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如何申報,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和證件?

山清水秀233172


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申報家庭農場的條件:

1、沒取消農業、非農業戶籍之分的地區,經營者應具備農村戶籍。

2、家庭農場主要的勞動力以本家庭為主,無長期僱傭工人,或者長期僱傭工數量不超過本家庭務工人員數量。

3、申請者的收入應以農業收入為主,並且淨佔比要超過80%以上。

4、農場經營者應接受過相關農業技能培訓。

5、家庭農場的土地經過流轉過來的,應在合法的基礎上並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6、家庭農場的經營規模應達到一定標準並相對集中、穩定。從事糧食、經濟作物等種植業的農場流轉土地的租賃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流轉面積達到50畝以上。或者從事養殖業或種養結合的農場,土地流轉面積應在10畝以上或相關產業投入在50萬元以上。

申報材料:

(一)專業農場申報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二)專業農場認定申請及審批意見表;

(三)土地承包合同或經鑑證後的土地流轉合同及公示材料(包括土地承包、流轉等情況);

(四 )專業農場成員出資清單;

(五)專業農場發展規劃或章程;

(六)其他需要出具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準備齊全後,到鄉(鎮)政府對轄區內成立專業農場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後報縣(市)農經部門複審。經複審通過的,報縣(市)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由縣(市)農經部門認定其專業農場資格,做出批覆,並推薦到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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