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 夜傳“老賴”清兩案

11月6日凌晨3時許,貴州省天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接到兩條執行線索,被執行人楊某、吳某分別入住三穗縣、天柱縣的兩家酒店,該院立即組織執行幹警兵分兩路,前往目的地將二被執行人傳喚至法院。

經過十餘個小時的苦口婆心、釋法明理,吳某履行了8000元的罰金義務,案件執行完畢。被執行人楊某則與申請執行人天柱縣某銀行達成和解協議,將執行標的物掛網拍賣以償債務,不足部分將分期履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