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訴苦”煤氣罐過期換氣需加收50元 燃氣公司迴應

本網訊 近日,網友“ajun421”在網上發帖“訴苦”,稱他前一天換煤氣時,燃氣公司經營點以煤氣罐過期多年為由向他收取了50元,否則不能換購。“這瓶子明明是今年9月22日我來這兒換購時換回去的,怎麼這麼快就過期了?”“ajun421”不滿地說。

據瞭解,該網友投訴的經營點為麗水市通海燃氣有限公司解放街門市部,經聯繫,一位姓姚的負責人向記者道出了原因。姚先生表示,出於安全考慮,煤氣罐確有使用期限,“9月22日他來換購的時候,這煤氣罐還沒過期,但12月1日來換的時候確實過期了。”

姚先生告訴記者,該網友來換購時帶的是5公斤的煤氣罐,但自去年12月1日起,全市的燃氣公司統一推出了12公斤的煤氣罐,5公斤的瓶子將漸漸從市面上淘汰,接下來燃氣公司各門市部也將逐漸不再購進5公斤的煤氣罐。

“50元是5公斤小瓶換成12公斤大瓶的費用,我向他解釋過的。”姚先生說,燃氣公司曾主動與該網友聯繫,表示可以將5公斤的煤氣罐換購給他,但目前該網友尚未前來門市部換氣。(來源:處州晚報 記者 朱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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