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帶女子跨省找“婆家”三人犯拐賣婦女罪獲刑

□ 楊銀燕

陝西省的來某、周某、向某三人以出賣為目的,強行帶女子來河北省找“婆家”,開車經過京港澳高速豫冀界檢查站時被民警查獲。經磁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以拐賣婦女罪分別判處三人有期徒刑六年、五年九個月、三年六個月。

2018年7月13日中午12時許,在京港澳高速豫冀界安檢室內,一名面部有傷痕、神色緊張的女子突然跪在值勤民警面前求救,從而使一起跨省拐賣婦女案浮出水面。

2017年9月份的一天,陝西省渭南市的來某在一購物廣場遇到正在哭泣的小霞,遂上前詢問,得知小霞從小被人從新疆騙出,沒有身份證,也不知道自己的真實姓名。其到過重慶,後輾轉來到陝西省渭南市和一男子生活。該男子經常打她,她跑出來後無家可歸。來某想起哥哥因為條件不好至今沒有娶上媳婦,就問小霞是否願意跟自己的哥哥生活,小霞同意。小霞和來某哥哥生活了兩三個月後分手。來某心生怨氣,就和親戚周某商量著把小霞騙出來賣錢。2018年7月8日中午12時許,周某通過來某微信加上小霞,後開始與小霞聊天。2018年7月10日下午2時許,在陝西省渭南市一小區附近,來某和周某以找工作為由將小霞騙出並強行推到周某駕駛的車上,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將小霞帶至陝西省漢中市洋縣向某家中。向某通過其河北省臨漳縣的親戚為小霞找“婆家”。2018年7月12日晚11時許,周某、來某、向某帶著小霞,駕車從陝西省漢中市洋縣上高速前往臨漳縣,準備將小霞出賣。2018年7月13日中午12時許,三人在京港澳高速豫冀界檢查站被查獲。經鑑定,小霞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來某、周某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綁架小霞,致小霞輕微傷;向某明知他人實施拐賣小霞的行為,仍然為小霞提供住所,積極聯繫買家,三人的行為均構成拐賣婦女罪。磁縣人民檢察院以拐賣婦女罪對來某、周某、向某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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