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青年被“誤診”為艾滋病:我為什麼被檢測了H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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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樂是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接到那個電話的。

電話是今年8月從洛陽市西工區疾控中心打來的,內容很簡單,告知他感染了艾滋病病毒(HIV)。

問題是,在他印象裡,他並沒有做過艾滋病病毒的相關檢測。此前的一段時間裡,他最近做的一次血液檢查是到鄭州大學附屬洛陽中心醫院(洛陽市中心醫院)查梅毒。但他回憶,檢測項目中不包含HIV抗體,也沒有任何人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告知他會檢測這個項目。

根據國務院於2006年頒佈的《艾滋病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實行艾滋病自願諮詢和自願檢測制度。這意味著,這次檢測違反了《條例》的相關規定。

魯樂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他就此向當地疾控部門交涉時,西工區疾控中心工作人員曾表示,和他一批總共抽檢了約200份血樣,共查出7人HIV陽性。

但至少魯樂對這次抽檢毫不知情。

此前,他對艾滋病毫無瞭解。接到那個電話的時候,他以為自己得了絕症,思考了包括和女朋友分手、如何給父母盡孝等許多“人生重大問題”。他說自己甚至會羨慕路邊的乞丐,“至少他還有一個健康的身體。”

這個22歲的年輕人就這樣做了4天艾滋病人。然後,這被確認是一次誤診。

魯樂稱,洛陽市西工區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員已就誤診一事向他道歉。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試圖向當地疾控部門瞭解詳情,西工區疾控中心工作人員稱誤診一事“已經給過處分”,自己只負責接待初篩為陽性的患者,對抽檢一事不清楚。洛陽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則稱領導外出學習,自己不便接受採訪。

北京市一家醫院的艾滋病專科護士劉皎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有研究表明,患有梅毒等性病的人,同等條件下通過性途徑感染HIV的風險也更高。在工作中,她往往會建議患有性病的人做HIV抗體檢測。

但魯樂在整個過程中都沒有得到應有的告知。他甚至不知道,醫院或疾控部門在對患者檢查HIV前需要盡告知義務。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掌握的情況顯示,這樣的偷檢並非孤例。一位2015年被確診感染HIV的患者告訴記者,他曾於當年8月在浙江省人民醫院做梅毒檢測。領報告單時,卻被告知,自己的血樣中檢測到了HIV病毒,需進行復查。

他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檢驗報告單,檢查項目僅有梅毒,備註一欄卻註明了“需8.31複查hiv”。據他回憶,在做梅毒檢測時,沒有任何人告知他,會進行HIV檢測。

據《中國新聞週刊》等媒體報道,2019年6月,貴州省遵義市仁懷市茅臺鎮的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也在招工體檢中,在未告知的情況下,進行HIV檢測。

今年9月,一名來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某高校的學生在研究生入學體檢中被檢測了HIV項目。該學生向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提供了一份與當地疾控部門工作人員的對話錄音,工作人員承認體檢單上沒有檢測HIV的項目。

一名在浙江省某高校在讀研究生告訴記者,他在研究生複試體檢中被檢測出HIV陽性。但他回憶,體檢單上沒有該項目。

前述兩名學生均表示,他們的隱私得到了保護,他們沒有因為感染艾滋病而從所在學校退學。

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平靜面對這一結果。2017年5月,四川省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在未提前告知的情況下,對一名前來做入職體檢的人進行了HIV檢測。檢測結果呈陽性,醫院作出體檢不合格結論。招聘企業根據體檢結論,決定不與他簽訂勞動合同。

他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要回了工作,並起訴了為他做檢測的醫院和當地疾控中心,法院一審判決他敗訴。

此前,在接受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時他表示,“我有選擇不做HIV抗體檢測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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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要求匿名的某地疾控部門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據他了解,有一些地方的皮膚科和泌尿科會在檢查項目中設置HIV檢測。“我們會在診斷時‘建議檢查’,但我知道有的地方會貼告示,有的地方不告知偷偷檢測”。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這樣的檢測並不會造成過多的負擔——檢測大多不收費,甚至不用多抽一管血。但多名接受記者採訪的HIV感染者表示,他們還是害怕被悄悄檢測,並擔心由此帶來的歧視。

而如今,這項檢測有可能出現在越來越多的地方。記者瞭解到,在南充、義烏、寧波、西安、杭州、大連等地,辦理健康證時,會強制檢測HIV。在西安等地,即使檢測結果為陽性,也不影響健康證的發放;在大連等地,若HIV檢測結果為陽性,則無法取得部分行業所需的健康證。

目前在北京等地辦理健康證,體檢項目不包含HIV檢測。

這項檢測還可能出現在申領教師資格證的體檢中。2013年,廣東省修訂了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原第十三條中多種性病及艾滋病“不合格”的條款被刪除。但據記者查詢,目前還有許多地方對申請人做HIV抗體檢測。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佈的“公安部門辦理購房入戶基本條件和手續”,申請人需滿足“無傳染疾病”。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時,申請人需提交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或無傳染病證明。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了多名近一年在杭州辦理過購房入戶者,瞭解到,購房入戶體檢表範本包含HIV抗體檢測。其他必須檢查的傳染病還有梅毒、甲肝、丙肝等。

艾滋病目前尚無治癒手段。但最新的醫學研究顯示,HIV感染者通過抗病毒治療,可以獲得接近未感染者的壽命,並將艾滋病的感染性降至極低的水平。

為HIV感染者提供免費抗病毒治療藥物,屬於中國政府於2004年正式實施的“四免一關懷”政策。這項政策也被認為是我國艾滋病防治最有力的政策措施之一。

這項政策的前提便是準確地檢測出HIV感染者。2012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提出“擴大監測檢測覆蓋面,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

在2017年1月印發的《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中,國務院提出的工作目標包括“經診斷髮現並知曉自身感染狀況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達90%以上”“符合治療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療比例達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療成功率達90%以上”。

這一目標被稱為“3個90%”。這一目標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10部門於2019年10月印發的《遏制艾滋病傳播實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中再次被提出。

《實施方案》還提到,醫療機構要按照“知情不拒絕”原則,在皮膚性病科、肛腸科、泌尿外科等重點科室為就診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檢測諮詢服務。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2019年國際艾滋病學會(IAS)上報告的數據顯示,2018年,中國診斷髮現並知曉自身感染狀況的感染者比例為69%,符合治療條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療比例為83%,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感染者治療成功率為94%。前兩項實現率與預期目標還有差距。

四川省樂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陳曉宇醫生表示,為了發現更多潛在感染者,他們常常得央求人們前來諮詢,或接受免費的治療,有時還會提供交通補貼、誤工費等,或是自費購買小禮品。

在他看來,擴大化檢測是好事。“以前,我一個月可能也等不到一個自願來檢測的。人們不願意來,似乎來檢測就是有病,就是做了不好的事情。”陳曉宇說,“但現在,普及檢測能讓他們更方便地就近接受檢測,減少他們的顧慮,能讓更多人知曉自己患病的情況,更早接受治療。”

他認為,《實施方案》本身是好的,只是在部分地方執行時“有些粗糙”,變成了強制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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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了多名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及醫護人員,他們表示,從2018年年底就能明顯感覺到擴大化檢測的趨勢,也會感受到來自上級疾控部門對“3個90%”工作目標的壓力。

一名在廣西工作的護士稱,如果自己的工作在上級的檢查中不達標,會被扣除部分績效工資。而她所在部門的9名護士,要負責超過1萬名HIV感染者的隨訪工作。

在雲南麗江,麗江市人民醫院在血液檢查處貼出告示,寫明“逢血必檢”“HIV知情不拒絕檢測”。在成都市武侯區,也有醫院在血液檢查處貼出告示,稱“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艾滋病抗體快速檢測,如果您不拒絕即視為同意”。

有公益組織工作人員在微博上向雲南省疾控中心提出質疑,稱這種行為可能違反國家相關政策法規,雲南省疾控中心官方賬號回應稱,這是為了落實《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對艾滋病防治“3個90%”工作目標要求。

劉皎說,在檢測地點張貼書面通知作為告示這種方法,在她的執業場所中並沒有遇到過,知情同意和保護患者隱私仍然是醫學界最普遍的準則。

在劉皎看來,這背後是各地醫療資源不均衡的問題。貼一張紙,或是捆綁檢測是“無奈之舉”。“在北京,我們人手充足,基本可以做到和每個病人溝通清楚。病人能夠理解檢測對於他的好處,自然就容易接受”。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調查數據顯示,北京市艾滋病防控的壓力相對較小,“3個90%”工作目標中,後兩個已在2018年完成。

陳曉宇認為,擴大化檢測本意是為了加強艾滋病的防控。但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讓部分患者認為,篩查是為了將他們和其他人區別開,反而引起恐慌,起到反作用。

(應採訪對象要求,魯樂、劉皎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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