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中龍
周以禮治天下,秦以法治天下,兩個王朝崇尚的治朝準則截然不同。秦滅諸國建立秦王朝以後,用郡縣制取代了周朝曾經普遍施行的分封制,而這也是封建制度正式取代奴隸制度的重要標誌之一。隨著時代發展,秦朝時期分封制已經不能適應當時的統治需要。
早在東周時期,從楚國開始諸侯就開始設立郡縣,當時諸侯分封與郡縣並行,然而隨著秦商鞅變法深刻推行,唯獨秦國的郡縣制被髮揚光大。秦始皇橫掃六國一統天下,自然也認識到了當初周天子分封制的大量弊端,定不會重蹈覆轍。後來漢朝、晉朝、明朝的分封制也證明,這樣的制度存在了太多問題。
周滅商後分封天下諸侯,除了周天子直接管理的王幾之地,周朝大多數地區都被同姓或者異姓諸侯所擁有。諸侯國除了按時繳納貢賦、戰時聽從周天子號令等之外,平時基本上都各自為政,各自管理自家的事務。隨著時間推移,諸侯之間貨幣、文字、法令等皆是不同互不相通,除了名義上諸侯們同屬周王朝之外,各國其實都是各過各的。分封制之下,不僅異姓諸侯,甚至大量同姓諸侯國最終都與周王室疏遠,形同陌路,天下支離破碎。
不僅如此,周朝施行分封制到了後來,諸侯們勢力越來越大,土地越來越多,反而周天子擁有的地盤越來越小,東周時已經所剩無幾,甚至還被很多小諸侯欺負,過得非常艱辛。周朝所崇的“禮制”其實也存在很多的缺陷,基本上靠教化跟自覺,沒有強制性,這就很難真正施行開來。周王朝最終名存實亡分崩離析,走向了被凌辱然後覆滅的道路,與分封制有很大關係。
從春秋戰國時期開始,諸侯們也已經認識到了分封制的諸多侷限性,所以楚國率先建立縣制以後,諸國紛紛效法,秦國也在其中。而且秦穆公時期創立郡制,進一步完善了郡縣制。郡縣設立的初衷,其實就是為了管理約束一些地域,集中原本分散的權力防止分封帶來的弊端。郡縣的長官並非世襲分封的王族宗室與其他貴族,而是由國君直接任命的,這麼一來自然有利於強化君權。
商鞅變法以後,秦國推崇法制取代原先的禮制。秦國革新之下,必然就要削弱剷除那些原本靠著祖上餘蔭享福的舊貴族,所以分封制也就要隨之一起被弱化乃至去除。秦國在變法的過程中,依舊受到了舊貴族的大量阻撓,甚至秦武王薨後,秦國一度陷入諸公子爭奪王位的“季君之亂”,秦國深受其害。無論是周王朝的例子,還是秦的切身經歷,都對分封制有諸多後怕。
從周王朝後期,諸侯各國中出現“廢井田、開阡陌”、“設立郡縣取代分封”等以後,原本的奴隸經濟開始崩解,封建制度開始形成。封建經濟之下,土地主取代了原本的奴隸主,成為了新的統治群體,而對於土地的直接管理約束也就成為了封建王朝的重要標誌。秦國經過商鞅變法,成為諸侯之中提前跨入封建時期的諸侯,也成為了秦國對於列國的最大優勢。
秦始皇一統天下之後,選擇設立郡縣而非分封諸侯,一來這是秦國的傳統慣例,二來也是周王朝分封制的各種教訓還在眼前。秦朝尚法制,而讓儒家等推崇的禮制在秦朝自然是不受用的。嬴政創立皇帝制度,其手中集中的權威遠遠超過當年的周天子,設立郡縣將天下直接掌握於自己手中,自然比分封諸侯管理要靠譜得多。秦朝施行郡縣制而非分封制,的確也是因為郡縣制的確優勝於分封制,而且這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澹奕
秦始皇滅六國統一全國後為什麼不效仿周天子實行分封制,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探討。
一、分封制是與奴隸社會制度相適應的國家管理模式。周武王滅商建立西周王朝後,大封功臣勳戚,在全國建立了大約1200餘個諸侯國,這些諸侯國的國王代表周天子管理所在地方的土地、民政、軍事等各方面的事務,每年向周天子朝貢。這種國家管理模式曾一度將西周王朝推上了一個鼎盛時期。但是到了西周晚期,隨著奴隸起義,大量奴隸逃亡,奴隸制度走向了衰亡,新興的地主階級異軍突起,他們的政治要求越來越強烈,這種以血緣親疏關係即宗法制為基礎的分封制必然會走向沒落,必須要有一種新的國家管理制度代替它。秦始皇統一全國時,以土地私有制為基礎的封建領主經濟制度已完全確立,奴隸制走向了消亡,秦始皇選擇郡縣制中央集權的國家管理模式順應了社會發展的潮流,使新興的地主階級的政治抱負得到了充分的發揮和展示。
二、分封制有其先天不足的缺陷。由於分封制是以血緣親疏關係為基礎的也即宗法制為基礎的,在西周前期,周天子有著最大的宗主地位,強大的經濟實力與軍事震懾力,各諸侯國對周天子還是俯首稱臣的,各諸侯國之間也會相安無事。到了西周後期,由於各諸侯王與周天子之間的血緣關係逐慚疏離,有些諸侯國的經濟軍事實力得到了極大的提升,有的甚至超過了周天子的實力,這時有些諸侯王就有了不臣之心,擅自減少對王室的朝貢甚至不朝貢,周天子卻毫無辦法,於是周王室逐慚勢微,對國家的控制力逐漸減弱,諸侯之間相互兼併,勝者為王,還會逼著周天子給其分封。周天子名存實亡,最後只有滅亡一途了。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他是看到了分封制這個先天缺陷的,所以他堅定地否決了很多臣子郡國並行的建議,徹底拋棄了分封制。
三、郡縣制國家管理體制有了成功實踐的基礎。郡縣制不是秦始皇的發明,他只是完善並改造了這種管理體制。郡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最初設置於有些諸侯國的邊境地區,最高首長由國王任命,預設任期,不得世襲或繼承,郡和縣沒有替屬關係。到了戰國時期,郡縣在諸侯國內地也有了設置,此時郡比縣級別要低,通常是縣下設郡。通過一段歷史時期的實踐證明,郡縣制對於強化中央集權,加強國家管理明顯優於分封制。
四、實際上秦始皇統一全國後,疆域擴大,在建立什麼樣的地方行政管理體制上也經歷了一場大討論,其焦點是郡管縣還是分封諸侯國管縣。以丞相王綰為首的大部分人主張沿用周代以來的分封制度,分封諸皇子到新徵服地區為諸侯王,有利於統治新徵服的原六國地區,在原統治地區設郡管理縣。而廷尉李斯則力排眾議,主張徹底廢除分封諸侯制度,全面推行郡縣管理體制。很顯然,李斯的主張是最符合專制皇權和統一的要求的。因而得到了秦始皇的採納,在全國徹底推行郡縣制國家管理體制。
之鑫讀史
秦國在春秋時期,已經探索了郡縣制;戰國初期,貴族作亂,秦國深受分封制的危害;商鞅變法後,秦國已經開始大規模實施郡縣制;到秦始皇統一天下後,秦國的郡縣行政體制已經非常成熟了,沒有再去開歷史倒車的理由。
01:秦國的郡縣行政體制已經非常成熟
秦國自春秋時期,已經開始設置郡縣,有著幾百年的郡縣管理經驗。
秦武公10年(公元前688年),秦國攻下了邽、翼兩地的戎族,開始在這裡設縣,這是秦國最早的縣,之後這一制度被歷代國君採用。
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更是開創性的設置了“郡”一級行政單位,之後也被歷代國君採用。需要說明的是,開始時,縣大於郡,後來郡大於縣。
秦獻公時期,有感於世襲貴族權力過大,已經開始不再對有功大臣進行土地分封了;秦孝公繼位,商鞅變法徹底改變了土地性質,將全國土地劃分為41個縣,原來的封主只享有稅收權,不再對封地進行直接的行政管理。
到秦始皇統一天下後,秦國全面施行郡縣制已經100多年了,可以說秦國對這套治理體系已經非常熟悉,這套制度也越來越成熟,相對於東方六國,秦國的郡縣體制更高效、更能體現國君的個人意志。
02:分封制弊端過多,不利於國家統治
分封制好處不少,弊端也很多,最大的弊端就是:經過若干年、若干代繁衍後,諸侯尾大不掉,對國君的權力會形成挑戰,嚴重的話,整個國家會陷入動亂、分裂之中。
周朝的先例就是教訓。西周時期,已經有不少諸侯國不聽周天子的話了;春秋時期,鄭莊公更是霸氣沖天,一箭射傷了周天子,周天子的顏面掉了一地,之後的齊桓公更是能左右太子人選;進入戰國後,更是沒有哪個國君把周天子當盤菜。秦朝離周朝最近,秦始皇不能不吸取周朝的教訓。
之後的歷朝歷代,也驗證了分封制弊端甚多,基本上是開國分封,之後國君不斷削藩。劉邦分封天下後,很快就覺得不妥,開始削藩,之後折騰了上百年;西晉建國後,大肆分封司馬家子弟,短短二三十年,這些司馬家王爺就開始了互相攻打,把國家搞得一團糟,五胡趁虛而入,華夏大地生靈塗炭;明朝朱元璋把諸子分封到邊陲,理想中的結局連兩代都沒有維持住。
分封制容易製造動亂,不利於國君統治,所以秦始皇沒有采取。
03:郡縣制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
反過來說,郡縣制的好處就很多了。
首先,郡縣長官是國君直接任命的,聽命於國君調遣。為了便於統治,通常情況下,郡縣長官的任期都不會太長,會定期調換,防止他們坐大。
其次,國君對國家的掌控更深入。實行郡縣後,各地要定期統計人口、土地,彙報給國君,國君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稅收調控、兵員徵發;周朝的分封制,周天子只能管轄到封國,對具體情況一般是沒權干涉的。
再次,開國功臣的待遇有保障。朝廷官職就那麼多,倘若都給了王族子弟,那些立功建業的將軍怎麼辦?勢必待遇會降低很多,不利於統治。
最後,郡縣制下的百姓權力得到了提高。郡縣制的百姓,享受國民待遇,一般不會過分虐待;分封制下的國就不一樣了,百姓只是封主的私人財產,封主可隨意處置,只是低賤的奴隸。
綜上所述,分封制弊端太多,郡縣制優勢明顯,最終秦始皇選擇了郡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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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在群臣上書分封制與群縣制的爭論中,他已經給出了答案,也就是不以數人之尊而讓天下紛爭不斷,讓百姓疲於戰事。分封制的實質就是社會生產力低下,中央集權管理無法實現,故而裂土分疆,各管一片區域。秦朝時社會生產力大幅度提高,推行郡縣制具備技術上的手段,只不過人們的思想還無法接受。
始皇曰:天下共苦戰亂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秦始皇認為,天下戰亂不休,是因為諸侯割據,諸侯都在求存圖強,故相互之間有戰爭。秦滅六國,天下歸一,再復立諸侯國,則天下一分為N,國家多了自然會相互兼併,想天下和平,無異於緣木求魚!
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人,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
李斯認為周天子分封的同姓諸侯眾多,但是他們後來相互攻伐如仇人,周天子根本無法阻止諸侯國之間的兼併,反而自己受制於諸侯國。現在秦始皇統一天下,皇族功臣用國家稅賦供養足以,再分疆裂土給他們,則天下會陷入戰亂不休的境況。再分封諸侯確立不妥。
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大秦丞相王綰等人認為,最好是實現郡國並行制度,也就是秦、三晉歸中央直接管理,燕、齊、楚三國離秦國遠,可以分封皇室子弟為諸侯王自行管理。大秦丞相王綰的建議秦始皇沒有采用,劉邦採用了。劉邦分封了劉姓諸侯為王,結果就是七國叛亂。
即使親如父子,友如兄弟,一旦給皇子與功臣分封了諸侯國,那麼快則當代,晚則兩代、三代,必然分出現諸侯國相互兼併,諸侯國跟中央爭權奪利的事。姬姓諸侯國相互攻滅的事例不絕於史,姜太公的後代甚至被周天子烹了,種種情況說明,分封制不適合於封建社會,只適合於奴隸社會。
大秦鐵鷹劍士
時代在進步,效仿周天子無疑是思想和制度上地退步!周天子之所以被取而代之,影響力微弱,就是他們的分封制造成的。具體怎麼樣呢?我們來分析一下。
分封制
歷史上大多熟知春秋戰國而不知道東周,或者對東周比較陌生,那就是因為東周下面的各諸侯國太強大了,讓人忽略掉了周天子的王室,東周時期的周天子只是國家名義上的元首,並無真正的實權,他的勢力範圍都沒有當時的諸侯國大,可以說名存實亡。東周前期有名的春秋五霸,後期有名的戰國七雄,替代了整個東周時期。在這個時期我國曆史上第一次出現了以道家、儒家、法家、等為代表的思想大繁榮,史稱百家爭鳴。但在這一現象的背後其實是周王室的中央對全民思想控制的失敗。以分封制為代表的國家基本制度在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後已經不適應時代的發展。它有以下下幾個缺點開始顯露,1,地方財政比中央財政有錢。2,中央無權統領地方兵權。3,失去了前面兩項,進而就會失去對國民思想的控制。簡單地說就是周天子你沒人家有錢,沒人家人多,你就更控制不住人家的想法。那麼你這麼弱誰屌你?好了我們說完分封制再來看看秦始皇。
郡縣制
其實秦始皇用來橫踏六國的制度創新在春秋戰國時就已經出現了,只不過經過商鞅變法後,在秦國發揚光大並繼承下去,方有今日中國之一統。郡縣制與分封制有很大不同,是從根本上解決了地方權利大過中央權利的制度。郡縣的行政長官由君主直接任免,而且不得世襲。每年都要對你進行考核,這做官完全就成了職業性質了,也就是職業官僚的體系形成了。秦國之所以能從西北邊陲踏遍中原,就得益於特別聽話又會做事的郡縣制官僚體系的高效率。秦始皇嚐到君主至高無上權利的甜頭了,你讓他再去效仿周天子,讓下面的人拿槍指著他的腦袋,你說秦始皇會幹嗎?別說秦始皇了換誰都不會這麼做。所以郡縣制對中央權利的加強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有利於國家統一。
總結
郡縣制的出現標誌著我國從之前的貴族政治過渡到了官僚政治,也影響了我國兩千多年的整個封建王朝時期,甚至今天我國的省市治理模式仍然沒有逃出其範圍!可以說它是人類進步的重要制度表現。
這就是我認為秦始皇採用郡縣制而放棄分封制的原因。
A三杯茶
【禹分九州、周天子封諸侯、秦始皇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其本質是一樣的,目的都是為了兩個字——集權。】
三個不同階段的制度,代表了三個不同意識形態下的社會秩序。顯示了從分散到統一每個歷史時期君王對於追求自身權利時所要達到的目的,這個目的從簡單再到複雜,越到後來就會越加的精細嚴密。權力的集中才能體現出君主們至高無上的不容侵犯性。
秦始皇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他聽取李斯的建議: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以史為鑑(周滅亡的原因正是由於君主權力受到了侵犯,權力下移到了諸侯再到士大夫)不再分封諸侯。分封諸侯的結果便是原來強大的周王朝從統一的周禮制度裂變為百家爭鳴;從統一的“政令由天子出”裂變為春秋與戰國的無可挽回的局面,這是秦始皇最不願意看到的事情,所以他不會選擇分封制度。
那麼秦始皇實行郡縣制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選擇郡縣制是有歷史淵源的,而且也切實感受到了這個淵源給歷代秦國君主們所帶來的巨大好處,那就是秦孝公時期實行的商鞅變法,而郡縣制的施行正是商鞅變法宗旨的一種延續,目的依然是為了加強中央權利的凝而不散
1.商鞅變法不僅使得秦國變得富裕和強大,而且也使得君王權利得到了加強。商鞅提出的重農抑商、獎勵耕戰、通過軍功獲取獎勵和削弱貴族勢力的政策就是要最大限度的達到以上目的。
2.可以說昔日秦國的那些王公貴族有可能就是以後統一天下時的各方諸侯,那麼商鞅削弱秦國貴族或者說是宗室的權利就已經是在為郡縣制的設立掃清了障礙打下了基礎。當然商鞅也是這麼做的,當時干擾秦國內政最大的原因就是階級矛盾(商鞅認識到貴族宗主制是制約國家發展的最大阻力,六國最後的落敗就是很好的例子)是上層與下層的矛盾,那些勢力強大的貴族手中掌握著大量的土地資源,他們養尊處優而老百姓卻還是食不果腹,所以井田制的廢除從根本上解決了上下間的矛盾,也給了秦國百姓最大的實惠,百姓有地種有糧吃國家自然而然便會走向強大,這便是商鞅消除貴族領主政治影響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在公元前350年,商鞅又提出了集小(都)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由此看來權力已不再是屬於那些貴族領主們所獨有。
3.商鞅變法讓秦國從領主制變為了地主制,領主代表貴族,地主代表農民。貴族與農民一視同仁,商鞅規定:無軍功的宗室(貴族領主)一概廢除他們的名位,按照軍功從新規定尊卑爵位等級,所以許多無軍功的貴族因此失去了特權變為了農戶中的富戶,有軍功的宗室最高也不過是封侯而已,而侯爵只是收取租稅不再管理民事。這就有效抑制了地主階級們無休止的渴望得到獎勵後產生的各種慾望。商鞅推出環環相扣、層層關聯的政策就是保證了變法最終能夠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
鑑於有以上這麼多的好處,秦始皇當然不會拒絕李斯的提議反而再實行分封制。呂思勉先生說過:阻礙平天下最大的力量,自然是列國(列國的前身不就是周朝的貴族宗主們嗎)的紛爭,所以秦併吞六國之後,決計不再行分封,而是“父兄有天下,子弟為匹夫”。
再一個原因:有了原秦國變法的實例為先,由點到面,統一六國後的秦始皇分天下為三十六郡,設郡守、尉、監的初心也不正是要分化和消除原六國的貴族殘餘勢力嗎!由此上也可以向全國推行商鞅的重農政策(呂氏春秋的最後四篇《上農》、《任地》《辯土》、《審時》中可以看出秦朝對待農業的重視程度),把國家建設成為一個農業大國(睡虎地秦簡中可以看出秦政府在糧食儲備、出艙入庫、養護農田等方面有著相當嚴苛的要求),在此基礎上繼續實行獎勵耕戰法,開疆拓土(北抗匈奴,南攻百越)來加強他前無古人式的帝王形象。
寫到這裡我就在想,如果商鞅生活在秦始皇時期,那商鞅的很多治國理念必是秦始皇所認同的,因為這些理念從一定程度上完全符合了秦始皇建功慾望的心理需求。
歷史沉澱中的新奇
首先,什麼是分封制,就是“那塊地方你說了算,你是我的臣民,但是你的臣民不是我的臣民”。
這麼說不知你理解嗎,天子只能從理論上管分封王,而不能管理分封王的領地,這就造成,天子只能管理他自己的封地,他也不過是個分封王而已,只是多一個“天下共主”的名譽頭銜而已。
所以,作為辛辛苦苦打下了全版圖的秦始皇,怎麼可能允許把領地割讓出去。
其次,如果分封,分給誰?蒙恬那幫人?要知道,六國港滅,六國地下勢力還是很強的,必須有一個強勢的秦國鎮壓,(事實上,秦國的迅速滅亡說明哪怕是強勢的秦國也沒鎮壓住),剛建國就把把自己的力量分封出去,這是找虐的節奏啊,他敢把哪塊地分封出去,那塊地的原六國貴族就敢把分封王幹掉自己復國。
最後,周天子就是被他們這批分封王幹掉的,他再來一次分封,給自己找不自在麼……
破曉修羅
引語:任何制度的產生都有其客觀的歷史背景,歷史在發展,制度在完善,人們也在不斷總結。分封制發展到秦始皇時期,已經成為了過時的政治制度,為了更好的中央集權,以有效地管理天下,郡縣制應運而生。
- 什麼是分封制?
由於西周以前的資料丟失,記載不完善,為避免爭論,我們以西周分封制作為樣板來解說此問題。周武王滅商,周天子成為“天下共主”,為有效管理國家,鞏固政權,周天子把所佔領的土地和區域內的人民分成若干小塊疆域,在派人去實行管理,被派去的人主要有三部分組成,姬姓王室成員,如晉、魯、燕等;有功之臣,如姜姓齊國;前朝遺貴,如子姓宋國。這些人在自己的封地內有絕對的統治權,和周天子一樣,爵位由嫡長子繼承,是世襲制,我們稱之為諸侯,諸侯再次分封為卿大夫,士。
封地內的人民向諸侯王繳納稅收,而不向周天子繳稅,周天子也有自己的自留封地,其性質就是最大的分封諸侯;但各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調遣,按期繳納貢稅。
- 什麼是郡縣制?
郡縣制是在全國實行郡縣兩級管理,所謂“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地方官員由中央指派,任期到後,其去留由中央決定,這種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政治制度,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維護國家統一,經過後世不斷完善,數千年沿用至今。
- 時代背景
平王東遷,西周落幕,周天子作為“天下共主”名存實亡,對各諸侯國的影響力大不如前,齊桓公在管仲的輔佐之下,提出“尊王攘夷”的口號,葵丘會盟之後成為春秋第一任霸主,標誌著分封制已經不適合時代發展;三家分晉,戰國開始,周天子的威望進一步直線下降,實際上成為了最小的諸侯,沒有那個諸侯國還把周王室放在眼裡,所謂“禮壞樂崩”在此時表現得淋漓盡致。
- 始皇帝一掃六合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綜合實力大大提升,到秦始皇方才一統天下,賈誼《過秦論》:“及至始皇,奮六世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週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撲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作為雄才偉略的千古一帝,在亂世激烈的競爭當中脫穎而出,目光非凡人可比,他敏銳的覺察到分封制的弊端:那就是靠血緣維繫的政治關係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可靠。對於控制慾極其強烈的始皇帝來說,為了維護贏姓家族利益,加強中央集權,首要的任務就是加速消耗六國貴族在故地的影響力,怎麼樣才能達到目的呢?郡縣制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全國劃分為多個郡,郡下設縣,郡縣兩級官員均由中央任命,規定任期,監察政績,可以有效避免六國故地之人對一家一姓的效忠,政出中央,從而體現皇家之威嚴。
若不是胡亥無能,趙高亂政,秦也不至於二世而亡,作為不成熟的政治家項羽看不透這一點,開歷史倒車,重新實行分封制,終究顯得目光短淺了,所有項羽也沒有坐上皇帝的寶座,反倒成就了劉邦。
結語:時代在進步,人們的思想也在不斷變化,為了更好的適應歷史潮流,各種制度也會應時而生,不然就會被歷史的車輪無情的碾壓而過,分封制過時了,郡縣制取而代之,不管誰當皇帝,也是在這個基礎上稍加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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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何必認真
秦統一六國之初,始皇帝曾與大臣們討論過以什麼制度治理國家的問題。
當時丞相王綰就提出了分封制,他對秦始皇說:“雖然國家統一了,但是燕國、齊國、楚國這些地方偏遠,不好管理。應該在眾皇子中選擇人才分封到那裡做諸侯王。”王綰的意見得到了大多數大臣的贊同。
但廷尉李斯堅決反對,他說:“周文王、周武王分封了很多同姓子弟,但是怎麼樣呢?他們的後代越來越疏遠,後來相互攻擊,變成了仇敵。更別說那些諸侯王了,經常互相誅滅,周天子也制止不了。現在天下賴您的神威獲得統一,採用郡縣制,皇子和功臣,可以用國庫的賦稅去賞賜他們。這樣他們也能滿足,國家也能控制他們。天下就沒有了那麼多有異心的人,國家也就太平了。這是分封制所沒有的好處。”
秦始皇贊同了李斯的意見,他說:“以前天下爭戰不休,都是因為這些諸侯王。如今仰仗祖先的功績,平定了天下。還設立諸侯國的話,不是又要發生戰爭了嗎?再想天下安定就難了。廷尉說的很對。”
幾年後,博士淳于越又請求始皇實行分封制,李斯駁斥說:“古代五帝的制度就不一樣,夏、商、周的制度也是有區別的。各自實行各自的制度,他們故意要彼此相反嗎?當然不是,是因為時代變了,制度也要隨著變化。”隨後就發生了歷史上有名的焚書事件。
周王朝採取分封制的原因
李斯說的沒錯,秦統一的時候,中原地區的情況與周朝建國之時有了很大的區別。周王朝建國之時,華夏民族實際能控制的地方很小,人口也不多。其中土地最肥沃,人口最多的就是關中平原和河洛地區。這些好地方自然歸了周王所有。
別看戰國時期秦、燕、齊等國稱雄,實際在周朝建國之初,他們的封地都是偏遠、狹小、人口稀少、危機重重的地方。
例如分封秦國之初,秦只是一個蠻荒小邑,人口稀少,環境惡劣,還年年要面對西戎的攻擊。一個弄不好就得滅國。燕、齊也好不到哪去。要說好地方,當時這些國家的位置是遠遠比不上宋、衛這些小國的。他們後來之所以強大,是艱苦奮鬥,自強不息,勇於開拓的結果。
周王朝之所以採用分封制,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讓這些諸侯國去抵禦蠻夷,保衛中央。如果這些事由中央出錢,出人來做,周王朝沒有這個能力。
到了戰國時期分封制已經崩潰了
周王朝存續800年,但是他能制約諸侯,完全行使中央權力的時間只有三百年。春秋時期大約二百多年,這時期周王朝就衰落了,這幾百年間是諸侯國互相兼併,重新整合的階段。
到了戰國時期這二百來年,經過春秋時期的勢力整合,戰國七雄脫穎而出。此時的周王朝僅僅只是個牌位了,七雄連敷衍一下王室的興趣都沒有了。
原因很簡單,幾百年的發展,七國都積蓄了雄厚的實力。人口成倍的增長,昔日的小邑變成了大國,荒原變成了良田。
新的形勢下,秦國採用分封制是行不通的。
經過周王朝八百多年的發展,華夏民族已經形成了一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的強大民族。中央政權完全有能力供養軍隊拱衛邊防,沒有了分封諸侯王去自力更生的需要。
何況諸侯國制度各自為政,是一個低效率的時代,根本難以適應此時的社會發展需要。
更重要的就是如李斯和始皇帝所說,強大的地方勢力勢必成為中央政權的威脅。
老曹讀書
提問者要麼是蹭熱度,要麼就是真的文盲,秦國就是當時周朝的一個諸侯國,到了祖龍一統天下。這還不能說明問題嗎,後來漢朝的七國之亂就是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