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紀委通報 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黨委落實大氣汙染防治工作不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問責情況

泰安市紀委通報 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黨委落實大氣汙染防治工作不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問責情況

近日,泰安市紀委通報了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黨委及其個別黨員領導幹部落實大氣汙染防治工作不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教育警示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強化責任擔當,以優良作風攻堅克難,狠抓落實。

2018 年 5 月 29 日、8 月 8 日,市藍天工程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先後兩次通知要求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第二工程部拌合場在 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搬遷,如逾期未完成要堅決實施停產封閉。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及其第二工程部重視不夠,工作推動緩慢,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仍未搬遷,也未嚴格落實停產封閉要求,2019 年 7 月 1 日後,該拌合場中的水泥砼拌合站仍進行間歇性生產,直至 8 月 15 日被封停。

針對以上問題,經市委同意,市紀委依據有關規定,對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黨委及其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對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黨委通報批評;對分管第二工程部的黨委委員、副主任孫明通報批評;對第二工程部黨委書記、主任陳公增和分管該項工作的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李德恩予以誡勉。

生態環境是關係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係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記初心使命,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折不扣把黨中央的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任務落到實處。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落實"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切實履職盡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汙染防治等重點工作落實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