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岑溪市發生了一起乘客毆打公交車司機、造成車輛撞上路邊護欄的案件,慶幸的是沒有人員因此受傷。目前,犯罪嫌疑人蘇某坤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機關依法執行逮捕。
據瞭解,事情發生在10月23日,男子蘇某坤從市區天橋站上了公交車,在車上偶遇帶著孩子到市區看病返程中的父親,一家人準備回馬路鎮培東村,當公交車到達大沖口村時,下車鈴被按響,司機隨即靠邊停車打開車門,但無人下車。此時,司機提醒到培東村的可以下車,蘇某坤父親以為司機是叫他們一家人下車,遂表示離培東村還有段距離,於是雙方發生了口角。
當公交車開到了馬路鎮培東村路段時,蘇某坤父親再次要求下車,車輛靠邊停車打開車門後,蘇某坤父親抱著小孩下車離開,但蘇某坤並沒有跟著家人一起下車,而是在車上越想越氣,隨後走到駕駛位旁邊毆打正在開車的司機頭部,司機被襲擊後雙手離開方向盤捂住頭部,致使車輛撞上路邊護欄,蘇某坤下車逃走後,司機立刻報了警。
岑溪市馬路派出所民警 李金鍵:
“當時的情況是我們接到了公交車司機的報警,說他在車上被一個年輕的男子打了,然後我們就出警來到了現場,發現那一輛公交車橫在了路邊,撞到了這個護欄上。當時乘客已經下車到車尾等待了,司機的頭部被那個年輕男子打了兩巴掌,其他的就沒有人受傷。”
接報後,馬路派出所民警經處警後迅速立案偵查,在岑溪市公安局 大數據實戰中心、刑偵大隊的支持下,10月24日23時許,犯罪嫌疑人蘇某坤在市內某小區被成功抓獲。經審訊,蘇某坤對其毆打駕車行駛中的公交車司機導致車輛失控的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 蘇某坤:
“被公交車司機一直罵我,罵我老爸,我已經是給過機會他了。動手是不對,要拘我三兩個月我都可以接受,又不是我一個人的錯。假如事情要重來一次,我只會叫他下車,約他領導 來。”
岑溪市馬路派出所民警 李金鍵:
“這個行為危害性是特別嚴重的,因為當時車上有二三十個乘客,如果是一不小心的話,萬一公交車碰到了別的地方,因為前面也是一個高架橋,靠近高速公路的,這邊是一級路比較多的車,如果發生什麼意外誰都不好說。”
雖然蘇某坤已經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但為時已晚。11月8日,公安機關依法對其執行逮捕。據瞭解,今年1月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指出相關行為將從重處罰,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在此,也希望廣大市民充分認識到事件帶來的教訓,切莫讓一時的衝動害了自己害了他人。岑溪市馬路派出所民警 李金鍵:
“我希望廣大的群眾遇到這種類似的事情,首先要從自身出發,先要調節好自己的情緒,可以先商量,如果你覺得不滿意的話,可以跟司機提出你的意見,千萬不要動手打人。”
梧州好生活
岑溪臺記者:朱兆佳 吳傑彬 龐廣蛟
通訊員:賴景楊 雷皓智
審核:覃蛟龍
監製:周春波
總監製:黃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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