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发布重磅土地新政,鼓励“以房换地”、“先租后让”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今天下午召开土地政策宣介会。本次会议首次公布了《关于支持临港新片区产业、研发用地提高容积率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支持临港新片区园区平台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服务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临港新片区土地高质量利用,优化临港新片区资源配置进行制度创新。

临港新片区发布重磅土地新政,鼓励“以房换地”、“先租后让”

其中,《支持临港新片区产业、研发用地提高容积率的实施意见》目的在于促进新片区土地高质量用地,鼓励新片区各类工业用地、研发用地提容增效(含地下空间),在简化审批程序、存量用地提容补缴地价方面给予一定的协助及支持;坚持鼓励与限制相结合,以《临港新片区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估标准》为依据,开展产业绩效评估,确保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对新片区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带动作用的优质企业尽可能享受到新片区在产业、研发用地提高容积率方面的优惠政策,更好地带动新片区的产业发展。

根据该实施意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将对范围内企业监开展产业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划定A(优先发展类)、B(鼓励提升类)、C(调整转型类)和D(监管整治类)四类企业。新片区将按照评估结果,分类管理,因地施策,鼓励优质产业项目提升容积率、增加地下空间,简化产业用地规划调整程序,降低优质产业用地扩建成本等。

其中,鼓励综合绩效评估为A类、B类的企业通过提高容积率、增加地下空间开发来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于综合绩效评估为A类的企业,其提高容积率或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主体建筑的配套设施的新增建筑面积,土地价款收取比例为0;对于综合绩效评估为B类的企业,其提高容积率或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主体建筑的配套设施的新增建筑面积由企业自持且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土地价款收取比例为0。

临港新片区发布重磅土地新政,鼓励“以房换地”、“先租后让”

《支持临港新片区园区平台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工作的实施意见》则针对园区平台在新片区土地获取、存量土地收购、用地成本、物业转让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给予了一系列鼓励优惠政策,对“以房换地”、“以股换地”等创新政策做了具体描述。同时,为保证新片区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园区平台同样将实行综合评价、差别化管理政策。

据了解,“先租后让”、“先租后售”成为该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新片区可将土地以“先租后让”方式租赁给园区平台,同时约定租期及租金,租金价格不高于临港新片区整体水平,租约到期后,可选择采用弹性年期出让有条件续期方式将土地出让给园区平台。鼓励园区平台采用“先租后售”方式提供标准厂房、通用类研发物业。园区平台建设的标准厂房、通用类研发物业,可以转让不超过50%,可转让部分,直接转让的比例不得超过物业总量的30%,鼓励采用“先租后售”方式供应,在承租企业或机构的税收、就业、研发投入等指标达到临港新片区产业主管部门设定条件后,再转让物业。

临港新片区发布重磅土地新政,鼓励“以房换地”、“先租后让”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与小微企业,该实施意见也提供了一定的扶持。意见中显示,新片区将确保不少于50%部分以租赁方式,提供给高新技术企业、“四新”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等,并在租金上给予一定扶持;对于符合临港新片区创新产业发展要求的小微企业,鼓励大中型企业对其的带动效应,并在厂房租赁上给予一定的租金支持或租金减免政策。

对于工业用地的退出,实施意见也给予了创新用地政策。对于临港新片区产业主管部门需退出的工业用地,新片区鼓励园区平台以“以房换地”形式进行收购,或与土地储备中心协作,以“收储再出让的以房换地”,园区平台收购或通过获取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原土地土地权利人的工业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建设完成后将其中的部分物业转让或出租给原土地权利人。

临港新片区发布重磅土地新政,鼓励“以房换地”、“先租后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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