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中院原院长刘曙光被决定逮捕

北京青年报记者11月16日从最高检获悉,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曙光(副厅级)涉嫌受贿、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对刘曙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北青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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