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湖北理工學院原黨委書記鄧新華(正廳級)因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十堰市檢察院作出逮捕決定。②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俊(副廳級)因涉嫌受賄罪,被阜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轉自:正義網微博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拱墅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副廳級 十堰 人生第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