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探索刑事和解推動社會治理紀實

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山海相依,地處蘇魯交界的黃海之濱,是江蘇的“北大門”,自古深受儒家文化薰陶。公元前500年,齊魯會盟於此,孔子游說化干戈為玉帛。贛榆秦代設縣,隋、唐、宋時期,稱為懷仁縣。

近年來,贛榆區檢察院把“懷仁”寫入了院訓,融入檢察辦案的日常,讓每位幹警都常存民本初心和司法善意。尤其是在探索輕傷害刑事案件和解機制中,該院著力念好新時代矛盾糾紛化解的“山海經”,以山的仁心,海的胸襟,樹立司法辦案新理念,建立調解賠償標準機制,打造專業化辦案團隊,進而握指成拳構築化解矛盾大格局,傾力修復受損社會關係。

2014年以來,該院共和解不批准逮捕177件183人,和解不起訴23件26人,無一人反悔發生信訪,同時有效化解了23起群體性上訪,力促地方和諧穩定,在轄區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中作出了有力的檢察智慧和檢察貢獻。

今年10月底,贛榆檢察的相關做法,得到了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華的一致點贊。

檢察機關探索刑事和解推動社會治理紀實

一個理念:司法有溫度和解有標準

“謝謝檢察長,秋收都好了,馬上去工廠打打工……”10月份,面對回訪的贛榆區檢察院檢察長劉波,城頭鎮的農婦王某拉起了家常。

一年前,王某卻沒現在這麼輕鬆,還差點被判刑。去年9月份,王某和其大姑姐張某因瑣事發生口角,進而廝打,造成後者肋骨受傷,司法鑑定為輕傷一級。今年3月8日,因雙方就賠償金額分歧太大,公安機關調解未果,王某遂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請審查逮捕。

該案正好輪到檢察長劉波辦理,他分析兩人是親戚關係,王某是初犯,且悔罪認罪,所以還有和解的可能。“只要有一分希望,我們就要盡百分百的努力,帶著‘司法溫度’去做群眾工作。”為此,劉波多次把雙方召集到一起釋法說理。後來,這位檢察長乾脆去了村裡,當地的書記鎮長、派出所所長,也都去了,總算在農家院裡把雙方的手握到了一起,原本要求賠償20萬元的張某同意“和為貴”,將金額減少到5萬元,檢方最終決定不批准逮捕王某,10月25日作出不起訴決定。

“為一個‘小案子’,檢察長帶著人大代表、鄉賢進村做普法、講道理,淨化社會風氣,這讓基層幹部很受觸動,群眾利益無小事,把矛盾化解在基層,促進治理能力現代化,我們還需合力再加把勁兒。”市人大代表、贛榆區塔山鎮黨委書記王聰益說。

一個看似不起眼的案子,為什麼引起檢察長這麼重視?劉波坦言,“這些年來,我們在辦案中發現,因鄰里親朋糾紛、瑣事爭執等引發的輕傷害刑事案件逐年增多,案子不大,但和老百姓最密切相關,處理不好,佔用大量司法資源不說,容易擴大矛盾,影響社會和諧。”

這種感受,贛榆區的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門也深有體會,在可以和解的案件中,有的被害人漫天要價,有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企圖以賠代罰。那麼,能不能形成統一的尺度呢?早在2012年,贛榆區檢察院就推動公檢法司聯合會簽了《關於辦理故意傷害(輕傷)案件的意見》,2017年又完善為《關於進一步深化辦理故意傷害(輕傷)案件的實施辦法》,明確在法律允許框架內,輕傷害案件以刑事和解作為主要結案方式,四家單位對輕傷害案件統一司法尺度,列出10條可以和解但不影響處罰的情形,統一賠償標準、辦案口徑、處罰標準,規定賠償金額除嫌疑方自願外,以被害方法定損失3倍為上限。

“無論是調解還是和解,都不是和稀泥,而是有一個在法律框架內的標準和流程。”贛榆區公安局青口派出所一位民警說,“2017年《實施辦法》裡規定了賠償保證金制度,即以法定損失3倍賠償為限,我們可以根據案情收取犯罪嫌疑人一定的賠償保證金,隨案移送,這樣既充分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又防止變相訛詐等情況的發生。”

有了統一尺度機制,可以和解的輕傷害刑事案件處理起來就難度小多了。賠償保證金制度實施以來,僅贛榆區檢察院就以刑事和解的方式辦理此類案件57件62人,均作出不捕不訴決定,無一引發上訪。

檢察機關探索刑事和解推動社會治理紀實

一個團隊:檢察長當示範調解室做平臺

為了高質量辦好輕傷害刑事案件,贛榆區檢察院於2012年成立了輕傷害專業化辦案團隊,2018年列入全省檢察機關重點培育的特色專業化辦案團隊。2019年初,該院又成立了檢察長辦案組嵌入輕傷害辦案團隊,並制定《工作細則》。

“入額院領導不僅要辦理重大、疑難、複雜這樣‘高大上’的案件,也要辦理案情簡單但直接和群眾打交道的‘接地氣’案件。”該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車蓮珠說。

根據《工作細則》,檢察長們要親歷、直接、全程辦案,自己閱卷,製作法律文書,參與刑事和解、羈押必要性審查、司法救助等環節。特別是在刑事和解工作中,“我們不但要釋法,還要動情、說理,只靠法言法語有時候打動不了群眾。”劉波表示。為了和解一個鄰里糾紛造成的輕傷害刑事案件,他幾次趁著休息日登門,說土話,拉家常。

全院檢察官助理輪流跟隨四名入額院領導辦理輕傷害案件。“這不是為了圖省事,而是讓檢察長們做好傳幫帶,更讓我們年輕人樹立司法善意,這些都有利於大家成長。”該院檢察官助理李根說。

為了進一步做好刑事和解工作,贛榆區檢察院專門設立了一個平臺——“建國調解工作室”,強化辦案檢察官與專職調解員協同作戰意識和能力。2016年6月,曾任該院紀檢組長兼政治處主任的王建國退休後,返聘回院組建了這個工作室,專司檢調對接。這位已經64歲的老檢察人,靠著他的初心、耐心、誠心,讓大量的輕微刑事案件得到和解。三年來,他促成和解117件,成功率達到98.3%,調解金額1403萬元,無當事人反悔。在他的身後,該院35歲以下幹警都要輪流參與刑事和解工作,實行案件化辦理。案件辦理後,青年幹警均要寫份心得體會。2019年10月,這個工作室獲評“江蘇省金牌個人調解工作室”榮譽稱號,更贏得了當地老百姓“有糾紛找建國”的口碑。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輕傷害案件都要和解。“只有情節輕微、危害不大、認罪認罰的,對於4種情形,才能和解,對於有黑惡性質的、持兇、累犯等十種情形,我們堅決打擊。”劉波說。三年前,該院就辦理的一起年過六旬的環衛工人被毆打致輕傷案件,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但願意賠償,並找多人做假證,該院及時引導偵查。將氣焰囂張的犯罪人嫌疑人送上法庭獲刑,有力維護弱勢群體利益。

建國調解室一個點,檢察長辦案組一道關,專業化團隊一條線,正是依靠如此緊密高效、力度強大的辦案力量,贛榆區檢察院的化解矛盾糾紛效果才會如此突出。

檢察機關探索刑事和解推動社會治理紀實

一個拳頭:聚合各方力量共促治理現代化

在輕傷害案件刑事和解過程中,贛榆區檢察院並不是單打獨鬥,而是握指成拳,廣泛發動力量,如積極邀請無利害關係的律師居中參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乃至當地鎮村幹部、鄉賢、當事人親友全面動員。

“對於檢察機關來說,這些是外部力量,但從社會治理大格局來說,我們都是共同體。大家組合起來,才能讓情、理、法緊密融合,我覺得這是雙贏多贏共贏,體現了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檢察擔當。”江蘇省人大代表、瀛之志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曹立志在參與一次調解後表示。

基於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成功實踐,贛榆區檢察院還逐步將刑事和解運用到了包括交通肇事等其他大量的輕微刑事案件中,同樣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既避免了訴累,也保障了權益,從源頭上減少信訪。

在化解矛盾過程中,劉波和同事們還特別注重過程意識和結果導向,做好心理疏導、幫扶救助、跟蹤回訪。當發現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難的,積極落實和推進司法救助政策,申請救助基金。近三年,贛榆區檢察院共救助48人,發放救助金43.8萬元,還協調地方政府、民政部門,幫助家庭確有困難的2名被害人辦理低保、危房改造等。

和解之後,雙方的和好是不是隻限於賠錢了事?承辦檢察官們會在一個月內和當地黨委政府一起“回頭看”,發現協議落實不到位的現場再調,確保案結事了人和,決不讓刑事和解成為“半拉子工程。在回訪被不起訴人孫某故意傷害岳父張某案時,發現張某因孫某在和解後始終沒有上門看望一直心存芥蒂。檢察干警經與孫某耐心溝通,說服孫某登門向張某再次誠心道歉,翁婿關係重歸於好。

“到今年11月份,我們院已經收到了超過100面的錦旗,這些錦旗很多都是和解雙方當事人聯合送來的,它們代表著群眾對我們工作的肯定。”劉波檢察長滿臉自豪地展示掛滿牆的錦旗,隨即卻又補充了一句說:“比起錦旗來,我們更願意看到群眾握手言和那一刻的笑臉!”

來源 | 連雲港市檢察院、光明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