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本报讯(记者 施翔)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以来,湟源县紧扣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注重梳理总结工作经验,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整改工作中,湟源县主动认领了6个方面15条具体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湟源县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按照“三个清零”的目标要求,逐一细化措施,加强整改落实。通过建立县级领导联点督导机制,确保基层单位和组织在开展工作中能够精准把握节奏和工作重点,保证整改成效,防止走弯路。完善重要案件会商和联席会议等机制,及时协调公检法机关参与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判,持续加强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调,完善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确保案件侦办与人员查办同步进行、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在办案过程中,纪委监委提前介入4件,“双专办”侦办模式查办案件1件;检察院提前介入1件;公检法部门协助纪委监委审查案件3件、协助侦查1件。集中开展“短平快”的专项整治行动,完善行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开展城乡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大街小巷、小区楼院、城乡接合部散发、张贴、涂写的非法小广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乱象,营造了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人居环境;开展打击整治黄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案件39起,行政拘留152人,罚款处理68人;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收缴枪支4支,子弹120发,雷管200枚,仿真枪36支,管制刀具128把;加大对出租屋和酒吧、KTV等行业场所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65处,责令整改46家,查封歌舞厅1家;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处罚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19起,查获无证驾驶38起,酒驾68起;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查处未经验收私自开业的加油站1家;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责令整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导游9名,行政处罚1人,查扣非法营运私家车3辆、违法违规出租车3辆,取缔关停违规经营“富氧水”店铺4家。

同时,湟源县还坚持“一村一策、一村一案”,通过乡镇领导联点、单位联村帮促、工作组集中攻坚整顿与持续巩固相结合等措施,开展了两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严防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以“履职体检”为载体,扎实开展村“两委”履职“回头看”工作,逐村摸底调查、逐人筛查研判,撤换履职不力的村干部7人;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及村级后备干部跟班学习”制度,提升村“两委”成员工作能力。结合脱贫攻坚结对认亲帮扶机制和科级领导联点指导机制,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深入村社宣传政策法规、调查社情民意、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不断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此外,在整改落实阶段,坚守“三个清零”目标任务,对每一条案件线索督促督办,对工作推进迟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醒,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督促问责,确保了整改成效。建立完善通报、约谈、日常督办、挂牌督办等机制,推动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认识不够、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的单位下发检查建议4份,现场反馈问题29条,提醒谈话1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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