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甸警方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局等县多部门开展非标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对三轮车非法载人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0余起,非标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辆80余辆,现场整改30余起,责令整改40余起,现场处罚5起。
灵活定点开展巡逻——重点整治收实效
寻甸警方针对辖区内商场、农贸市场、施工工地等非标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违法载人载物高发地段,采取固定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三轮、四轮车驾驶员将车辆靠边接受检查,耐心解释三轮、四轮车非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用发生在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宣讲,警醒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的驾驶员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创新交通违法查处——普法宣传两不误
行动期间,寻甸警方采取了 “交通安全查处+交通宣传教育” 模式,通过详细讲解超员、超速、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中,争做交通安全卫士,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走进群众提供服务——安全劝导入民心
整治行动当天,为贯彻落实低速电动车和非标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辆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寻甸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嘉懿率队深入社区走访非标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辆销售点,对各销售点负责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并要求对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三轮、四轮车的市场经营秩序,逐步推进源头整治工作。
民警:大爹,你这张车还拉客吗?
大爹:没有嘛,我说顺路么拉一下。
民警:这种车不能拉人嘛,你有没有驾驶证?
大爹:我老了,没有驾驶证这些。
乘客:我们也只是坐一小段路,赶时间。
民警:我再和你们说一遍,他这个车是不具备载人条件的,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伤亡,他要怎么赔偿你们?你们和他乘车出事了只能哑巴吃黄连,要为自己的人生安全考虑嘛,多走两步路,或者打一下车,赶紧下来了。
大爹:是的,是的,你说的对,是我欠考虑了,下次不拉人了。
为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出行安全,寻甸警方将持续加强对非标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辆的整治行动。通过教育一批群众,引导一批群众,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三轮、四轮车非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
警方提醒:非标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辆的装载能力、防护水平和制动性能均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标准,发生交通事故概率极高。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非法载人、人货混装、非法改装车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安全文明出行。
发布:寻甸警方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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