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某高校大學生貪圖享樂詐騙同學85人,獲刑


眉山市東坡區法院近日審理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曾經的是眉山某高校的一名學生,在同學眼中是一位無所不能的“大神”,不僅可以幫同學改成績、辦進出校門VIP、消除學校處分,甚至還可以辦理專升本畢業證……然後,“大神“的種種行為,不過是為了騙取錢財。

王某某是眉山某高校財會專業的大學生,家裡每個月給他1500元的生活費,有聚餐、請客之類的活動,還另外給錢。他原本是不愁吃喝的,但上大學後,王某某貪圖享樂,耍朋友、玩遊戲,開銷越來越大。家裡拿的錢不夠花了,他就開始動歪腦筋。

為了弄到錢,王某某開始行騙,他虛構了可以為同學代課、代考、修改補考和重修成績、消除學校處分、辦理進出校門VIP、辦理專升本畢業證等名目,通過QQ群方式在同學間進行宣傳。由於他能說會道,不到半年時間,就先後有85名大學生上當受騙,少則被騙數十元,多則達到數千元,共計騙取金額2萬餘元。王某某將詐騙的贓款全部用於揮霍。

眉山某高校大學生貪圖享樂詐騙同學85人,獲刑

庭審中,法庭查明瞭上述事實。王某某及辯護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金額等沒有意見,當庭自願認罪認罰。王某某父親在開庭前,代他退交了全部的詐騙款項。法庭遂結合其坦白等從輕情節,判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據王某某父親介紹,王某某平時很少和他們交流,也沒有透露相關信息,在公安機關將其抓捕後,家裡才知道他詐騙的事情。“哎,我的兒子聰明過頭了,希望他能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也建議各位家長要關心子女,除了生活外,更需要多和子女在精神層面溝通,不要等到出了事情才後悔。”

王某某也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作為學生,我沒有遵守相關規定,犯下了罪行,我深刻地認識到錯誤……”

案件承辦法官張小芹提醒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青年人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學法、知法、懂法,敬畏並遵守法律,不能為了滿足自己的一時慾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時提醒,大學生們要提高防範意識和受騙辨別能力,不能通過走捷徑來達到學習知識的目的,要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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