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悔意!殺害浙大女生凶手終審死刑!死者家屬將追責景區

引發社會關注的“浙大女生被害案”,今天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下午兩點半公開宣判。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受害方代理律師柳斌處獲悉,二審判決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對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害女生父母沒有參加上午的不公開開庭審理,參加了下午的宣判。

據瞭解,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一審判決後,被告人熊志城覺得量刑過重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要求二次精神鑑定。柳斌律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二次精神鑑定的要求沒有被法院批准。被害女生譚小敏的父親告訴紫牛新聞記者:“接受二審宣判結果。二審中對方提出二次精神鑑定,是對我們二次傷害,下一步將要求景區進行過錯責任的賠償。”

案件經過:花季女生景區失聯,

兩天後發現被殺害

從案發到最終宣判,已經過去了近一年的時間。這一年來的每天都是對譚小敏(化名)父母的煎熬,他們至今也無法相信,女兒被一個素不相識的人殘忍殺害。小敏1995年出生於杭州市淳安縣,是家中獨女,父母在淳安經營船務生意。事發前,小敏是浙江大學2013級本科生,剛從英國留學回國不久。2018年11月13日,她在杭州西湖景區蓮花峰遊玩時與同學和家人失聯,下落不明。11月15日,小敏的家人向警方報警。接警後,景區公安分局開展調查,並組織靈隱管理處、景區消防大隊、護村隊等社會力量共百餘人開展搜尋。

16日凌晨,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發佈警情通報,小敏遺體在蓮花峰山頂懸崖落坡下被發現。11月17日,警方發佈續報:經現場勘查和法醫鑑定,小敏系他殺。17日下午3點50分許,在桂林警方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歲,廣西人)在廣西桂林市全州縣被抓獲。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和強制猥褻罪對犯罪嫌疑人熊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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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續報

一審判兇手死刑:

兇手欠債厭世想拉人“陪死”

2019年7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未公開審理了本案。7月26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殺人、強制猥褻一案,對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那麼,熊志城為什麼要殺害一個素不相識的花季女生呢?據瞭解,案發前,被告人熊志城參與網絡賭博從而欠下大額債務,因無力償還感到生活無望,進而產生厭世情緒。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竄至杭州市,並連續多日至西湖風景名勝區蓮花峰景區,欲在自殺前殺人墊背,尋找作案對象,天黑後方離開。同月13日,熊志城進入蓮花峰景區,在蓮花峰山頂附近遇見獨自遊玩的被害人譚小敏,即持隨身攜帶的尖刀連續捅刺譚小敏胸腹部數刀,並將譚小敏推下附近的陡坡。後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對譚小敏進行猥褻,並不顧譚小敏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譚小敏頸部等部位數刀,致譚小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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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監控視頻顯示譚小敏獨自進入景區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熊志城殘忍殺害被害人,作案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兇殘,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案件細節:

女孩手機曾被遊客拿走“刷機”

據報道,警方調取監控發現,譚小敏失聯前獨自在杭州靈隱景區,但其手機最後的定位卻在江蘇南通市,譚小敏的父親認為,這個定位誤導了警方和搜救人員。2018年11月15日,也就是小敏失聯的兩天後,她的母親接到了一個來自南通的電話,對方表示自己和朋友13日也在杭州遊玩,下午在西湖蓮花峰景區蓮花亭附近撿到了譚小敏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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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譚小敏

譚小敏的父親譚先生向紫牛新聞記者證實了此事,他表示,兩名遊客拿到譚小敏的手機後沒有及時交給景區或者轄區派出所,而是將手機擅自帶回南通,並取出手機卡“刷機”,這種做法不僅誤導了警方,也耽誤了女兒的救援時間,讓譚小敏的家人氣憤不已。儘管事後兩名遊客主動聯繫,但距離案發已經過去兩天,早已於事無補。

被害方律師:

被告要求做二次精神鑑定,被法庭駁回

11月11日上午,“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審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下午兩點半公開宣判。被告人熊志城及其委託的二審辯護人、被害人近親屬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出庭參加訴訟。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通過受害方代理律師柳斌瞭解到,案件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公開宣判時,被告人和被害人親屬、部分群眾參加了旁聽。

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一審判決後,被告人熊志城覺得量刑過重不服判決並上訴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柳斌律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被告熊志城此前做過精神鑑定,結果為無精神障礙,是正常行為能力人。二審庭審中,熊志城對原來事實中的一部分進行了翻供,並要求做二次精神鑑定,但均被法庭駁回。

柳斌表示,熊志城無論在一審還是二審現場,均未對受害者家屬表示道歉。小敏的父母對此非常氣憤,多次稱兇手毫無人性。

二審庭審:

被告翻供、避重就輕,毫無悔罪之意

在11日上午的二審庭審中,熊志城辯護律師以“熊志城負賭債,作案時精神狀態存疑;受教育程度低,受封建迷信思想影響,產生‘找年輕女性陪葬’的念頭,系初犯;認罪悔罪態度好;對一人一次進行猥褻,強制猥褻判量刑過重等”等為由,希望法院輕判,並重新對其進行刑事責任能力鑑定。

出庭的檢察員認為,今天的庭審,已經明確無誤查清證實,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根據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被告人熊志城作案前、作案時及作案後的一系列行為表現和杭州安康司法鑑定所法醫精神病鑑定意見,證明被告人熊志城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被告人熊志城故意以非法手段剝奪他人生命,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且在今天法庭上避重就輕,認罪態度差,沒有真誠認罪悔罪,符合我國刑法第48條規定的死刑罪行極其嚴重的標準,一審依法判處其死刑,罰當其罪。被告人的上訴理由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建議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審判長下午在宣判時表示,從熊志城家屬、朋友等處確認,其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本人平時無精神異常情況。對強制猥褻的量刑問題,審判長表示,熊志城不顧已負重傷、無反抗能力的被害人的哀求,對其進行強制猥褻,行為極其卑劣,一審量刑並無不妥。此外,熊志城在光天化日之下,在著名景區內針對不特定對象實施犯罪,多刀直刺胸腔,行為特別惡劣。同時,熊志城在警方偵查中有4次拒不認罪,在庭審中還翻供、避重就輕,毫無悔罪之意。

被害女生父親:景區有安全漏洞

下面將追責景區

譚小敏父親告訴紫牛新聞記者:“接受二審宣判結果。二審中對方提出二次精神鑑定,是對我們二次傷害。法庭上見到兇手時,法警一直按著我們。我老婆心痛傷心無法承受,因高血壓到急診室裡搶救,我現在也在醫院裡。對於澤厚律所一年來的無償援助,表達我的謝意。”

現在刑事部分已經宣判完畢。民事賠償部分,要求靈隱景區管理處給我們一個交代,我們找過景區管委會,被拒之門外。我們認為他們作為一個收費的封閉景區,間接地為兇手提供了作案場所。兇手來杭州還去過其他兩個地方,但是在案發地點,他轉悠了三天,把地形地貌都摸得很熟了。該地相對遊客少,關鍵是沒有任何監控設備,沒有一個工作人員。案發時有兩個遊客隱隱約約發現有人作案殺人,下山跟保安說了,但保安毫無反應。

目前,柳斌律師已經將民事訴訟的材料遞交至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要求景區進行過錯責任的賠償,具體賠償的金額暫時不便透露。

紫牛新聞記者|楊志敏

紫牛新聞見習記者|艾陸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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