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實鑑:新版《標點符號用法》須知

寫作實鑑:新版《標點符號用法》須知
寫作實鑑:新版《標點符號用法》須知

人民網在2014年10月24日刊登了《新版〈標點符號用法〉你都知道嗎?》一文,將2011年頒佈的《標點符號用法》跟1995年發佈的《標點符號用法》進行了比較,指出了很多主要變化。該文雖是“舊聞新談”,但是轉載量很大,受到了很多網友的歡迎。這一現象反映出大家對於新版《標點符號用法》的興趣 和熱情,也映射出部分讀者對於標點符號的掌握可能還存在誤區。筆者就新版《標點符號用法》中應注意的幾個細節做一些點評,希望能對讀者們有些許啟迪。

一、問號疊用、歎號疊用、問號和歎號連用,宜採取慎重態度

新標準指出,“在多個問句連用或表達疑問語氣加重時,可疊用問號。通常應先單用,再疊用,最多疊用三個問號”。但還應當注意,新標準還特別指出:“在沒有 異常強烈的情感表達需要時不宜疊用問號。”其實,書面語中疊用三個問號的情況是非常少見的。因此,採用疊用三個問號的形式時,宜採取慎重態度。除非確實有 必要,一般使用一個問號就可以了。

新標準指出,歎號“表達強烈語氣時也可以疊用歎號,最多疊用三個歎號”。這同樣也需注意新標準特別指出的“在沒有異常強烈的情感表達需要時,不宜疊用歎號”。事實上,在書面語中,三個歎號疊用的情況也是非常少見的。因此對這種用法同樣宜採取慎重的態度。

新標準說明,當句子包含疑問、感嘆兩種語氣且都比較強烈時(如帶有強烈感情的反問句和帶有驚愕語氣的疑問句),可在問號後再加歎號(問號、歎號各一)。但是應當注意宜在“帶有強烈感情的反問句和帶有驚愕語氣的疑問句”等句子中使用。

在設問和反問的句尾,就一般情況而言,宜用問號。例如:

(1)吵架能解決問題嗎?不能。(設問)

(2)十塊錢一斤,還算便宜?(反問)

二、相鄰兩數字連用不用頓號,需有條件

新標準指出,“相鄰或相近兩數字連用表示概數通常不用頓號”,應當注意的是,有時候兩個相鄰數字連用不表示概數,只是一種縮略說法,這時宜使用頓號。例如:

(3)今天來聽課的是三、四年級和五、六年級的學生。

這句話是說,“今天來聽課的”,有三年級、四年級以及五年級、六年級的學生。如果去掉頓號,其中的“三四”“五六”便成了概數,這句話的意思也就變了,成了籠統地指中年級和高年級的學生來聽課。因此句中的頓號不宜省略。

頓號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就是現在有些公文中可以看到“1、……2、……3、……”的寫法。這種寫法不符合新標準中關於序次語的規定。宜寫成 “1.……2.……3.……”。也就是說“1”等阿拉伯數字做序號時,其後不宜加頓號,宜加下腳點。加頓號不僅不符合新標準的規定,而且頓號是漢語書面語 中固有的,跟外來的阿拉伯數字也不匹配。

三、引文獨立成段時,合理運用引號

新標準指出,“獨立成段的引文如果只有一段,段首和段尾都用引號;不止一段時,每段開頭僅用前引號,只在最後一段末尾用後引號”。值得注意的是,往往有人在獨立成段文字的每一段前後都加引號。根據新的標準,不採用這種做法為宜。

另外,《〈標點符號用法〉解讀》(語文出版社2012年9月版,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組編)中指出,標示獨立成段的引文,“還可以採用縮排不加引號的 方法來表示。通常,引文要比正文多縮進兩格,即第一行開頭空四格,轉行空兩格,可不加引號,但引文前段正文末尾應有冒號或破折號。”所舉的例子如下:

關於海南島燒荒開山破壞自然資源的最近一篇報道,刊登於《中國法制報》1987年5月26日3版上,讀後,心情久久不能平靜。現將此文實錄於後——

五指山位於海南島中部。五指山綿延百里,珍貴的野生動物資源十分豐富,是個聞名的綠色王國。4月上旬的一天,我們驅車向五指山的主峰駛去。

…………

既然已經縮排了,因此採用這種做法時,不宜再給引文加引號,這樣版面上比較簡潔。當然,採用這種做法的時候,如果引文再變換字體,引文跟正文的區別將更加明顯。

四、括號的形式和用法,注意句內和句外的不同

根據新標準,括號的主要形式有四種,即圓括號“()”,方括號“[ ]”,六角括號“〔〕”和方頭括號“【】”。

需注意,當需要套用括號時,宜採用六角括號在外,圓括號在內的做法。例如:“〔茸(róng)〕很細很細的毛。”在具體操作時,也可以服從全篇或全書的多數用法,從“體例一致”的角度出發,調整為圓括號在外,六角括號在內的形式。

根據新標準,在括號的運用中,還宜注意到句內括號跟句外括號的不同。句內括號處於句子內部,在句末點號之內;句外括號處於句子外部,在句末點號之外。例如:

(4)書齋,在我的概念中,就是一個隨手可以拿到書,可以讓你靜下來思考的地方(不論有多小)。

(5)果戈理作《巡按使》,使演員直接對看客道:“你們笑自己!”(奇怪的是中國的譯本,卻將這極要緊的一句話刪去了。)

例(4)中的括號是句內括號,所以括號內詞語末尾不用點號。例(5)中的括號是句外括號,所以括號內詞語末尾用了點號。

五、連接號,曲直有講究

就當前連接號的使用情況而言,應當注意,表示時間起止時,宜用一字線,而表示數值範圍時,宜用浪紋線。另外,在不引起歧義的情況下,一般前一數值後的量詞或計量單位符號可省略。例如:

(6)2011年2月3日—10日

(7)15~30℃

六、書名號,運用的場合要記清

有些文章在介紹書名號的用法時,舉出“《社會廣角鏡》(欄目名)”這一用例。這個例子是正確的。需要引起人們注意的是,這個例子說明,文章中書報刊等的欄目名稱要加書名號,而不能用引號。

也有誤用書名號的例子,如“《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兩門課程”。這兩處課程的名稱宜加引號,寫成“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和“市場營銷”。書名號是 標示各種文化作品名稱的。課程名稱不宜加書名號。如果出版了一本某課程的教材,文章中談到這本教材時,宜在其名稱上加書名號,因為成書的教材是文化作品。 例如:“我買了兩本教材,一本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另一本是《市場營銷》。”當然,各種證件不是文化作品,因此“身份證”“戶口簿”等各種證件不宜加書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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