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社會誠信”的答題卷,他們竟然交了“白卷”!

浙江檢察網新昌訊 當前,無人超市這一新興的購物熱潮風靡全國,與傳統超市不同的是,無人超市沒有導購,也沒有收銀員,進門、付款都通過手機“掃碼”完成,為消費者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購物體驗。

當然,這樣一種新型運營模式對於消費者來說,無疑是一場有關“社會誠信”的考驗。面對這份答題卷,有一群人卻交了“白卷”!

2018年8月份的一天凌晨,年輕人王凱、周立、章安、金嘉(均為化名)來到新昌縣世貿廣場附近的“繽果盒子”無人超市,因為超市無人看守,便萌生了“佔小便宜”念頭。他們用手機微信掃碼進入超市後,拿取商品到自助收銀臺假裝掃碼付款,實則偷偷將商品標籤撕掉,以此規避超市門禁掃描,之後便若無其事地離開超市。

首次“佔小便宜”成功後,王凱、周立夥同朋友就隔三岔五采用同樣的方式進入縣內的三家“繽果盒子”,先後共偷盜七次,盜竊超市商品價值超五千元。

然而他們並不知曉的是,這一切,早已經被無人超市的監控拍了下來。原來,“繽果盒子”發現超市陸續有商品被偷盜,超市負責人在調閱監控錄像後,發現了王凱、周立等7人的盜竊行為,隨即報案。

更令人惋惜的是,參與盜竊的人,除王凱、周立剛滿20週歲,章安、金嘉等5人還沒有成年,他們在無人超市盜竊的財物,是薯片、泡麵、口香糖、飲料等這些價格低但年輕人喜歡吃的食物。

他們說:“我們幾個平時不太回家,在外面溜達,也沒有工作,看到這種無人超市,總感覺東西不拿白不拿......”正是這種“不拿白不拿”的錯誤認識,指引著他們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淵。而他們這份“零分”的答題卷,給社會公眾上了一堂實實在在的誠信教育課。

負責該案審查起訴工作的檢察官認為,上述7人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被告人王凱、周立以涉嫌盜竊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對章安、金嘉等5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10月22日,新昌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周立、王凱有期徒刑7個月、8個月,並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不設防”的無人超市在為消費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務的同時,也成為考驗消費者的素質、誠信的一塊“試金石”。它雖無人看守,卻有法保護。無人超市內的商品價格不高,但如果盜竊超市商品3次以上,將會被認定為“多次盜竊”,構成盜竊罪,從而面臨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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