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总裁李格平:实施注册制面临的六个难点

11月9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总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股权投资校友会与北京校友会联合承办的“师出中南,投联世界”第三届中南股权投资高峰论坛在北京饭店成功举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副校长邹进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杨国中,北京校友会会长吴德桥,金融校友会会长陈彩虹,股权投资校友会联席理事长邓厚兵、陈行、余明桂,中央汇金公司原总经理谢平、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著名经济学家钟朋荣、中信建投总裁李格平等杰出校友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校友代表出席本届论坛。

中信建投总裁李格平在主题演讲中,重点剖析了股票发行注册制在中国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中信建投总裁李格平:实施注册制面临的六个难点

中信建投总裁李格平发表主题演讲

李格平指出,注册制是市场化发行的制度,是紧挨市场的,总体而言是一个惯例。在这样的理念下,注册制的核心不是“审不审”,而是用什么方式来审,应当以信息披露为中心,通过审核机构询问的方式使发行者做到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可理解性,让公众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在此过程中,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保证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可理解性。

新股发行注册制本质上是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这样的机制是用行政的方式来配置,还是真正用市场的方式配置?这是注册制的关键。监管机关不通过行政干预的方式干预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不再控制精准发行的速度、发行价格,不再对新股价值作出背书,这些都是注册制的根本。

目前来看,在中国实行新股发行注册制面临以下六个方面的困难:

第一,投资者构成问题。科创板有400多万投资者,其中86%是个人投资者,14%的机构投资者,中国资本市场的总体情况与此大致相当。在以散户为主的资本市场中,投机炒作的氛围非常严重,羊群效应显著。这种情况下,很难给股票价格作出一个相对合理的估值,很容易受到情绪以及各方面波动的影响。一个典型的情况是,科创板股票开盘涨幅100%、200%,基本上都是个人投资者买入,鲜有机构投资者买入。个人投资者比重高,是市场很难寻求均衡价值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法律制度问题。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偏定量化,在实践中比较好操作,但也很容易被规避。为了避免这种问题,政策制定者只能制定非常具体的标准,比如,不接受净利润低于一定标准的企业的申请材料。问题是,净利润不是一个企业价值的表现,并不能以此为标准定义这个企业好还是不好,但法律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又迫使政策制定者只能定一些具体的数量标准。

第三,信息披露的监管问题。中国股市对信息披露的监管不算严格,这与美国不太一样。美国相关组织工作人员的数量是美国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几倍,有庞大的从业人员队伍和充足的经费保障来做这些治理监管。同时,美国还有一个很重要社会监管伦理,通过建立“吹哨人”制度来重金鼓励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我国的股市监管部门也有鼓励举报的制度,但对举报人来说,获得的奖励和可能要承担的其他压力不太匹配。

第四,退市机制问题。现在退市的价值、退市的规则、程序以及执行的差别非常大。真正意义上的注册制是披露信息上市,有投资人愿意买就发行,发行之后,如果投资人不愿意买,导致交易量下降,或者股票价格跌到很低,就要退市了。但是在现实中,中国股市中的上市资源都是稀缺资源,地方政府也不愿意让当地的上市公司退市,这些原因导致国内股市的退市率非常低。据统计,美国股市的退市率约为19%,而中国股市退市率只有0.37%。

第五,投资者保护问题。现行法律对于股市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很小,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中国人的财富增长速度非常快,但法律规定的罚金数额不能随时变动。证监会对违法行为的顶格处罚也仅为二三十万元,这导致违法行为获得的收益特别高,但失去的很少,很多人愿意铤而走险。

第六,集体诉讼制缺失。上市是股权投资机构一个很好的退出方式,但中国证监会在编的审核人员非常少,无法及时审核所有企业的上市申报材料。与之相比,美国实行的集体诉讼制度让律师成为了发行审核员,任何一个律师只要发现上市企业违法问题就可以征集受害人发起集体诉讼。一旦诉讼成功,律师可以获得很大的收益。这样的集体诉讼制度成为美国证券市场运行的重要制度保障。与之相比,我国现行的代理人诉讼制度效果不够明显。

最后,李格平强调指出,股票发行一定要落实到注册制,这是真正使资本市场还原市场化运行的必备手段。现在有了科创板成功的试点,还提出了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并向其他的主板推进。这些制度体系的完善以及集体诉讼制的法律基础的完善,都将为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实施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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