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沒了錢也沒了,養老騙局防不勝防?三部門聯手發文:警惕這四大風險

今天,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發佈公告稱,民政部、中國銀保監會、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以養老服務名義非法集資、欺詐銷售“保健品”的風險提示:近期,一些養老服務機構、企業打著養老服務、健康養老名義,承諾高額回報,以向老年人收取會員費、床位費,欺詐銷售“保健品”等手段,實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非法集資、傳銷等犯罪,給老年人造成嚴重財產損失。

事實上,近日有多起養老騙局的案例被曝出,例如以房養老結果卻跑路、號稱預售結果卻是非法吸收存款、引誘老年人購買投資產品實質是用房產抵押借款等。方式層出不窮、變化多端,但都使得被騙老人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麗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現在有不少以保健、投資理財、養老為噱頭的違法犯罪活動,利用老年人手裡有大量閒置資金、對新興的社會信息不熟悉、缺少家人的陪伴和支持、容易輕信他人的特點,虛構事實、設計圈套,騙取老年人的儲蓄存款。而監管機構此次發文也重點提示了養老騙局的四大風險。

養老服務警惕四大風險隱患

此前騰訊110平臺發佈的《中老年人反欺詐白皮書》顯示,交易詐騙、返利詐騙、交友詐騙、兼職詐騙、仿冒詐騙、金融信用詐騙,是中老年人日常生活中最易遭遇的六大騙局。而“以房養老”這種打著養老服務的幌子、行非法集資之實的新型騙局,近幾年出現的頻率在日益提升。

此次官方發佈的公告也指出,這類活動不同於正常養老服務,存在較大風險隱患。主要包括以下四點:

一、高額返利無法實現。返利資金主要來源於老年人繳納的費用,屬於拆東牆補西牆。多數養老服務機構、企業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正當服務實體和收益,資金運轉難以持續維繫,高額返利僅為欺詐噱頭。

二、資金安全無法保障。一些養老服務機構明顯超過床位供給能力承諾服務,或超出可持續盈利水平承諾還本付息,並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等名義,向會員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證金或為會員卡充值,吸收公眾資金。大量來自公眾的資金未實施有效監管,由發起機構控制,存在轉移資金、捲款跑路的風險。

三、健康需求無法滿足。一些企業通過會議營銷、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檢查、免費體驗、贈送禮品或者不合理低價旅遊,以及電話推銷、上門推銷、網絡銷售等形式,向老年人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推銷所謂“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無法律定位,經常被採用偷樑換柱、偷換概念的手法,與合法註冊批准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進行混同,騙取消費者信任,但所聲稱的保健功能未經科學評價和審批,往往不具備保健功能,甚至貽誤病情。

四、運營模式存在違法風險。一些養老服務機構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養老山莊,或者以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項目名義,承諾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吸收資金。部分企業不具有銷售商品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費旅遊、贈送實物、養生講座等欺騙、誘導方式,採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相關機構及參與人員的上述行為存在非法集資等風險。

律師:老年人進行大額投資前應聽取專業人士建議

王麗告訴每經記者,當前社會上出現的詐騙類型非常多,主要包括養生保健型詐騙、投資理財型詐騙、收藏鑑定型詐騙、騙婚騙財型詐騙、以房養老型詐騙、電信類詐騙等,也有很多混合了多種類型特點的詐騙犯罪。“這些詐騙活動,通常都是以保養健身、養老、財產保值增值等老年人較為關注的信息為重點,有針對性地設計騙局,鼓動老年人進行投資。”

據媒體報道,運營多年、號稱長沙“唯一一家江景房養老風水寶地”的愛之心老年公寓被曝出非法吸收存款、近四千位老人損失超5億。而近日南京中院對被告人曹斌銘集資詐騙案作出一審宣判,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曹斌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曹本人此前控股了多家“愛晚系”公司,幾年間以簽訂“居家服務合同”“藝術品交易合同”等,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進行藝術品投資等為由,在多個省、市成立眾多關聯公司,以散發傳單、口口相傳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集資。

縱觀這些養老騙局,其實“套路”都非常相似:首先,深入小區散發養老服務傳單、組織旅遊等,吸引老人瞭解“以房養老”;第二,讓老年人抵押房產借款;第三,先替老人還錢,等老人上鉤;第四,引誘老年人購買相關投資產品,實質上是讓其用房產抵押借款;最後這些公司“跑路”,老人不僅房子沒了還背上貸款。

一位曾在北京某養老服務公司擔任過項目負責人的從業者告訴每經記者,一方面,老年人缺乏法律常識和風險意識,受騙後可能輕易進行大筆投資,使其喪失對自己財產的控制權、遭受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大量針對老年人的詐騙活動也產生了很多社會問題,給受騙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壓力和心理負擔。“對於我們這些從業者來說,也影響了行業生態,因此來自官方的聲音和政策都很重要。”

對此,王麗提醒道,“首先,老年人在進行大額投資前應與律師等法律相關的專業人士取得聯繫,聽取法律專業人士的建議,對投資活動的真偽、是否屬於合法投資,進行切合實際的判斷,避免因受騙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其次,應在投資專業人士的幫助下,針對不同類型的財產,多樣化選擇不同的投資理財方案,瞭解不同的投資理財產品的回報率和風險,對於高於市場普遍標準、收益極高的理財產品要有足夠的警惕。最後,在進行大額投資前,應與家人取得充分的溝通,避免因大額投資引發家庭矛盾。”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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