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很多大型企業會不斷的開拓新項目,“項目未動,商標先行”,本著這個原則,企業在開展新項目前往往會先進行商標註冊和保護,這時候如果你想要註冊的商標還未被他人註冊,那麼一切都很完美,即使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就好。
但是如果你心儀的商標名稱已經被他人搶注了,那你就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放棄這個名稱,另外再想一個註冊商標;二是從商標權人手裡將這件商標購買過來。蘋果選了第二條路。
據外媒報道,蘋果公司已從一家專門從事RFID技術的俄羅斯集團手中購買了 AirTag 商標,用於傳聞中的藍牙跟蹤設備。
其實早在蘋果九月份的發佈會之前,就曾有傳聞稱,蘋果可能會推出“Apple Tag”追蹤器。該產品通常內置藍牙芯片,可通過藍牙與手機相連,它可在用戶丟失的物品時,在手機端發出警報。
但是不料“AirTag”商標卻早被他人註冊了,無奈之下,蘋果只好將這件商標購回。在ISBC發佈的一份聲明中顯示,“AirTag”商標的轉讓交易已經完成,但其簽署的保密協議規定不能披露買方的任何消息。
雖然我們暫且不知“AirTag”商標的具體轉讓費,但是以蘋果以往購買商標的情況來看,這相比不是一筆小費用。
要說蘋果公司購買商標的事例,最廣為人知的當屬蘋果當年花大價錢從中國企業手中購買“i-phone”和“iPad”的事了。
2018年4月27日,漢王科技發佈公告稱,已與蘋果公司(APPLE INC.)簽訂了一份關於海外多國非註冊商標權益轉讓的《協議》文件。
根據協議,為了在一項非註冊商標事宜上與蘋果尋求友好解決方案,漢王科技將一項海外多個國家非註冊商標相關權益轉讓給蘋果公司。蘋果公司將分六期支付總對價款項800萬美元。這件商標就是“i-phone”。
解決完“i-phone”商標的事,蘋果可還有一個iPad呀。
iPad是蘋果最早在2000年的時候推出的,但是彼時唯冠國際旗下深圳唯冠科技公司早就在多個國家與地區分別註冊了iPad商標,用於生產的一種互聯網個人接入設備,後因經營不善破產。
八年後,Ipad進入中國,商標侵權糾紛接踵而來。該案件經過三次開庭,最終判定蘋果敗訴。
2012年6月,廣東省高院通報,蘋果支付6000萬美元解決Ipad商標糾紛。此時距離蘋果iPad發佈已經過去了2年時間,第三代iPad已經上市,蘋果卻始終未正式取得iPad在中國大陸的商標權。每拖延一天,對於蘋果來說都會造成巨大的損失。
蘋果公司無奈之下只得以6000萬美元買下“iPad”商標。這場耗時2年的商標糾紛案終於塵埃落定。雙方各取所需,皆大歡喜,蘋果的iPad也得以在中國大陸正常的銷售了。
一直以來,商標的價值都是不言而喻的。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這話不是說假的。可口可樂公司的總裁曾經說過:即使一把火把可口可樂公司燒的分文不剩,公司僅憑“可口可樂”這一馳名商標,就可以在幾個月之內重新建廠投資,獲得新發展。
我們曾在此前的文章中為大家分享過多個天價商標,比如“聚划算”、“微商”商標等等,這些商標都有一些共同點,要麼商標寓意好,要麼商標已有了一些知名度,要麼是隨著行業的發展導致商標價值水漲船高。
總之商標的價值與多種因素有關,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商標的價值還在於使用。商標獲准註冊之後,企業應正確、規範使用其註冊商標,才能保證商標在法律上受到應有的保護,在市場上發揮出應有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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