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記錄198條扣564分 這輛奔馳車或要“報廢”

這輛奔馳R350越野車,就是11月3日被交警查到的“交通違法大戶”。一段時間以來,常州市交警支隊通過合成研判,發現該輛奔馳車屬於高違法車輛,10月29日向溧陽公安交警大隊發出查處布控指令。接到指令後,警方立即對該車輛展開布控工作,11月3日下午,在市區將車輛查獲。

面對交警,被查到的駕駛員潘某承認自己車子的交通違法確實是太多了,他已經實在沒有辦法處理。那麼他這輛車到底有多少交通違法呢?

市公安交警大隊城區一中隊民警楊陽介紹:“經查,該車有198條違法記錄,將近計分達564分,逾期未檢驗,違法未處理。”

經過計算,這輛車的交通違法還將被罰款14650元。經過調查,民警發現,這輛車的交通違法集中在2017年9月份之後,而因為沒有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罰,車子年審在去年8月份就已經到期,目前處於脫審狀態。

市公安交警大隊城區一中隊民警楊陽稱:“這輛車經我們查詢得知,一直在工地上借給工友、朋友多人開,但是有了違章以後,一直掛在車上不去處理,時間久而久之達到100多條違法,記分達500多分,造成該車不能正常年檢。”

根據有關規定,車輛在年審前,都必須要先對交通違法進行清零,而這也從另一個方面,督促駕駛員謹慎駕駛,及時處理交通違法,不至於要被扣的分值累積太多。民警介紹,這輛車車主本人平時開的較少,等他想要去處理交通違法的時候,因為要扣的分太多,已經難以處理,就拖了下來,而車子的交通違法仍在不斷增加。現在,即使車主去找實際駕駛人處理交通違法,基本上也已經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楊陽說:“車子假如分批次、分記分週期去處理,不能超過三年,因為假如車子年檢超過三年以上不去年審的話,這個車子最後是不能正常年審,最後只能直接報廢。”

根據規定,如果車輛沒有年審非法上路,即使買了保險,在出事故後,也沒有辦法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社會危害大。目前該輛奔馳越野車已經被警方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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