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真功夫案例解析,合夥人應該怎麼股權分配(純乾貨)

從真功夫案例解析,合夥人應該怎麼股權分配(純乾貨)

我想對於真功夫事件大家都不陌生,表面上是因為家族矛盾所導致的,特別是蔡達標和潘敏峰的離婚是關鍵。

但實際上,問題的根源在於50%:50%的平衡性股權結構,家族矛盾只是進一步加劇了股權結構不合理所導致的問題。

真功夫設立之初,蔡達標夫妻與潘宇海持股比例各為50%,在2007年引進私募股權投資後,二者的持股比例依舊為47%: 47%。

由於每個股東對公司的貢獻是不同的,這種完全持平的股權結構很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與利益索取權的失衡,為未來的利益分配埋下隱患;在決策時形成股東僵局,為日後的股權之爭埋下了伏筆。

有言道:共貧賤易,共富貴難。任何一家公司,在創立之時就應謹慎考慮股權劃分與合夥人的問題。

一、挑選合適的合夥人

合夥人是公司最大的利益貢獻者,直接關係到創業的成敗,因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首先,創業是一個長期、高風險的過程,我們挑選的合夥人一定是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且能有3~5年全職投入預期,願意和公司一起成長的人。

其次,成功的創業靠的是團隊,而不是某個人的單打獨鬥,我們挑選的合夥人應該能通過技能互補,資源共享,實現效益最大化。

就像雷軍說的,他創業之初70%的時間都在找人,找的是他那個層面的合夥人。合夥人要互補,要不一樣,甚至要成為自己的鏡子,能跟自己最熟悉的東西互相挑戰。

最後,合夥人之間是一種長期、深度的利益捆綁關係,各合夥人應該有包容心,相互信任並具有改變一個行業的信念,將溝通成本降至最低。

由於每個創業團隊的創業方向、目標市場不同,挑選合夥人的標準也不盡相同。

例如,復星集團認定合夥人的標準為:對復星文化和價值觀高度認同,深刻理解復星的發展戰略,善於學習,處於持續創業狀態,有能力、有激情為公司發展貢獻力量,不斷創造價值。王石挑選合夥人的標準是高度的價值觀認同和彼此信任。

但總的來說,一致的願景、彼此間的信任、能力互補是首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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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夥人的股權分配

創業合夥人之間最容易起爭端的問題之一就是股權分配,比如一夜散夥的“羅輯思維”,勞燕分飛的“西少爺”,團隊決裂的“泡麵吧”,微信互撕的“首席娛樂官”……無數初創公司都傷或死在股權分配問題上。

任何一家公司,在最初創立時就應該系統考慮股權劃分問題,以免在可預見的未來,陷入始料不及的股權紛爭中。

關於合夥人的股權分配,要注意以下幾個要點(見下圖)。

1)明確核心股東

很多股權糾紛都源於大股東不清晰,如真功夫,蔡達標和潘宇海從持股50%到47%,一直都處於對等局面,遇到意見分歧時無法集中決策,很容易產生糾紛。

因此,合夥人的股權分配,從一開始就要明確公司的核心股東及其擁有的權利,包括在股東會擁有的表決權和對公司的控制力。這樣,即使在意見不統一時,也有可“一錘定音”之人。

2)保證合夥人股東地位

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是合夥的特徵。因此,我們在設計股權架構時,也要科學評估合夥人在企業的作用,保證合夥人的股東地位和持股比例,為未來和合夥人並肩作戰、共進退打好基礎。

例如,阿里巴巴從一開始就給予了“十八羅漢”股東地位,從阿里初創到發展壯大,“十八羅漢”和馬雲風雨同舟、不離不棄,隨著阿里在港交所、紐交所上市,市值劇增,“十八羅漢”也是賺得盆滿缽滿,真正做到了合夥人之間同甘共苦。

3)跳出完全按照出資比例分配股權的原則

在現代企業出資中,除資金外,還有勞務、專利、知識產權等,所以,完全按照出資多少分配股權是不合理的。

小編建議企業科學評估各類出資(資金、創意、技術、運營、個人品牌),跳出完全按照出資比例分配股權的原則,鼓勵有特殊價值的股東和員工,發揮人力資本的最大優勢,增強公司競爭力,吸引投資者。

4)股權結構簡單明晰

“簡單明晰”指股東人數不是太多,股權構成不過於複雜,不存在大量的代持人、期權池、交叉持股、雙股權、委託投票權等。

據研究分析,初創企業最科學的配置是3個人,這樣既避免了兩個人在溝通方面沒有緩衝地帶,也不會出現多人決策但無人決定的局面,有助於維護公司和創業項目穩定。

從真功夫案例解析,合夥人應該怎麼股權分配(純乾貨)

5)簽署股權分配協議

很多公司在早期創業時都只顧埋頭苦幹,僅在口頭上約定股權分配比例。

一旦公司成長起來,合夥人要求按照股權比例分享利潤時,口頭約定就很難服眾,而如果在這個時候再去討論股權怎麼分,很容易使分配方式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預期,導致團隊出現問題,影響公司的發展前途。

所以,創業團隊應該在早期就簽署書面股權分配協議,約定各合夥人的股權比例。

同時,還應該約定股權兌現機制,公平保護合夥人之間的付出,激發各合夥人盡心盡力為企業效力,保證團隊穩定,維持項目的長期戰略。

6)謹防外部資本對公司控股

外部資本控股存在很多問題,不利於公司的長期發展。

首先,創始團隊感覺是在為別人打工,沒有足夠的工作動力;

其次,沒有預留足夠的股權利益空間吸引優秀的合夥人加入,影響公司的長遠發展;

最後,外部資本對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瞭解有限,容易做出錯誤決策。

因此,企業在做股權架構時,事先要考慮到未來融資對股權稀釋的問題,謹防外部資本控制公司。

一般來說,一個公司從初創到上市,需要4~5輪融資,最好採用小步快跑的方式,多融資幾輪沒關係,但每一輪融資都不要對股權稀釋太多,確保核心控股股東的地位。

7)股權結構不要平均化

每個合夥人對公司的貢獻可能都不一樣,如果平均分配股權,自然會讓付出多的合夥人不滿,容易引發糾紛,導致項目半途而廢;

比較成功的模式是有一個核心大股東作為決策中心,另外搭配幾個有話語權的小股東,保持不同意見的同時又能拍板決策。

小編總結:股權結構是一個彈性可塑的動態交互模式,創業者應充分考慮公司的發展方向、經營狀況和融資需求,以及出資人價值、投資額、收益兌現等因素,在進行深入分析後合理設計股權結構,並根據公司的發展變化及合夥人變動等實時調整股權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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