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中院原院长刘曙光被决定逮捕,被查时已退休3年

广东韶关市中院原院长刘曙光被决定逮捕,被查时已退休3年
检察日报正义网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曙光(副厅级)涉嫌受贿、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对刘曙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延伸阅读
今年5月,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曙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曙光简历
刘曙光,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广东揭西人,大学学历,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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