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運用個人獨資企業來解決企業所得稅25%的稅率

我們都知道,通常咱們公司的企業所得稅是25%的說率,就算在高新企業的政策下或者小微企業的政策下也都是要5%、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除了企業所得稅以外還有20%的的股東分紅稅,綜合下來的話最少也是20%以上的稅率,就相當於100萬的利潤需繳納20多萬的綜合稅收。

如何運用個人獨資企業來解決企業所得稅25%的稅率

在全國總部經濟招商的政策下,用個人獨資企業來適當減輕企業的綜合稅負是一條不錯的選擇,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個人獨資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在不改變現企業的經營模式、經營地點以及經營人員的前提下,只需要註冊一家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在我們當地園區,以“合理分包業務”的方式在當地納稅,就能享受到當地的稅收優惠政策。政策:增值稅3%不變;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0.9%,附加稅減半徵收=增值稅*6%,綜合稅率4.08%。也就是100萬的利潤只需要4.08萬的實際稅額。

如何運用個人獨資企業來解決企業所得稅25%的稅率

下面我們舉個簡單的例子:

一家高新技術科技行業1000萬營業額,無成本情況下,所需納稅稅種如下:

增值稅:1000萬/1.06*6%=56.6萬

企業所得稅:1000萬/1.06*15%=141.5萬(高新企業所得稅15%)

附加稅:56.6萬*6%=3.4萬

分紅個稅:(1000萬-56.6萬-3.4萬-141.5萬)*20%=159.7萬

最終一家高新技術企業1000萬營業額在沒有成本的情況下,所需繳納的稅額為159.7+3.4+141.5+56.6=361.2萬,綜合稅率36%,稅負相當之重。

如何運用個人獨資企業來解決企業所得稅25%的稅率

通過在我們當地園區成立兩家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為例:

增值稅:500萬/1.03*3%=14.56萬*2

個人所得稅:500萬/1.03*0.9%=4.37萬*2

附加稅:14.56萬*6%=0.87萬*2

最終總納稅額為14.56萬*2+4.37萬*2+0.87萬*2=39.6萬

如何運用個人獨資企業來解決企業所得稅25%的稅率

用兩家小規模直接解決了企業360萬的總稅額,節省比例高達90%以上,並且以上政策是有當地出具,也有相應的紅頭文件等,企業在享受稅收政策的同時也給地方帶來了一定的財政收入,兩全其美何樂而不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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