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晉新視界
銀行卡不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80萬,儲戶把錢用完了,事後銀行發現追究怎麼辦?還款,或者被追責。
櫃檯工作人員每天需要接觸很多客戶的不同需求,整天與錢打交道,稍有不慎就會出現錯誤,但是銀行通常進行每日核查,二次審核等工作,存在金額差異通常都會比較及時的發現問題。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通常會優先聯繫辦理業務的客戶進行彌補,如果遇到難纏的客戶,銀行多半會採用司法手段解決。
銀行窗口通常會放置一個指示牌寫著“離櫃概不負責”,很多人認為這是銀行自己的錯誤,那麼離櫃後我就可以不再負責了。其實是錯誤的,這造成了民法中的不當得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不當得利之債有四個構成要件:(一)一方面取得財產上的利益;(二)他方受有損失;(三)取得利益與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四)沒有法律上的依據。
一旦構成不當得利,就上升到法律層面了,不當得利的法律後果如下:
1、在不當得利之債中,不當得利認為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遭受損失的人為債權人,他享有不當得利返還以及損害賠償的請求權。
2、不當得利之債的客體是返還所受利益的給付,在給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態的不同。
3、不當得利的內容,是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和受損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
4、債權人不當得利的返還請求權。債權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所得的不當利益。當利益不存在時,有權要求返還價金。
所以,奉勸各位,不要想著天上會掉餡餅,把持住自己的內心,堅持自己的目標和方向,踏實的一步步走下去才是正途。
50計劃
我說兩件我遇到的真事。
早上我去中信銀行取款,金額4015,櫃檯小姑娘給辦的。下午4點四點接到一個電話,和我說是我存款那家中信銀行的,今早我取的4015元,有15元沒拿走。說真的,我包裡原來有零錢,後來又花了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那15元有沒有取走。我也這樣和工作人員說了。
小姑娘說,她盤點的時候多了15元,查的結果是我沒有拿走零錢。問是不是把錢存在我賬戶上。
我說如果你確定我沒有拿,可以的。5分鐘後收到15元存款到賬的信息。
另外一件事是,我去民生銀行存款,帶了5000元,第一次機器識別到2200元,存入。第二次,機器故障,把卡和錢一起吞了。沒有任何單據。
嚇得我趕快打民生銀行客服電話,客服說網點盤點後,一週後會把款存入我的賬戶。五天後,款到賬,忐忑的心終於放下。
我認為,除非收到錢的儲戶故意要把錢花光,否則,銀行當天就能發現出錯了。
這樣的錢,是不當得利,應該退還銀行。
楠楠密語
離櫃概不負責!這是中國人民銀行莊重提示,應該不只是一句空話,銀行職員打錯錢,應由職員負責賠償銀行損失,銀行流程是有幾個人核實轉賬拔款,是銀行員工個人不負責任造成過錯,不應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儲戶歸還,既然是條款,就要遵守
泰通81367506
這應該是活該!銀行的規矩就只是給儲戶定的。我曾在取款機上存18000,機器還在查錢哪,卡卻吐出來了,我急忙再查了一下餘額,整少了2000,我找來大堂經理,她的回答是你自己出的錯,銀行需要7個工作日,還要第三方證明,核實了才能確定是不我少了錢。我問她啥叫第三方,我存錢還得拉個外人給我證明唄?那儲戶的隱私咋保正!我要報警,警察就可以當第三方嗎!她阻攔我,又說她可以協調一下兩個工作日給我。我說當天事當天做,幹啥要等明天,是有貓膩吧?報警了,警察來了,她又改詞了,說正在給查哪,是我事多非叨擾警察!我留下了警官號,讓她們走了,銀行也乖乖把我的錢立馬給我了!總之,別聽她們的多少個工作日,就是拖你哪,找個種藉口來剋扣你的錢!有事找警察,那是真格的!
陽光127631379
這種事銀行櫃面員工操作根本在正常發生,為什麼呢!現實銀行櫃員操作是這樣的,一、銀行都是電腦打印操作,每位顧客在銀行開戶時已經建立基本信息資料存入電腦系統,也就是說你存入的銀行存款及利息和銀行交易發生額都會存檔,而每一家銀行都有完善的電腦和紙質、影像系統;二、銀行櫃員每天必須不少於三次以上對賬,即使再忙也會“櫃面暫停營業”業務。櫃員下崗時有會計主管親自核對櫃員賬目(現金、重要憑證、及電腦系統核對);三、櫃員受理客戶業務辦理時,要經過至少兩人以上審核、核對後簽字蓋章,同時櫃員操作辦理業務時5萬元(含)必須要經過專業事後監督運營部-授權中心授權,也就是再次審核,金額較大的要通過二次授權審核。四、銀行一整座大樓,從櫃面操作稱現金區,現金區域是銀行授權人員出入,營業大廳為非現金區都是影像高倍監視留存100天,從櫃員操作點點滴滴都非常清晰的影像錄入保存,包括點鈔機每次點張金額額度,即使櫃員有差錯也是櫃員在清點現金出現金額較少的誤差,誤差率在十萬分之一不到,所以說根根你們不用擔心。
GZ2839
我只想說,如果我拿80萬去銀行存款。我拿了卡就走了。沒查,結果過近一年去拿錢,發現只有80塊。請問,銀行會承認嗎。錄像如果只有一個月,又查不到,或者錄像被銀行刪了。我怎麼辦才能找回錢。
銀行算偷?還是算欺詐?
全國發生幾例,由於銀行櫃員機發生故障,儲戶多取錢,最後都犯法了。進去了。
其實這是他們自己失誤造成的。可是為何受傷的是儲戶,而他們自己不擔責呢。
怡冉說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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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誤存成80萬元,儲戶隨後把錢全部揮霍一空。這確實屬於銀行當中很典型的案例,800元誤存為了80萬元,需要墊補的金額數字已經極為龐大,別說櫃員負擔不起,整個營業網點也是沒有這個能力的,所以儲戶真的抱著不歸還多餘款項想法的話,那銀行只能選擇報警。銀行一直抱有先天的敵意,我個人感覺矛盾點主要是出在銀行櫃檯擺放的“離櫃概不負責”指示牌上,儲戶總感覺銀行存在店大欺客。
現在辦理轉賬、存取款等業5萬以上的都需要授權,有就是櫃員操作後,由授權員再次確認後雙人審核才能過,存800不需要授權,需要授權了,櫃員能沒反映出來?一個人(櫃員)看錯了有可能,連授權員都能看著800給80萬,那要你這個授權員幹什麼吃的?本來就是讓你把好最後一道關,結果沒起到應有的責任。把取800辦成存800的事有可能,前幾天山東發生這麼一件事,一位老大業去銀行取錢銀行辦成存錢,櫃員要第一時間查找客戶聯繫方式、地址,聯繫客戶,老大爺開始拒接還錢,後來電話也關機了,銀行也找不到地址家人都聯繫不上,最後動用警察協助,最終在警察的勸導下老大爺把多的錢返還了。再或者,把存800辦成存8000也有可能,因為系統都不會提示授權員授權,你說800元存成80萬,我認為不可能發生。
銀行櫃面有多路攝像頭覆蓋業務窗口,無論銀行櫃員為客戶辦理了什麼業務,如果出現錯誤,都會在事後認真查閱監控錄像,找出問題所在。櫃員可能對於多付儲戶錢的情況的著急程度高於少付錢的情況。畢竟小金額的現金,櫃員還可以先行墊付。但是這麼大筆錢,也不會遵循“長款歸公、短款自賠”的原則,櫃員也沒能力墊付了,這麼嚴重的業務差錯,銀行必然非常重視,無論如何也要追回這筆資金。銀行該及時查找錯誤,主動聯繫儲戶歸還長款,不要一味的以“離櫃概不負責”來欺壓客戶。人心都是肉長的,你敬我一尺,我尊你一丈。
長春同城
有權必有責,用權必擔責。①銀行工作人員處理業務失職,銀行監管失職,應該承擔全部責任。②顧客,在存款過程中,沒有威脅銀行人員必須寫成100萬,也沒有去幹擾和誤導工作人員,有何責任?③銀行採取雙重標準,自己失職,顧客全責;顧客失職,顧客全責,不論怎樣,都是顧客全責,這樣有點欺負老百姓了?④自己失職,自己承擔全部責任。這樣才是有擔當的銀行!
Alex159901267
銀行應該遵守諾言和誠信!“離櫃概不負責”……這是銀行對所有客戶立下的條規和銀法的法規,如果你去存800元銀行窗口營業員錯打成8萬元,後被你用完這錢,你不該賠退,錯是銀行職員的錯,這責任應由銀行職員負責,由他們自己買單才合理合法,如果你去銀行取六萬八千元錢,當面你不數清,回到家再數少了一萬元或其中有七八張假幣夾帶中間時,你再去銀行討公道要求補和兌換假幣,銀行會允許同意嗎?銀行這“一經離櫃概不負責”的條文應該是銀行和客戶共同享受這條文的範疇,不能只有銀行能享有此特權而針對客戶就不能享用,如果這樣,是地道的強盜邏輯!
手機用戶88092588
又來編故事,我曾經回答過這樣的問題,這是不可能的事,不要想當然地把銀行員工當傻子。
首先看800與80萬在輸入的時候差別有多大,銀行員工在輸入數字時一般都是小寫,800在輸入時是800.00,80萬是800,000.00,差了幾個零,能看不出來?800輸成8000倒是有可能。
再說,假如真的是輸入80萬,你也很難有機會馬上把錢用掉。
因為現在銀行櫃檯員工一般都是實行上下午交接班制度,中午交班要平帳交接,下午下班也要扎帳入庫,帳務出錯當天就會發現,甚至在客戶離開後就馬上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