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平法院:法官交警聯手 扣押“老賴”車輛

近日,興平市人民法院聯手彬州市公安交警大隊成功扣押“老賴”劉某某名下轎車一輛,“執行風暴”活動取得又一戰果。

興平法院:法官交警聯手 扣押“老賴”車輛

2018年7月30日晚,興平市公安交警大隊在高速路引線出口查酒駕。劉某某駕車經過時,交警示意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劉某某因無證駕駛,決定衝卡逃離。在衝卡過程中,將輔警魏某某拖行100多米,致其顱腦、胸部損傷,腦挫裂傷,全身多處骨折。經陝西咸陽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魏某某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劉某某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賠償魏某某醫療費、護理費、鑑定費等9萬餘元。

劉某某未主動履行刑事附帶民事部分,魏某某申請執行。執行幹警走訪得知,劉某某名下的肇事車輛由其女朋友使用,便查封了該轎車,但一直未能實際扣押。按照人民法院與公安交警部門的聯動協作機制,興平市人民法院向公安交警發出協查通知。近日,從彬州公安交警大隊傳來喜訊,劉某某名下的轎車在彬州行駛時被查獲。執行幹警立刻趕赴彬州公安交警大隊,將車輛扣押回法院。按照法律程序評估拍賣,促進案件儘快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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