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山亭區人民法院

公開開庭審理薛鋒等19人涉黑犯罪案件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近日,棗莊市山亭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棗莊市山亭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薛鋒、陳德強等19人涉黑犯罪案件。山亭區人民法院院長張廣存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本案。山亭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長冷建明等四人出庭支持公訴,19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單位人員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庭審。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薛鋒通過積極發展組織成員,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其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被告人陳德強、薛東貴、薛德良、鄭治、朱學政、孫啟寶、陳剛、薛偉(另案處理)等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在嶧城區南部、臺兒莊西部從事“帶車”業務並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經營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影響惡劣。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為確保案件及時高效審理,山亭法院充分做好庭前準備工作,認真制定了庭審方案,並於8月28日、10月14日召開了兩次庭前會議,徵求控辯雙方意見,固定爭議焦點,確定審理重點。庭審過程有條不紊、重點突出、程序規範,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部分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庭審持續5天后順利結束並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東營區人民法院

對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件公開開庭審理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10月30日,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公訴機關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孫久嶺等8人涉嫌犯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一案進行公開審理。8名被告人及8名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6年以來,被告人孫久嶺與劉志林、張偉、袁召傑、孫群策等有前科劣跡、無正當職業人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了以孫久嶺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犯罪3起、故意毀壞財物犯罪2起、尋釁滋事犯罪4起,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東營區法院為未委託辯護的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組織召開了庭前會議,充分聽取控辯雙方對審理案件程序方面的意見與建議,對提出的問題予以書面答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體現庭審的公開、公平、公正。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榮成法院依法宣判

趙建、鄧飛、侯志鵬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10月30日,榮成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建、鄧飛、侯志鵬、張德倉、於豐、張輝、蘇文忠、魏凱、黃源磊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非法狩獵、搶劫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非法狩獵罪、搶劫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趙建、鄧飛、侯志鵬有期徒刑十八年六個月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餘6名被告人分別以尋釁滋事罪、搶劫罪,判處八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榮成法院審理查明

2017年,被告人趙建、鄧飛、侯志鵬為謀取非法利益,以被告人趙建原有的裝卸隊為基礎,合夥組建大建裝卸隊(以下簡稱裝卸隊),並以裝卸隊為依託,通過許諾給予優厚待遇等方式,吸納了被告人張德倉、張輝等多人跟隨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趙建、鄧飛、侯志鵬為首要分子,張德倉、蘇文忠、於豐、張輝、魏凱、黃源磊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犯罪集團在首要分子趙建、鄧飛、侯志鵬直接指揮或指使,張德倉、蘇文忠、於豐、張輝、魏凱、黃源磊積極參與下,通過非法佔有數百名出海裝卸作業工人勞動收入、打收條強立債權等方式,攫取了大量的非法利益;有組織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狩獵、搶劫等犯罪活動,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一、尋釁滋事犯罪事實 2017年8月-2018年1月,因工人到有關部門反映裝卸隊欠薪等問題並報警或其他瑣事,被告人趙建、鄧飛、侯志鵬先後多次糾集其他多名被告人,採用持棍擊打、拳打腳踢等手段,毆打工人牛某、楊某、陳某等4人,恐嚇、辱罵康某,致陳某構成輕微傷,牛某、楊某受傷,還強迫陳某簽字放棄工資。 二、非法狩獵、搶劫犯罪事實 2018年1月,被告人趙建在拖欠工人工資的情況下組織工人捕鳥,後糾集張德倉、蘇文忠、於豐、張輝、魏凱以工人捕鳥數量達不到要求為由,持棍棒威脅孫某、李某、馬某等工人寫下共計人民幣90000元的收條。其中,張德倉等5人參與讓工人寫下共計人民幣40000元的收條。

薛鋒等19人涉黑、孫久嶺等8人涉惡案開庭審理,趙建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榮成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鄧飛、趙建、侯志鵬組建大建裝卸隊並擔任裝卸隊經理,對裝卸隊進行管理,招募被告人張德倉、蘇文忠、於豐、張輝、魏凱為裝卸隊小隊長,被告人黃源磊為裝卸隊廚師,負責管理裝卸工人,指使或夥同其他被告人實施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大建裝卸隊為依託,以被告人鄧飛、趙建、侯志鵬為首要分子,被告人張德倉、蘇文忠、於豐、張輝、魏凱、黃源磊為重要成員的組織緊密、分工明確、等級層次分明的組織。該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非法狩獵、搶劫等犯罪活動,非法佔有數百名工人勞動收入,攫取鉅額經濟利益,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已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 被告人鄧飛對其參與毆打陳某、楊某的尋釁滋事犯罪事實、被告人侯志鵬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尋釁滋事犯罪事實,能夠自願認罪,酌情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黃源磊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親屬能夠主動代為交納部分賠償款項,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張輝有前科,酌予從重處罰。被告人鄧飛、趙建、侯志鵬、張德倉、蘇文忠、於豐、張輝、魏凱均犯數罪,應予數罪併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榮成市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旁聽宣判。

來源:棗莊中院、東營市東營區法院、榮成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