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教師夫婦生三胎雙雙“被開”:面臨15萬罰款,交不起電費兩次被停電,爺爺聽說後去世

從警20年,6次立功,因為三胎被辭退,更令這位基層民警雪上加霜的是,做小學教師的妻子也被開除……

11月4日,廣東省雲浮市公安局原國保支隊副支隊長薛銳權說,他活了44歲,從來沒哭過,但在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這個男人卻失態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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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銳權收到的“關於辭退決定的複核通知書”

摸著肚裡動來動去的孩子實在不忍心

薛銳權告訴華商報記者,2012年7月,兒子出生,屬龍;4年後,二女兒出生,屬猴;2019年1月19日,三女兒出生,屬豬。為了老三,他和妻子謝崢玲雙雙丟了工作,家庭生活發生重大變故。

薛銳權承認,2018年6月,妻子意外懷孕,夫妻倆糾結過,也曾諮詢過廣東省衛健委和雲浮市計生部門,均告知可以將孩子生下來,按照現行政策可以繼續留在單位工作。薛銳權表示,每天摸著妻子肚裡動來動去的孩子實在於心不忍,他們諮詢醫生,由於月份偏大,妻子體質較弱,如果採取人工引產可能對大人的生命構成威脅,兩人再三思量後決定把孩子生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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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銳權和謝崢玲需要共同撫養3個孩子,經濟壓力不小

停職辭退 妻子哺乳期內也被開除

2018年10月至12月,雲浮市公安局和雲浮市云城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先後派出工作小組20次要求夫妻倆“採取補救措施”(墮胎)或者辭職。當年12月21日,雲浮市公安局督察支隊對薛銳權作出停職決定。12月29日,雲浮市公安局決定辭退薛銳權。2019年3月21日,還在哺乳期內的謝崢玲被云城區教育局開除。

“面對三個嗷嗷待哺的孩子,我們非常無奈……” 薛銳權表示,2018年6月妻子意外懷孕,但就在5月31日,《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關於“超生即辭退”等處罰處理規定作出了修改。“我曾多次找我們局裡相關負責人,向他們解釋計生政策的精神,但他們不予採納,就是給兩個選擇,要麼墮胎,要麼辭職,還警告我將來孩子讀書上學、參軍政審都會受影響,要我們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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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申訴處理決定書

收到要求補繳15萬社會撫養費通知

薛銳權提供的視頻顯示,2018年11月6日,他曾去云城區計生辦諮詢,一位負責人告訴他這種情況下要孩子的話,一年內不可以調動工作單位、不能提級、不能評優,還得補繳社會撫養費。

薛銳權告訴華商報記者,他最近已經收到計生部門要求補繳15萬元社會撫養費的決定書,但計生部門暫未界定孩子是否屬於超生,“我還有6個月的申訴期。” 他認為,既然已經刪除“超生即辭退”,而妻子又是意外懷孕,在這樣的情況下他被單位辭退,妻子則在產後60天被單位開除,單位的做法明顯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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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銳權曾被選派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擔任駐校教官,為外籍學員授課

妻子學校裡被孤立 恐懼中度過產前期

“我是挺著大肚子上課的,工作量比其他老師都大……”33歲的謝崢玲7個多月前還是雲浮市第一小學教師,她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老三出生前的那段日子太難熬了,她不敢遲到,生怕出錯,實際上是在學校中被孤立和恐懼中度過了產前期。云城區教育局會同學校領導先後13次找她談話做筆錄,威逼她到醫院墮胎或者辭職,變相地給懷孕的她增加工作量,甚至在工休時間以談事情、做思想工作為由將她叫到校領導辦公室訓斥。有一次她正在給學生上課,一名校領導直接用訓斥的口氣把她叫到辦公室訓話,全然不顧老師在學生面前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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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銳權曾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

申訴不受理 起訴不立案 所有程序走到

2019年3月6日,薛銳權向雲浮市市委組織部申訴,華商報記者獲得的相關文件顯示,2019年6月11日,組織部作出維持雲浮市公安局決定的決定。6月14日,薛銳權按照云城區教育局複核書的指引向雲浮市教育局提出申訴。6月25日,雲浮市教育局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9月6日,薛銳權無奈向云城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但4天后,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我們曾向單位哀求,希望他們對我們依法依規遵照司法程序處理。我們走了所有程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用盡了所有的救濟渠道,但最終還是被‘雙開’”。

“我們也將問題反映到了省長信箱、廣東省公安廳紀委監委、省衛健委等部門,最終都是將信件轉到當地政府,又轉到我們各自的單位(雲浮市公安局和云城區教育局),最終又維持各自單位的決定。”薛銳權表示,他向局領導、市委書記都反映過,但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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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銳權曾獲得很多榮譽

曾是散打運動員 當臥底抓毒販多次立功

今年44歲的薛銳權,北京體育大學畢業,曾是散打運動員。被脫下警服前擔任副支隊長,之前曾在技偵支隊和禁毒大隊工作,曾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是香港警察學院認證的武力使用教官,2018年曾被選派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擔任駐校教官。

失聲痛哭 就是頂格處理也得給口飯吃啊

“當臥底,抓毒販,我是衝在最前面的,我負過傷、流過血,我的二等功等於是冒著生命危險換來的,經常一年到頭、每日每夜地拼命工作,從清明節到中秋節,幾乎沒有一天不出差的……”說到11月4日雲浮市公安局回應媒體稱其被辭退並非因“超生”那麼簡單,薛銳權表示:“我和他們是一起辦案的戰友啊,就是頂格處理我,也得給我口飯吃啊……”說到這裡,薛銳權失聲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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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崢玲被開除後要照顧3個孩子

借錢找工作 沒錢交電費已被兩次停電

薛銳權表示,他和妻子被“雙開”,一家人斷了生計,他也有過走極端的念頭,但現在上有老下有小,他不敢想象沒有自己,孩子們會怎樣。一家人失去生活來源,妻子打短工,他想找工作,但44歲很難有單位接收。“我一邊借錢,一邊找工作,三個孩子得養活,房子月供6000元,因為沒錢交電費,已經被兩次停電。”

薛銳權表示,他老家還有90歲的奶奶和71歲的父親,“我回去看老人,就給了200元……”更令他痛心的是,一直以他這個大學生和人民警察引以自豪的爺爺,在得知他被公安局辭退的消息後第三天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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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局覆函

屬政策外懷孕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11月4日和5日,華商報記者多方聯繫夫妻倆的前工作單位,核實相關信息,但兩家單位無一例外地選擇了迴避。

多次溝通無果情況下才將他辭退

雲浮市公安局陳姓局長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華商報記者發送短信也無人回覆。記者聯繫該局負責處理薛銳權超生問題的梁副局長,其電話也處於無人接聽狀態。11月5日,華商報記者終於撥通雲浮市第一小學李副校長的電話,詢問為何在哺乳期內開除謝謝崢玲,她表示“這個事情你們應該去問計生部門”,隨即掛斷記者的電話。

11月4日,曾參與此事調查的雲浮市公安局工作人員接受媒體採訪回應稱,薛銳權被辭退原因,其實並不是網上所說那麼簡單的“超生”問題。“單位肯定是不會隨隨便便就辭退一位公務員,薛銳權被辭退,是因為他的超生帶來了一些衍生問題。在多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才將他辭退。”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實情並不像網上曬出來的“證明”文件那樣,僅僅是因為“超生”。“那份證明,是他以要找其他工作為由,讓公安局給他開的,實際情況並不是這麼簡單。”

公安局曾向計生局諮詢如何處理

華商報記者獲得的雲浮市計生局2018年答覆雲浮市公安局關於諮詢如何處理違反計生政策行為的覆函顯示,據計生局核實,薛銳權同志,2003年11月與陳某某結婚,2006年8月政策內生育一女孩;2009年2月,薛銳權與陳某某離婚;2012年1月,薛銳權與謝崢玲再婚(謝崢玲屬於初婚),於2012年7月,政策內生育一男孩,2012年10月,薛銳權與謝崢玲離婚;2016年5月,薛銳權與謝崢玲復婚,於2016年9月政策內生育一女。

針對夫妻倆的三胎,計生局答覆稱:“薛銳權的妻子謝崢玲現孕屬於政策外懷孕,經請示(廣東)省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處,如果謝崢玲仍拒不落實補救措施的,待她生育後,薛銳權夫婦雙方各按《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40條有關規定處理,薛銳權夫婦雙方所在的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華商報記者查找該條例發現,條例第40條規定,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11月5日,薛銳權的妻子謝崢玲表示,她知道丈夫以前有過婚姻,與前妻有過一個女兒,但已經多年沒有聯繫,這個孩子一直跟著薛銳權的前妻生活。她認為,問題的核心在於她和丈夫屬於意外懷孕,夫妻倆的第三個孩子尚未出生,丈夫就因超生被單位辭退,而2018年5月31日,《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就廢除了“超生即辭退”等處罰措施。而且婦女哺乳期是一年,她是在哺乳期內被教育局開除的。 華商報記者 李華 編輯 張紅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華商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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