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唐太宗親審殺人案

  唐貞觀年間,唐太宗廣施德政,大唐國泰民安,成為前所未有的太平盛世。就在人們的歡慶聲中,京都長安街頭出現了一處與貞觀盛世極不協調的風景。一位六旬老翁,身穿一件白色長袍,長袍後面有一個大“冤”字,前面是一份狀子,老翁聲淚俱下地向過往行人申訴兒子的冤情。

  老人姓楊,魏州板橋人氏,兒子叫楊貞,是魏州禁衛軍。這天,楊貞身帶佩刀,出門公辦,經過板橋一家客店,正是吃午飯的時候,他打算填飽肚子,再去趕路,酒菜用過,頓覺頭昏目眩,不知不覺趴在桌上睡著了……第二天早早起來上路,無緣無故被人當成殺人犯,扭送進了官府。

  原來,那天夜裡,老闆娘回了孃家,客店老闆張迪被人殺死在床上。住店的客人中,除楊貞離店,其餘人都在店內。客店夥計狗兒首先懷疑楊貞,他認定楊貞殺死張迪,趁人們還未起床就倉皇逃竄了。狗兒頗有心計,他一面讓人看住店裡的客人,一個也不許離開,留作人證,一面帶人追趕楊貞,捉拿兇手。好在楊貞並未走遠,一會兒就被追上了,從楊貞身上搜出了一把血跡斑斑的佩刀,人證俱獲。

  魏州刺史升堂審案,看了殺人兇器,驗了張迪身上的刀痕,傳了人證,當堂將楊貞定為殺人兇犯。楊貞拒不招供,刺史大人施用酷刑,屈打成招,將楊貞打入死囚牢,待秋後處斬。

  楊貞判了斬刑,楊父深知兒子的為人,決不會無緣無故殺人,一定是被人冤枉的,可魏州刺史定的鐵案,要解救兒子,談何容易!他不忍心看著兒子做冤死鬼,要拼命為兒子申冤。楊父闖州過府,向上申訴,終因殺死張迪的兇器是楊貞的佩刀,楊貞又身帶佩刀,倉皇逃竄,可謂鐵證如山,不能翻案。老人只好身背狀子,上長安去告御狀。

  皇宮深似海,咋能隨便進出。楊父無法見到皇上,心想,皇上見不著,可以見長安的父老,不如將兒子的冤情公佈於眾,造成影響,或許能引起官府的重視,說不準還能驚動皇上。於是,楊父買了一件白袍,咬破食指,在白袍的背面寫了個大“冤”字,又用自己的點點鮮血,在白袍的正面寫成了一份血淚交融的狀子。他將白袍穿在身上,每天往來於長安街市,向人們訴說兒子的冤情。行人看著狀子,聽著老人訴說,被老人的愛子之心所感動,為楊貞的            冤屈鳴不平,只是無能為力,一個個搖頭嘆氣,留下一片同情聲。

  圍觀的人群中,有位中年漢子,雖穿一身布衣,卻氣度不凡。他上前問老人:“老人家!您兒子有如此冤屈,為啥不到金鑾殿上去告御狀?”“金鑾殿警衛森嚴,我小老兒哪進得去啊!”老人可憐巴巴地說。“我這兒有把白紙扇,明天您帶著它進宮,自然能見到皇上。”“您是……”“我是皇上的好友,到時皇上會見您的。”中年人說完,離開了老人,消失在行人之中。

  第二天,楊父拿著白紙扇,順利地進了皇宮,在金鑾殿上遞上狀子,跪在地上向皇上鳴冤。皇上讓他平身,他抬頭一看,龍椅上端坐的竟是昨天贈扇之人。楊父終於明白,昨天遇上的是微服私訪的當今天子—太宗皇帝。

太宗親自詢問了楊貞的案情,立即傳旨,命御史蔣恆複審,要蔣恆將複審情況隨時奏報。

  蔣恆將楊貞從魏州提到長安,初審時,楊貞一口咬定是他殺死了張迪,後來又說他沒有殺人,他是被人冤枉的,可他又說不出一點翻供的依據和理由。蔣恆見人證、物證俱在,沒有新的線索,此案只能維持原判,他將案情如實地奏明太宗。

  太宗聽了,龍顏不悅,緊緊地皺起了眉頭。問道:“愛卿可曾問過楊貞,為啥要殺死張迪?”蔣恆一愣,支支吾吾地說:“也許是圖財吧!”太宗眉頭又是一皺:“楊貞是見財起心嗎?那麼客店錢財可曾短少?”“這個……”蔣恆一時語塞。太宗要蔣恆把案情勘問清楚後,重新上奏。

  蔣恆沒料到皇上會如此經心地深究這起民間案子。他不敢怠慢,回衙後立即升堂審案,又派人星夜趕到魏州勘察殺人現場,經反覆核實,殺張迪者,只有楊貞嫌疑最大。蔣恆的結論是:楊貞的殺人案不能翻。

  蔣恆第二次向太宗奏報,太宗還是緊鎖眉頭,慍怒道:“此案並未查清,疑點有三:其一,楊貞與張迪只有一夜的主客關係,以往又無冤無仇,無須加害張迪。其二,張迪被殺,客店錢財絲毫未動,楊貞既不圖財,無須害張迪性命。其三,即使是楊貞殺了人,必然會毀證滅據,為啥偏偏將帶血的佩刀插入刀鞘,給人留下證據?朕以為,殺張迪者另有其人。”

  皇上對案情透徹的分析,對蔣恆觸動很大,他認真思索楊貞殺人案的前因後果,令他茅塞頓開,當即向皇上表示,一定不負皇命,迅速破案,還楊貞一個清白。

  為查明案情,蔣恆親自到魏州板橋,坐鎮張迪的客店,採用欲擒故縱的策略,先將客店的夥計和周圍的居民集中起來,藉口人未到齊,又將眾人放回去,惟獨留下一位80多歲的老婆婆,天黑後,才允許老婆婆回家。蔣恆派人對老婆婆暗中監視,看有沒有人與老婆婆接觸。老婆婆回家後,當晚果然有人偷偷地溜進了老婆婆的家。蔣恆反覆試用此計,一連3日,天天如此。3日後,將那與老婆婆接觸的人拘捕了。

升堂審問,這個人做賊心虛,以為蔣恆是神人,知道了他的底細,就竹筒倒豆子,徹底招供了。

  原來,殺張迪者就是客店的夥計狗兒。狗兒生就一副花花心腸,愛勾引女人,他貪戀張迪妻子的美色,更垂涎張迪的錢財,為達到騙色劫財的目的,設法做了張迪客店的夥計,藉機與張妻接近。兩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很快勾搭成奸,欲成長久夫妻,狗兒又想出了一條借刀殺人的奸計。

  那日楊貞進店用餐,狗兒見有機可乘,一面指使張妻回孃家省親,脫離干係,一面主動招待楊貞用餐,暗地在酒菜裡下了蒙汗藥。麻倒楊貞後,安排他在客店住宿,夜裡用楊貞的佩刀殺了張迪,又將帶血的佩刀插進刀鞘……楊貞半夜裡才甦醒過來,為不誤行程,天未亮就離店趕路,正好中了狗兒設下的圈套。

  殺人案真相大白了,楊貞無罪釋放。魏州刺史被革職查辦,狗兒被判斬刑。蔣恆將結案情況上奏後,太宗才滿意地點了點頭,說:“朕近日連續幾日微服出宮,查訪民情,沒有想到正巧碰到楊父為兒伸冤,朕想試試朝廷官員的辦案能力。”太宗以此案為例,神色肅然地告誡大臣:“為官之人,掌握人的生死大權,對人命關天的大事,切不可主觀臆斷,草率行事,釀成冤獄。”

  大臣們連聲稱是,對太宗3次親理民間冤案,窮追深究、一查到底的決心心悅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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