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影响、干扰脱贫攻坚工作案件,行政拘留2人

为使脱贫攻坚工作在决战之年取得根本性胜利,晴隆县公安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脱贫攻坚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11月25日,依法查处一起影响、干扰脱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的案件,行政拘留2人。

晴隆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影响、干扰脱贫攻坚工作案件,行政拘留2人

行政拘留违法嫌疑人李某贸、韦某江

近日,晴隆县鸡场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供电所职工到鸡场镇撒火村撒火组组织村民召开“院坝会”,宣传撒火组电改、饮水等相关政策法规,撒火组村民李某贸、韦某江二人在“撒火兄弟议事群”内辱骂工作人员,并煽动村民不准参与“院坝会”,李某贸、韦某江2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干扰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接警后,晴隆县公安局鸡场派出所及时将李某贸、韦某江传唤到鸡场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李某贸(男,40岁,家住:晴隆县鸡场镇撒火村撒火组)、韦某江(男,39岁,家住:晴隆县鸡场镇撒火村撒火组)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晴隆县公安局对违法嫌疑人李某贸、韦某江分别处于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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