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檢察機關辦理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開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有了操作指引平臺,28類436個監督項目涵蓋其中。近日,最高檢印發《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上線運行偵查監督平臺的通知》,平臺於4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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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21:56:10 彭陽檢察
4月1日起,檢察機關辦理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開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有了操作指引平臺,28類436個監督項目涵蓋其中。近日,最高檢印發《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上線運行偵查監督平臺的通知》,平臺於4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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