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特大跨省非法傾倒有毒汙泥案”一審宣判,九名被告承擔生態修復費用930多萬元

11月4號下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矚目的"特大跨省非法傾倒有毒汙泥案"進行一審宣判。

江西正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連新建材有限公司、李德、張永良等九位被告被判令對其非法跨省傾倒有毒汙泥所造成的九江三處地塊生態資源損失共同承擔生態修復義務,如未履行修復義務則分別共同承擔930多萬元生態修復費用的連帶賠償責任, 並在省級或以上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九江:“特大跨省非法倾倒有毒污泥案”一审宣判,九名被告承担生态修复费用930多万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李德於2017年6月22號在九江市工商局登記註冊成立正鵬公司,公司實際負責人為李德。2017年8月至2018年初,被告李德、黃永、舒正峰、陳世水,馬祖興等人,將從塘棲公司以及被告張永良從連新公司轉運的汙泥運至九江事發地直接傾倒。本案各被告共非法傾倒汙泥14800 噸。其中:東林大佛附近東林鎮吳家咀(1號地塊)傾倒汙泥約2800噸,東林鎮虎口衝村(2號地塊)傾倒汙泥約400噸,市區沙閻路附近山坳處(3號地塊)傾倒汙泥約3200噸,市區沙閻路伍豐村鄭家灣(4號地塊)傾倒汙泥約4400噸,永修縣九頌山河瓏園正南的一處山莊(5號地塊)傾倒汙泥約4000噸。上述傾倒汙泥,九江市環境保護局委託江西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對案涉汙泥環境報害情況及環境修復費用進行鑑定評估,認定非法傾倒汙泥造成了土壤、水環境、空氣的損害,同時明確本案被汙染土地修復工程總費用為1446.288萬元。

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沈雙武:“前期經過磋商,塘棲公司主動承擔了487萬,審理過程中,連新公司主動上繳了100萬的修復費用,另外被告舒正峰主動交納了10萬塊錢的生態修復費用,現在一共還差將近800萬的生態修復費用,今天我們做出一審判決,剩餘的3號、4號、5號這三個地塊有九被告共同承擔,包括其他費用一共是930餘萬元。”

據瞭解,這是江西第一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出臺後江西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第一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是不同於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一類新訴訟類型。此類案件的起訴主體是省級、市地級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關部門、機構。若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必須經過與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侵害人經磋商未達成一致或者無法進行磋商這一前置程序。

九江:“特大跨省非法倾倒有毒污泥案”一审宣判,九名被告承担生态修复费用930多万元

本案中,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嚴查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適時追究九被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九江市檢察院支持起訴、九江中院依法審判,實現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司法程序的有效銜接,對懲治損害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保護生態環境和國家利益、倡導社會公眾保護生態環境具有典型示範意義。

市生態環境局黨委委員、副調研員王新民表示宣判彰顯了法律的威嚴,違法環境汙染事件的責任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這個案子是我們江西省首例生態損害賠償的訴訟案,對我們江西省整個生態系統來講有一個很大的借鑑意義,為我們今後打贏這類案件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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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付必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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