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這名為賭場歌廳老闆“撐腰”的公安局原政委獲刑五年

文昌市公安局原政委黃良謀受賄案一審宣判。

據“文昌法院”微信公眾號11月15日消息:11月15日,文昌市法院在該院第二審判庭公開宣判文昌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黃某謀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黃某謀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對隨案移送的ROLEX手錶一對及被告人黃某謀退繳的贓款163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宣判全程在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強化司法公開。

海南文昌这名为赌场歌厅老板“撑腰”的公安局原政委获刑五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8年,被告人黃某謀在擔任文昌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政委、龍樓鎮黨委副書記(掛職)期間,徇私枉法在開設賭場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徵地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非法收受、索取8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73萬元(其中索取財物人民幣65萬元)、ROLEX手錶兩塊(價值港幣11.59萬元),收受的錢款用於家庭及個人開支。

文昌市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謀的上述行為依法構成受賄罪。被告人黃某謀具有索賄情節,從重處罰。被告人黃某謀受賄數額巨大,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除了在案發後將收受的賄賂款10萬元退還給行賄人邢某外,其餘受賄所得贓款163萬元已經主動退清,收受的贓物已追繳,應視為已全部退贓),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獲悉,上述消息提到的“黃某謀”即黃良謀。今年3月文昌市紀委披露了嚴查省公安廳原主任科員邢奮、文昌市公安局原政委黃良謀等黨員幹部違規開設賭場並充當“保護傘”等重大問題的消息。

《海口日報》今年6月則披露,6月19日上午,文昌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文昌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政委黃良謀受賄案。文昌市紀委監委組織市掃黑辦、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共計165名領導幹部到場旁聽庭審過程。公訴機關指控黃良謀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73萬元(其中索取財物65萬元人民幣),港幣11.59萬。

海南文昌这名为赌场歌厅老板“撑腰”的公安局原政委获刑五年

文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8年,黃良謀在擔任文昌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政委、龍樓鎮黨委副書記(掛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2015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間,黃良謀默許邢某等人在東路、抱羅轄區內流動開設賭場,並先後收受邢某好處費合計30萬元人民幣。

2017年7月,文昌市政府徵用文昌印象文化旅遊街項目用地時,黃良謀為張某在徵地補償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張某25萬元人民幣;2010年至2018年期間,黃良謀先後非法收受在文昌文城地區經營網吧、歌舞廳和小賭博攤的個體老闆黃某9萬元人民幣。2010年至2016年期間,黃良謀收受文昌某酒吧老闆張某24萬元人民幣。

2012年至2013年,黃良謀幫助薛某承接工程項目,並收受薛某10萬元人民幣。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黃良謀在負責新建文昌市銅鼓嶺國際生態旅遊區項目指揮部選址工作中,幫助鄭某獲得土地租賃費和補償款共192萬元人民幣,並主動向鄭某索要30萬元人民幣。2012年初至2013年底,黃良謀幫助黃某某承接工程項目,並收受黃某某10萬人民幣,索取黃某某裝修款合計35萬元人民幣。2010年至2011年期間,黃良謀幫助符某承接文昌市公安局的“東閣派出所附屬工程項目”,並收受符某一對勞力士手錶。黃良謀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積極退繳贓款163萬元。

《海口日報》報道當時透露:公訴機關認為,黃良謀在任職文昌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政委及龍樓鎮黨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徵地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73萬元(其中索取財物65萬元人民幣),港幣11.59萬,數額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黃良謀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其受賄的事實與罪名沒有意見。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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