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子公司投資建設安徽中樁物流園配套件雜貨碼頭工程項目的公告

龍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子公司投資建設安徽中樁物流園配套件雜貨碼頭工程項目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82 證券簡稱:龍洲股份 公告編號:2019-117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1、龍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上市公司”)於2017年9月14日召開的五屆二十次總裁辦公會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中樁”)投資建設蕪湖中樁港後物流園工程項目。為完善港後物流園區綜合服務功能,提升物流園區在皖江地區的影響力、市場競爭力,安徽中樁擬在前述港後物流園工程項目累計已投入金額19,200.00萬元的基礎上,另投資約11,076.85萬元建設物流園配套件雜貨碼頭工程。

2、公司於2019年11月8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臨時)會議以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投資建設安徽中樁物流園配套件雜貨碼頭工程項目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該事項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3、本次對外投資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安徽中樁物流園配套件雜貨碼頭工程

2、項目地址:位於長江下游黑沙洲河段右汊右岸,蕪湖長江二橋上游約6公里處。

3、項目建設規模

本項目新建2個5000噸級(水工結構兼顧10000噸級)件雜貨公用泊位,主要由碼頭平臺、汽車引橋、道路、堆場、供電、給排水、消防、通信等輔助設施,使用岸線長度230米,設計年吞吐量為120萬噸。

4、項目建設期:計劃施工期為12個月。

5、投資估算

本項目總投資11,076.85萬元,其中建設投資11,058.0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18.85萬元。建設投資中建築工程費用6,869.06萬元,設備購置費2,242.00萬元,安裝工程費110.08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831.59萬元,預備費用1,005.27萬元。

6、項目財務和經濟評價

項目成熟運營後,預計年可實現營業收入4,000.00萬元,所得稅後淨利潤2,073.47萬元,財務淨現值3,940.51萬元(ic=12%),投資回收期5.74年。

7、項目獲批情況

2019年6月,安徽中樁已取得國家交通運輸部下發的《交通運輸部關於蕪湖港三山港區高安圩作業區安徽中樁物流園配套件雜貨碼頭工程使用港口岸線的批覆》(交規劃函〔 2019〕409 號),國家交通運輸部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安徽中樁按 230 米泊位長度使用所對應的港口深水岸線(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7月11日刊載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龍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子公司取得港口岸線使用權的公告》)。

三、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一)投資目的

安徽中樁為了進一步做大做強港口碼頭綜合服務業務規模,打造皖江地區一流的大型綜合物流樞紐服務品牌,抓住國家加大長江岸線保護開發力度的機遇,投資建設物流園配套件雜貨碼頭工程,是為完善安徽中樁物流園區綜合服務功能,提升物流園區在皖江地區的影響力、市場競爭力及盈利能力。

同時,隨著蕪湖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及周邊地區落戶企業增多,園區企業貨種主要以件雜貨居多,而腹地日益增長的件雜貨需求與港區件雜貨泊位通過能力的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已無法滿足腹地日益增長水運量需求,另外隨著蕪湖市逐步完成長江岸線非法碼頭整治清理工作,蕪湖港水路運輸能力嚴重不足,該項目的建設不僅能夠緩和三山港區結構性矛盾,滿足腹地日益增長水運量需求,而且有利於緩解當地水運壓力。

(二)存在的風險

1、環境影響

該項目在工程建設和投產需做好環境保護,做到環保“三同時”,安徽中樁將緊抓環保監督及防範工作,保障項目不對當地社會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2、資金風險

該項目由安徽中樁自籌資金投資建設,投資金額較大、回收期較長,存在一定的利率變動風險和銀行信貸政策風險,需要安徽中樁積極拓展多種融資渠道,保障該項目順利實施。

3、市場及運營風險

該項目市場方面存在的風險主要表現為項目建成後因市場需求波動,稅收政策和利率、匯率變化,從而給項目運營帶來的風險。

該項目應重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並加強經營活動,維護好現有客戶,並挖掘市場潛力,開發新客源,通過採取強化宣傳、規範服務、加強管理等措施,以減少項目建成後的運營風險。

(三)對公司的影響

安徽中樁為公司現代物流產業的重要節點,其經營的港口碼頭綜合服務業務已打造成公司重要的利潤增長點之一;此次安徽中樁投資建設的物流園配套件雜貨碼頭工程位於蕪湖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而蕪湖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等經濟開發園區作為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重要載體,該項目的建設不僅能夠滿足蕪湖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及周邊地區發展需求,能有效地同當地現代物流配送體系相銜接,而且將完善安徽中樁物流園區綜合服務功能,提升物流園區在當地的影響力,進一步增強安徽中樁市場競爭力及盈利能力,同時也將增強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發展需要及產業規劃,不會對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備查文件

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龍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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