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課後服務該不該向家長收費?

夢裡人生


課後服務,就算是針對的中小學生,憑什麼就必須免費呢?

一提到收費,特別是中小學校要向家長收費,就會刺激某些人的神經,覺得這是義務教育,必須免費;只要是一聽說收費,就立馬會在收費二字前加上一個亂字,然後說,學校怎麼可以亂收費呢?感覺一收費,就肯定錯了似的。

課後服務,收費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當然,如果是學生在校期間,學校亂收費,那肯定是錯的,是不應該的;而現在問題的關鍵是【課後服務】,也就是學生在正常情況下已經應該離校了,但由於家長不能來接孩子,只好由學校代為管理孩子的這麼一段時間提供的服務;因此,這段時間學校提供的服務已經超出了義務範圍,無論是學校還是老師,都沒有義務再管理放學的孩子,可是,不能眼看著孩子們在校外滿大街亂跑,因而,學校對這段時間由學校暫為管理的孩子家長收費,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其實,在過去,家長們經常是委託小飯桌之類的去接孩子,或者是孩子下學直接去小飯桌,而小飯桌是絕對不會免費提供服務的;所以,事實上,學校提供下學後的服務,對這些家長來說,交點費用是完全能夠理解的。


而實際上,從國務院到教育部,對課後服務都是非常重視的,而且也是允許合理收費的。

在去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中明確指出:各地可根據課後服務性質,採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有關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當適當考慮學校和單位開展課後服務因素;學校和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對參與課後服務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

因此,只要是經過核定的正常收費,是完全沒有問題的;當然,學生課後要不要留下還是回家或去其他地方,應該是由學生和家長決定的,學校不能要求學生課後必須留在校內。

而在更早的時候,教育部對中小學生的課後服務工作也有專門的指導意見出臺:

而從今年的情況來看,在新學期,不少省份都將推出課後服務,減輕家長們的後顧之憂。

以山東為例,在濟南市緯二路小學,學校進行了摸底調查之後,規定下午放學後,家長最晚可以到18:30再把孩子接走,這受到了不少家長的歡迎。學校還開發了一系列的四點半課程,比如四大類:科技類、運動類、藝術類、人文類等;而在山東的其他學校,有的開放了閱覽室,有的則開展了創意剪紙、戲劇表演、插畫茶藝等課程,有的還開設了足球、擊劍、合唱、舞蹈、打擊樂、茶藝等社團活動和學校校本課程的探索與實踐,有效提高了孩子們的綜合素質。

學校提供課後服務,方便了下班遲的家長,也讓孩子們有了一個安全的地方,從而可以讓家長們放心地工作,這是利國利民得家的好事,但同時,也使得老師們付出了額外的勞動;因此,無論是從合理還是合法的角度看,和家長們收取一定的費用,是完全應該的,也是非常合理的。


一介書生945


可以收,但是是收多少而已!一個月幾十塊錢家長都還能承受,多了就是負擔了!我兒子四年級一個月一個孩子160,感覺有點多,一個班30幾個孩子,一個月一共大概收5千多塊錢,還是算給學校創收了哦!! !感覺收一半也合適了哦!


想那淡淡的羌活味道


我是一線教師,我來談談這個問題。

首先說說這個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是教育部開展的,旨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學生困難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其他地方不知道,拿我們這裡的市實驗小學來說,下午3點20一年級的就開始放學,因為人數太多,就算3點20開始放學,每個年級要間隔一段時間才可以出來,不然學校門口就被擠得水洩不通。到六年級放學也就5點多了。

大家想想一年級的小朋友3點20就放學出來了,那個時間點正是上班的時間點,除非家裡有不上班的老人還可以接送,不然接送孩子真的是個大難題。哪個家長也不能天天向單位請假說去接孩子吧,偶爾一次可以,經常性,就算你不看領導和老闆的臉色,自己也覺得有點過意不去吧。


那麼只能依賴學校周圍的課外輔導機構了,可是這樣的機構資質魚目混雜,對於學生的教育未必能起到好的作用,只是解了家長的燃眉之急。

教育部開展的這個課後延時服務,其實就是想學校利用自己的優勢來開展課後服務,這真的是個利民惠民的大工程。

那麼問題來了。其一就是家長朋友最關心的收費問題。

在一些經濟發達的省份,比如上海,人家是免費的,所有的費用有政府買單。大家想想,老師下班了,在延長服務,老師屬於加班,哪個單位加班都要給補助的。沒有補助的加班,擱誰也不願幹。如果補助少的可憐,比如每節課給個三元伍元的,也是沒人稀罕,放下自己家裡一大堆的活。來賺這個三元伍元的,老師們的積極性肯定不高。

還有就是,如果老師們在課外延時的時候,去了趟廁所,回來孩子們打起來了,出了事,這責任誰來負。大家知道學生買的保險。很多不包括放學後,那麼這樣的賠償,誰來負責,如果叫老師為了那三瓜兩棗的錢,來揹負太多的責任,沒人那麼傻吧。

還有大部分的地區,財政上根本負擔不起,只有家長來買單了。這就是大家疑問的地方,和不可調和的地方,家長覺得老師應該盡義務白給家長看護孩子,老師則認為一天的教學任務結束,課後延時屬於加班,別說免費的了,就是給錢,給少了都沒人願意幹。

一方面家長認為不該向家長收費,一方面教師認為給錢都不願意沒更別提什麼免費服務了。

按照國家制定政策的初衷,是財政補貼,可是財政根本負擔不起,只能轉嫁到有需要的家長的頭上了。你去託管機構也是花錢,一般這樣的託管也不便宜,每月也得七八百元,這還是少的。學校裡一般收費是二三百元,這樣一對比,家長還是撈到實惠了。有需要的家長還是舉雙手贊成的。

其二就是課後負責的內容問題。

孩子留在學校進行課後服務,原則上是看寫作業,不準講課,就是看護孩子。可以搞些興趣小組的活動等等。但是大家想想,老師在看護孩子們做題的過程中,對於某道題學生們大多出現認知錯誤,老師肯定會在黑板上進行講解的,來達到學生學會理解的目的。這就讓不參加課外服務的家長心理很不舒服,同時也怕落下自己的孩子。


有的家庭根本不需要課後服務,雖然也是自願的,但是很多孩子在學校寫作業,不參加課外服務的孩子家長一定想,自己看著如老師看著又輕鬆又放心嗎,再說又怕自己的孩子吃虧,萬一老師講題,自己孩子聽不到,那不是損失嗎?這樣的家長也報名參加了課後服務。其實這樣一來,不管多少錢,也是給個別家庭增加了負擔。

其實很多小城市根本就沒有實行著,就算實行的也大多是家長買單,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問題就是這麼個問題,你沒有時間接送孩子,如果學校有,你可以選擇學校,也可以選擇外面的託管,不論從費用呀,資質呀家長可以貨比三家再做決定。哪個對自己孩子有利,費用還比較低廉,那家長就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了。

一切都是自願的原則。

除了一些經濟超發達的地區是全免費的,其他地方做不到完全免費。家長不要糾結自己該不該掏錢這個問題了,該與不該,你該掏還得掏。你就看看你選擇哪裡最經濟實惠,對孩子更有利一些就可以了。其他你也別做太多的考慮,沒用,想多了除了多長白頭髮,別的沒有任何好處。

這是我對於此問題的看法。大家怎麼看待課後延時服務問題,歡迎大家踴躍留言分享。


心中百合靜靜開


必須免費!

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就是你老師的,你多看會孩子怎麼了?再說,教育我們也不懂,就全是你老師的事,聽過那句話嗎?我們負責生,你們負責教!

我們就是隻生不教怎麼滴?你不服?不服辭職啊,別當老師啊!搞個課後服務還收費,還有沒有天理了?別跟我說什麼我勞動了就該有報酬。那是別人,你是老師你知道嗎?老師就是神聖無私的,就該無償奉獻,你們老師得到了我們家長的尊重知道不?憨批們


TalRasha之舞


中小學課後服務,該不該向家長收費?對於這個課題,我們進行如下討論:

一,中小學課後服務是個什麼鬼?

為了推動中小學開展課後服務,教育部在2017年2月24日專門印發了文件,在文件裡定性為民生工程,可見此事體大。課後服務,顧名思義,就是在學生放學後進行的服務。這個服務,並不一定只能由學校開展,社會力量也可以開展,只是學校是一個主要的渠道,因為有資源優勢。在教育部的文件指引下,各地中小學課後服務工作就蓬勃開展起來了。

二,中小學課後服務該不該收費?

既然是放學後提供的服務,不管提供服務的是誰,都應該收費。比如,家長放學時脫不開身無法接送學生,學校沒有這項服務時,家長只能請學校周圍提供這項服務的個人或者機構代勞。不收錢肯定是不可能的,收費是百分百的。這時候,沒有人提出該不該收費的問題。

同樣的服務,性質沒有變化,只是提供的服務更多更好了,反而有人提出了這個問題,這是因為提供服務的主體變了。只要是學校的行為,似乎收費就是不應該的。但是,服務的性質就擺在那裡,為何社會個人或者機構提供,就理直氣壯收費,到學校這裡就不一樣了呢?這個問題值得思考。

三,中小學課後服務費用該誰負擔?

從第二點討論我們應該很清楚了,放學後提供服務,收費是理所應當的,因為服務都是有成本的。那麼,這筆費用應該由誰來負擔呢,是不是一定由家長來承擔?

不一定,這要看你的命運如何。有人會問,這也跟命運有關係?可以肯定地回答,有絕對的關係。因為各地的財力不一樣,財力雄厚的地區,直接由政府買單,比如上海天津都是這樣,家長不用花一分錢。

但是,百分之九十以上地區的家長,享受不到這樣的待遇,因為地方財政無力承擔。但這筆費用必須有人買單啊。那就誰受益誰負擔,只能由家長承擔了。

有的家長表示不服氣,幹嘛由自己來承擔。不服氣也沒用,因為是你和你的孩子收益了,當然得你來承擔服務費用。不願意行不行,當然行,不享受這項服務就可以了。一放學就接回孩子,不要這個服務,就不會有任何人敢向你收錢。如果既想享受服務,又不願花錢,還生在財政不買單的地區,這種好事,暫時沒有,只能等待!

總結一下:課後服務收費是一定的,是否由家長買單要看當地的政策規定。當地政府買單,家長就不買單。當地政府不買單,家長就買單。


當代師說


其實這個問題很傻,課後服務這個詞是誰想出來的?

很多年前我們已經實行40小時工作制了,那就是說,一天我們工作只有8小時,然後就收工。只要嚴格按照這個執行,你們還會有異議嗎?還會爭議是否要向家長收取課後服務費嗎?你讓我給你課後服務我都還不願意呢,你以為交錢就行了嗎?有沒有人想過老師也有家庭呀 ,人家不用生活嗎?你交幾個臭錢就可以讓人沒辦法與家人一起過活了,你覺得這是一個正常人應該做的事情嗎?更何況現在那些變態家長是要爭取免費課後服務,你們到底還是不是人呀?

我們的免費項目太多了,書本不用交錢全免費,結果學生討厭哪個老師,直接就把哪本書畫滿了老師的樣子然後撕掉,如果書本是要錢的,他們還會這樣嗎?

其實很多事情,只要定立了一個規矩,照單拿藥,根本就不需要爭議是否有課後服務,課後服務是否要交錢。我作為老師,我就是一天8小時工作制,你給錢我也不願意,那你就安排願意的那些人去進行課後服務,至於什麼時候我願意參加,報個名,你就可以安排我進去,否則我可以告學校強迫加班。

另外,為什麼不可以收家長的課後服務費?你們已經不用交學費了,這點服務費,總比你交十倍的錢到外面補習班好,洗個冷水澡,讓自己清醒一點吧。


教你孩子學英語


你說的應該是學後託管的收費問題。

教育法規定小學一二年級學生在校時間不超過5個半小時,三到六年級不超過6小時,一般小學8:00-8:30到校,除去中午吃飯的時間1—1.5個小時,學生必須在15:30-16:00必須離校放學。

15:30---16:00,到了放學時間,學生家長几乎是在上班時間,而且城市裡的父母一般都是在17:00-18:00左右下班,最快趕到學校接孩子已經是17:30--18:30,所以在校門口接孩子的90%是孩子的祖輩(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也或許是保姆),因此學後託管是很多家長的必然選擇。

社會上的培訓機構的晚託班有15:30--18:00的半托,負責把學生接到附近的培訓機構,管理孩子的作業,也配備一定的師資進行輔導,一般收費每月1000元左右。還有的晚託班15:30--20:00,孩子在晚託班吃晚飯,繼續做作業,直到20:00前家長來接,收費每月1500-2000元左右。

各地在試行階段都是不收費,學校託管的學生每班只有20%的名額,而且還要經學校認真仔細甄別才可以參加,學校安排教師輪班,從16:00——17:30,教師的加班費由區政府財政或教育局列支。

如今的法律法規規定中小學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學後託管是家長面臨的現實大問題,社會培訓機構質量參差不齊,家長對學校期望值比較強烈,不是學校要主動攬活幹,更不是學校違反政策收費,而且學校在政府的允許下,在教育局的指導下,開展學後託管事物。

現在已經是學後託管實施的第二個學期了,已經開始收費了。學後託管收費合情合理合法,至於800-1000元一學期的費用低的離譜,也就是200-250元一個月,你哪裡請得到這麼專業、正規的學校和老師的輔導?你再看看校外培訓機構的一個月1000-2000的費用,管理的水平教師參差不齊,你就知道貴不貴?如果你還是覺得學校收費貴,你完全可以不要參加晚託班,請家人或保安接孩子,管理孩子。


2006第一場雪


中小學課後服務該不該向家長收費?

這個確實是個問題,家長肯定都不願意交錢,學校又不想義務勞動。個人認為,如果地方財政負擔不起這個費用,家長還是需要支付一些的,原因如下:

第一:課後服務,屬於老師休息時間,不支付一點費用不合適。

課後服務,說白了就是讓老師加班。偶爾一次加班不給錢也就罷了,天長日久不太合適吧。

而且課後服務,畢竟也只是學校一部分老師參與,如果長期讓這部分老師義務勞動,誰還願意幹?

第二:課後服務,質量要保證,就必須給錢。

課後服務,並不單純的就是給家長看孩子吧,肯定還要看孩子們寫作業,或者參加一些興趣小組。如果家長想保證質量,就必須給一定費用。不然誰會義務服務的那麼盡心盡力?

一分價錢一分貨,要想享受高質量的服務,就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三:學校財力有限,肯定負擔不起。

大家也清楚,學校本身是沒有有任何盈利的,過去學校還可以收取借讀費,現在是絕對沒有的。學校所有的開支都來自財政撥款,根據學生數量。如果學校規模不大的話,也就剛能維持基本運轉。真的沒有太多餘的錢來支付老師的這一部分費用。



第四:家長要心放平,不要計較錢又讓老師們賺了。

好多家長不願意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這樣一來,和補課有什麼區別,錢又讓老師們賺了!

的確是這樣。但這個補課和外面的輔導機構大不一樣吧。第一老師不講授新知識,第二費用肯定低廉,第三質量有保證,在職教師輔導,還是自己的學生,比在外面更讓家長

放心吧,第四在校園裡,安全有保障吧。

老師付出了勞動,掙點錢怎麼了?

當然課後服務也要杜絕以下現象,不然效果適得其反:

第一:老師如果沒時間,有權利拒絕。

不是每個老師都有時間加班的,如果老師家裡有事,實在不能勝任這個工作,學校不得道德綁架,更不允許與老師平時的工作掛鉤考評老師。那樣只會讓更多的老師反感,服務質量也不能保證。

第二:不能變成變相補課。

課後服務並不是所有孩子都會參與,如果變成補課,對其他孩子是很不公平的。所以絕對不可以變成補課。

第三:家長孩子自願,不可強迫。

如果有家長不願意參加課後服務,有權利拒絕,學校不可強制。

第四:費用要合理,雙方都能接受。

家長支付的費用不可太高。學校收取的費用要保證大部分發給老師。不可把當老師當作廉價勞動力適用,更不可政治上強制,道德上綁架。老師們大部分工資都不高,一定會有人乾的,這個放心。


總之,如果課後服務能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有效開展,一定是件對家長對老師對孩子都有利的事情。家校和諧一定會很好的延續下去!


人生如夢LLH


目前實施的省市來看,採取自願原則,每個月收取費用,四川每個月是200元錢。每個地方是不一樣的。

公開公正,多勞多得,科學統籌的原則。

完全是家長自願參加。自願參加就一定要交費的。因為這不屬於老師的工作時間之內。多勞多得也是很正常。況且收費不高,非常合理。如果不想交費的話,可以不參加。

實時的地區一般都是自願選擇,學校組織,安全第一。這個自願包括學生家長自願和老師自願。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參加也可以不參加。參加的每個月交多少錢。教師也是可以自願選擇。班主任組織報名。組織老師定位到班級。



學校統一規範管理

一、行政管理到位。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維持良好的秩序,緊急事件的處理。

二、教師組織到位。一般不安排講課,組織閱讀,寫作業、科技、寫作、社團等。

三、紀律到位。強化紀律,增強意識,培養學生熱愛學習的習慣。

四、家校銜接到位。做好交接,做好旅途和飲食的安全。

五、是過程記錄到位。各位老師做好巡視登記表,有條件的有錄像,突發事件的處理等等都有跡可循。



課後延時的內容

這種課後的延時,一般做到了豐富多彩,內容具有合理性、時效性、精彩性,除了完成作業,還有豐富多彩的形式。

可以做閱讀、做手工、繪畫、學計算機等等。有的還可以參加社團、籃球活動、舞蹈、團體操等等。老師也做到了對學生評價的積極性,讓孩子更願意參加活動,更願意學習、自主完成作業。



課後延時的特點

最大的特點就是自願的原則,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參加或者是不參加,教師也是可以選擇的。這樣解決了,孩子放學後沒有人管,放學太早,沒有人接的問題,能夠及時的完成作業,並且在課外增加了一些學習的樂趣。得到更專業老師的指導。

所以有的家長說,即使花錢也是願意的。況且收費並不高。比起課外的天價補習班來說、午託班來說還是非常物有所值的。



我是雲夢談教育,專注於高中學習和志願的報考,歡迎大家一起討論,您的點贊關注和評論,是我最大的動力!

雲夢談教育


01.如果按現在某些地方已經發行的方案或者意見徵求稿來看,收費是必然的,但是國家、政府財政會提供一部分資助。據說某些地方已經幸運到200塊一個學期。羨慕不?


02.在執行的過程中,雖然明確寫著“自願性”,但是總有一種被“脅迫”的感覺,加上有些老師揚言要講重點(這應該是被禁止的,但是如何去監督,這就是一個問題),很多不是雙職工的家庭也被迫假如這一個行列。


03.有些地方還沒有到“有法可依”的地步,省市沒有相關規定、文件出臺,這種就屬於盲目跟風!


04.到底課後服務應該以什麼形式為主?解決什麼問題?這個問題不定性,以後的紛爭會不斷的。


05.這不是一個單純的該不該收費的問題,而是如何收費,收費多少,相關文件如何給定性、如何進行監管的問題。該不該這就是一個很幼稚的問題,請個保姆你也得花錢,沒有人義務為一個“不相干”的人付出。也不要站在道德制高點去抨擊教師。勞動應該去的報酬,這是有法可依的……至於應不應該向家長收費,那就看所在地區財政能不能支持了。


06.不是每一個人都想留下來搞這個課後服務,下班打完卡,你的第一時間就是去high,去陪家人,甚至寧願在網吧或者家裡打遊戲也不願在辦公室待著。有時候加班,就算給你錢你心理還是一百個不願意,一個被迫的心理。你是人,教師也不是神。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叫做什麼才是最好的教育:家長和老師相互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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