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初中生和父親吵架後偷開他的車在城裡“閒逛”,駕駛技術還是網上搜的

13岁初中生和父亲吵架后偷开他的车在城里“闲逛”,驾驶技术还是网上搜的

12月1日上午8點30分左右,天心交警大隊分控中心接到指令稱,有一臺白色的長安牌小型越野客車在湘江路行駛,其駕駛員涉嫌無證駕駛。

最終,在湘江路與勞動路交叉口附近,這臺車被轄區的天心交警二中隊攔下,費了半天勁才勸說駕駛員將車窗打開並下車接受調查。這名男性駕駛員有較為明顯的發抖狀況,並且面相也有些過於年輕。

原來,這名“駕駛員”今年才13歲,因為與家人鬧矛盾離家出走,與大部分徒步行走的孩子不一樣,他還開走了父親的車。家人擔心出現意外才報警求助,希望幫忙攔停車輛。

12月1日上午,瀟湘晨報記者來到二中隊崗亭瞭解到,男孩的始發地是坪塘,他已經至少在長沙漫無目的地開了二三十公里。

攔截:攔停無證駕駛車輛,“司機”只有13歲

12月1日早8時許,天心交警接警後根據車輛信息立即展開調查。8點30分左右,得知這臺車即將由北往南方向到達勞動路口,於是立即在該處設置卡口,等到該車即將通過路口時,將信號燈調控至紅燈,於是這臺長安牌越野車就被“卡”在了湘江路勞動路口往北幾十米的地方。

天心交警大隊二中隊警力徑直走向其中一條車道的第四臺車,車窗緊閉。當被敲窗要求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駕駛座上的人沒有表現出配合的樣子。輔警劉猛回憶,從車外看去,輪廓是一名男司機。“當時只知道他涉嫌無證駕駛,其他的情況也不清楚。”

多次要求搖下車窗未果,劉猛開始嘗試著警告對方,“我隱隱約約感覺他很緊張,因為看到他手都在發抖。”廢了半天勁,終於車窗被搖下來。劉猛立即將手伸進車窗將車門打開,然後將駕駛座上的人拉下來帶至崗亭。

等近距離接觸到真人,大家發現這個“駕駛員”的面孔有些過於年輕,這才意識到他可能還是個孩子。

經調查,男孩姓鄧,今年只有13歲,也就是說還沒有達到取得駕駛證的法定年齡。與父親發生口角離家出走,並且開走了他的車。家人發現孩子連人帶車消失後連忙報警,擔心他在路上出現意外,父母請求交警幫忙儘快攔截這臺車。

行程:漫無目的,但怕危險選擇限速路段

被帶至崗亭的小鄧神色仍然緊張,透露的信息也不太多。

經大隊民警詢問,他才介紹自己今年13歲,正在讀初一。此前跟家人鬧了些矛盾離家出走,同時開走了父親的車。從坪塘出發,一路漫無目的地開到了長沙市區。

至於如何駕駛車輛,他表示開車的流程則都是從網上搜索得來的,加之偶爾會在車庫“實踐”一下,並未經過系統的學習訓練。

不熟悉路,也沒有特定的目的地,小鄧只好跟著導航一路“閒逛”。他坦言,擔心路上遇到危險,只能挑選限速的路段行駛。一路上車速大約控制在四五十碼,總共開了二三十公里後被交警攔下。

不久,小鄧的父母趕到了二中隊崗亭。見到兒子後,憤怒加擔心的父親險些對其動手,被在場的交警攔下,將父子倆暫時“隔離”開來。餘鵬傑告訴記者,其父親回憶,11月30日白天父子倆之間曾發生口角,晚上自己外出時將車鑰匙留在了家裡。這時的小鄧仍生氣睡不著,感覺在家待不下去的他於1日凌晨拿走了車鑰匙。

經過一番勸說,鄧父終於冷靜下來,開始冷靜地跟兒子進行對話。當著交警的面,他透露這已經不是兒子第一次擅自開車出來,而他則多次批評甚至教訓,仍然未果。他苦口婆心告誡道:無證駕駛不僅會對其他交通參與者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更是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

“危險”解除後,天心交警在崗亭內與這一家人開展了較長時間的溝通。對於父子之間的相處問題,餘鵬傑勸說小鄧的父母多跟孩子交流,儘量多以引導為主,更要注意與孩子的交流方式,不可太過簡單粗暴,否則孩子可能會“錯上加錯”。

經過耐心調解,小鄧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跟父親道歉。

處罰結果:

餘鵬傑提醒,未成年人由於沒有經過正規的、系統的駕駛培訓,也無法取得法律認定的駕駛許可。故他們開著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由於缺乏安全與法律意識,加之駕駛技術與經驗不足,或將給自己和他人造成相當大的安全隱患。

根據《行政處罰法》25條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由於小鄧還未滿14週歲,經過一番批評教育後,已經讓家人帶回去進行監護與管教。

瀟湘晨報記者駱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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