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民以食為天”是謬論?食物屬陰,人屬陽,既平等又剋制

我們知道,一日分晝和夜,顏色分黑和白,方向分左和右,溫度分冷與熱,萬物皆分陰陽,《黃帝內經》也強調,“其知道者,法於陰陽,和於術數”。但是你知道,人體和我們所吃的食物,也是屬於相生相剋制的陰陽關係嗎?

原來“民以食為天”是謬論?食物屬陰,人屬陽,既平等又剋制

說人體功能和食物屬於相生相剋陰陽關係的,正是難懂又嚴謹的《黃帝內經》。在《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中提及“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大意是,水屬於陰,火屬於陽,陽是人體的氣化功能,陰是我們吃的食物。

幾千年來,人們都在強調“民以食為天”,在人體生理機能需求上,把“食”的地位,抬升到了“天”一樣高的地位,從來沒有人反駁過。我們每天都要吃飯,也吃各種瓜果蔬菜,本都是人體需要的營養物質,它是怎麼就跟人體功能形成了陰陽互克的關係呢?

原來“民以食為天”是謬論?食物屬陰,人屬陽,既平等又剋制

我們知道,人們常吃的食物,可以滋養人的形體,但形體的正常運轉,又須必須依賴人體器官的各項功能,中醫講,人體的各項功能是由精所產生的,精可以化生人體各臟腑的功能。可是精又是從哪裡來的呢?精是由氣化而產生的,氣化就是由食物消化產生的。所以形體的滋養全靠飲食物,而人體消化的排洩物迴歸自然,又成了萬物生長所需的肥料,這是人體與食物的相生關係。

既然是陰陽,那麼必然存在相剋制的關係,那人體與食物又如何相剋制呢?

我們知道,食物進入人體後,要轉化為人體所需要的氣化,就需要消耗人體的精,進而對人體的精有一定的耗損,但是如果這個耗損,沒有超過人體承受的極限,整體來說對人體就是有益的;而如果耗損超過了人體的極限,就會給人體帶來極大地負擔,甚至是疾病。這也是中醫提倡人們不要過度飲食的一大原因。

原來“民以食為天”是謬論?食物屬陰,人屬陽,既平等又剋制

如此看來,食物的地位雖高,但是並沒有到達為人體之“天”的地步,食物其實僅僅是與人身體相互依存,又相互剋制的陰陽關係。懂得了這些,就更加容易明白人體養生調理的規律,也讓我們進一步接近《黃帝內經》養生的至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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