理可謂亂象叢生。

中國銀保監會日前公示的德銀保監罰決字〔2019〕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工行德州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員工違規辦理業務,挪用內部賬戶過渡資金與侵佔對公客戶賬戶資金;櫃面業務複核、授權流於形式;未形成相互制約的崗位安排;未按規定進行崗位輪換和強制休假;員工異常行為管理不到位。”

德州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工行德州分行處以罰款45萬元,作出該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11月28日。

事實上,早在德州銀保監分局對工行德州分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工行山東省分行和旗下分支行即已多次被出具行政處罰決定,內控和員工管理“亂象”同樣重點被關注。

山東銀保監局此前公佈的魯銀保監罰決字〔2019〕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工行山東省分行因“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不客觀審慎,嚴重違背審慎性原則;部分自有理財產品名稱具有誘惑性、誤導性;代銷保險產品的宣傳資料不符合監管規定。”被山東銀保監局處以罰款20萬元。

同樣是工行山東省分行,(魯銀監)罰字〔2019〕1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工行山東省分行因“對下屬分行未能排查發現支行對公客戶營銷人員違規擔保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在員工異常行為排查等內控管理不到位的問題負有管理責任”被山東銀保監局處以罰款100萬元。(魯銀監)罰字〔2019〕1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工行山東省分行因“違規辦理投融資顧問服務、違規出具承諾函等”被山東銀保監局處以罰款35萬元。

另據魯銀保監罰決字〔2019〕1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還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因“銷售人員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代客操作;誤導或錯誤銷售。”被山東銀保監局處以罰款90萬元。

據魯網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年內,山東工行系統內還有包括工行日照分行、工行淄博分行、工行菏澤分行、工行聊城分行下屬冠縣支行、莘縣支行等先後被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另外,記者瞭解到,監管機構對銀行作出處罰的同時,相關責任人也難逃法律法規的制裁,更有甚者,某些員工因違法行為而承擔刑事責任。

在上述工行德州分行的處罰當中,據德銀保監罰決字〔2019〕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邵某某因“挪用內部賬戶過渡資金與侵佔對公客戶賬戶資金”被德州銀保監分局處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

而在此前的媒體報道中,滕州工行一支行行長因採取虛假銷售高收益理財產品、偽造理財產品協議書等方式,騙取該行客戶理財款108.86萬元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款297萬元,而被法院認定為犯詐騙罪並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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