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通實控人因合同糾紛被凍結股份35.76%

導語ST安通稱,截至公告日,公司存在控股股東違規對外擔保22宗,存在的違規對外擔保的金額合計2,073,415,959.74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61.27%。

12月2日,資本邦訊,ST安通(600179.SH)發佈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股份被輪候凍結的公告。

公告顯示,ST安通於近日獲悉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郭東澤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合同糾紛被輪候凍結,具體情況如下:

ST安通实控人因合同纠纷被冻结股份35.76%

(圖片來源:ST安通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股份被輪候凍結的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郭東澤及其一致行動人累計直接持有的股份處於被凍結狀態情況如下:

ST安通实控人因合同纠纷被冻结股份35.76%

(圖片來源:ST安通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股份被輪候凍結的公告)

ST安通稱,截至公告日,公司存在控股股東違規對外擔保22宗,存在的違規對外擔保的金額合計2,073,415,959.74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61.27%;因公司控股股東違規對外擔保導致公司涉及訴訟案件20宗,涉及訴訟金額合計人民幣216,462.17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63.96%。

上述訴訟案件,目前ST安通均已收到法院的訴訟材料,有2宗案件已作出一審判決:①河南高院一審判決:安康與安通公司簽訂《保證合同》應屬有效,安康有權要求安通公司依約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公司不服該判決,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案件涉及訴訟金額20,901.00萬元。

②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中江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雪松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與ST安通簽訂《保證合同》應屬無效,雪松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無權要求ST安通依約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該案件涉及訴訟金額10,988.36萬元。

ST安通主營集裝箱綜合服務業務,公司於1998年11月4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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