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一表掌握失眠的藥物治療

失眠症是以頻繁而持續的入睡困難和 (或) 睡眠維持困難並導致睡眠感不滿意為特徵的睡眠障礙。

失眠症可孤立存在或與精神障礙、軀體疾病或物質濫用共病,可伴隨多種覺醒時功能損害 [1]。

病程 <3 個月的為短期失眠,病程 ≥ 3 個月為慢性失眠。

失眠治療常用藥物 用於失眠治療的藥物包括部分苯二氮卓受體激動劑(BzRAs)、褪黑素受體激動劑、抗抑鬱藥和抗精神病藥等。

BzRAs 包括苯二氮卓類藥物 (BZDs) 和非苯二氮卓類藥物 (non-BZDs),BZDs 對焦慮性失眠患者的療效較好,non-BZDs 半衰期短,催眠效應類似 BZDs,可以縮短客觀和主觀睡眠潛伏期,尤其是對於年輕患者和女性患者更明顯 [2]。

乾貨!一表掌握失眠的藥物治療

藥物選擇 推薦用藥順序: 短、中效苯二氮卓受體激動劑或褪黑素受體激動劑; 其他 BzRAs 或褪黑素受體激動劑; 具有鎮靜作用的抗抑鬱劑 (如曲唑酮、米氮平、氟伏沙明、多塞平),尤其適用於伴有抑鬱和 (或) 焦慮症的失眠患者; 聯合使用 BzRAs 和具有鎮靜作用的抗抑鬱劑;

抗癲癇藥、抗精神病藥不作為首選藥物使用,僅適用於某些特殊情況和人群; 巴比妥類、水合氯醛、抗組胺藥臨床不推薦使用。

藥物治療注意事項 在病因治療、認知行為治療和睡眠健康教育基礎上,酌情給予催眠藥物,用藥劑量個體化,從小劑量開始,達到有效劑量後謹慎調整藥物劑量,按需、間斷、足量給藥,每週服藥 3~5d 而不是連續每晚服藥;

需長期服藥者按需給藥,即預期入睡困難時,在上床前 5~10 min 服藥,上床 30 min 後仍不能入睡時立即服藥;夜間醒來無法再次入睡且距預期起床時間 >5 h 可以使用半衰期短的藥物。

療程 少數藥物如唑吡坦、右左匹克隆具有潛在成癮性儘可能短期使用,一般不超過 4 周,4 周以內的藥物干預可選擇連續治療,超過 4 周需重新評估,必要時變更干預方案或根據患者睡眠改善情況採用間歇治療。

更換藥物

推薦治療劑量無效,產生耐受性、嚴重不良反應或與其他藥物發生相互作用,使用超過 6 個月減藥或停藥困難,有成癮史的高危人群應當更換藥物治療; 若首選藥物治療無效或無法遵醫囑服藥,可更換為另一種短、中效的 BzRAs 或者褪黑素受體激動劑,逐漸減少原有藥物劑量,同時開始給予另一種藥物並逐漸加量,在 2 周左右完成換藥過程。

患者感覺能夠自我控制睡眠時,考慮逐漸減量、停藥,如失眠與其他疾病 (如抑鬱症) 或生活事件相關,當病因去除後,也應考慮減量、停藥; 避免突然中止藥物治療,應逐步減量、停藥以減少失眠反彈,時減量過程需要數週至數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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