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合作社、農業公司有啥區別?

新大風歌


一哥“三農人說三農事”之——

        辦好現代農業生產組織體系

     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在我國現代化農業生產中起到很大的作用,但其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也存在著一些差異。

一、家庭農場

家庭農場通常定義為: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一般可以理解為種養大戶的升級版。其優勢一是促進了農業經濟的發展,推動了農業商品化的進程。有效的縮小城鄉貧富差距。二是以追求效益最大化為目標,商品化程度高,能為社會提供更多、更豐富的農產品。三是更注重農產品質量安全,更易於政府監管。在政策扶持方面,2008年的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報告第一次將家庭農場作為農業規模經營主體之一提出。隨後,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提到家庭農場,稱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2019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更是進一步明確了其地位,“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目前,我們的家庭農場主要生產範圍仍然是種養,管理模式是家庭化管理,產品品牌較多、較亂,農產品附加值低,經濟效益受氣候、市場等外界影響較大,同時國家還沒有完善的註冊管理制度,其存在多以合作社的名義存在,流轉土地確權沒有明確規定,融資及申報項目較難,沒有納入相應的行政行業管理,進一步做大做強較難。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民為主體符合農民意願,是農民自己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是按照《合作社法》及合作制理念,真正讓農民自願入股, 真正參與生產銷售服務,真正實現民主管理,真正做到合作社全體成員“風險共擔、市場共闖、利益共創、平臺共享”,真正做成農民自己的“手拉手、肩並肩、心連心”的合作制企業、互助的平臺、致富的渠道、共享的團體。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弱者的聯合,解決一家一戶、幾家幾戶解決不了解決不好的實際問題,一是通過聯合採購,減少農資、人工等投入,降低生產成本。二是擴大生產規摸,加強標準化生產,提升農產品品質,統一包裝提升產品檔次,增加企業效益。三是加工機械化,降低人工成本,賦予深加工產品高科技含量,增加產品附加值。四是實現農副產品、加工產品、深加工產品等關健部位的品牌效益最大化。五是推動農副產品主打品牌的綜合開發。六是共闖市場、共建電商平臺,推進“農超對接”、“訂單對接”、“產消(費)對接”。七是實現合作社成員“再教育”,促進企業發展。八是實現民有民管民享,社員享受分紅、返利,加快農民脫貧致富。九是產消對接,加快城鄉共同發展步伐。十是打造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合作社,力求“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區域經濟走上快車道。

當然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

(一)、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組建之初就缺失:1,辦社方向不明確,或是明著就是要補助。2,組建了披著合作社外衣的“農業公司”,簡單的流轉之後與農民沒有半點關係。3,不發動群眾,入社農民根本不知道要幹什麼?怎麼幹?自己的權利義務、風險利益?4,不召開成立會議,不討論合作社章程。5,真農民身份證明,假入股。

(二)、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沒有真正做到“五有”,有牌子(營業執照)、有場地(辦公場所)、有規章制度、有(正常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有返利、分紅。

(三)、實際發展中存在的誤區,一是把社會企業、種糧大戶流轉土地搞的規模種植類企業註冊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只收土地流轉金,沒有真正參與其中。二是村委或是其他社會組織組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農民一定範圍的服務、優惠,未真正開展生產經營業務。三是為爭取各類扶持而註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假合作社)。這些“合作社”多數是為了政府各類補帖、項目扶持資金而組建並組織相應的生產經營活動,一旦沒有了上級扶持資金,多數難以維繫,人走社息、土地撂荒,由扶持農民變成坑農害農。

三、農業企業

從廣義上講,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都是農業企業,如果說以公司制形式註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銷售、加工、服務型的企業,則相對於上述兩者而言,是較完整、較成熟的市場主體,是純粹的企業,這裡不再贅述。

 

 

 

 





一哥於一


農場,合作社,農業公司三者是有區別的↓

農場是以種植戶為主體,可以多戶或一戶註冊經營。

合作社則必須是幾戶(3戶)或以上才能成立,並且規定整個合作社成員中的非農戶戶口比例不得超過20%→即要求合作社農戶成員佔比例在80%以上,並且成立xxx合作社章程及各項制度。

農業公司,不同於合作社,法人既可是又可不是農戶,既可以合作經營也可以個人經營。制訂的是公司章程。

但三者經營範圍大體一致。只是公司往往打一個擦邊球:利用公司+農戶合作模式→↓

經營“種子農藥化肥”,而這些經營範圍,一般種植類農業公司是不具備的。


俊凱三農鳥瞰圖


農場丶合作社、農業公司是三個不同概念的實體經濟體。

農場主要以種殖業或養殖業為主,後續工作難以展開,合作社職能相對廣泛,除了種殖養殖的生產職能之外,還可以延伸加工,流通丶服務、研發等業務,是地方政府比較支持的經營主體。而農業公司可以從事的業務最廣,可以把農業丶商業結合形成一條完整的生產鏈丶利益是三個項中最高的、在一定程度上還能實現上市等,國家對這三個項目補償不同。!

對從事種殖`養殖的小型經濟農場補貼分3萬到5萬元,而國家給予合作社的補貼比較多,優惠政策包括水電丶稅收、土地流轉丶貸款丶購置農機、農資丶退耕還林補貼等,

農村的發展機會越來越多,,想在農村投資,大顯身手正當時。


黃黃苗01


不管什麼名稱組識,只要搞私有制對社會廣大人民都有害無益,只有走集體道路才是廣大人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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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場主是所有者、勞動者和經營者的統一體。 家庭農場區別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的根本特徵,進行專業化的商品生產,而非滿足自身需求。農場與合作社的區別在於農場可以成為合作社的成員,合作社是農業家庭經營者(可以是家庭農場主、專業大戶,也可以兼業農戶)的聯合。

二、合作社是國家新承認的一種經濟組織,具體的稱謂應該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需要有5個以上的發起人(80%以上是農民),沒有最低資金限制,當然了,因為是新生事物,各個地方還有具體的規定,一般登記在工商部門,管理在農業部門。

三、公司的組織形式,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在資本主義社會獲得高度發展,我國在建國後對私營公司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國營工、商、建築、運輸等部門中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經營管理組織和某些城市中按行業劃分的專業管理機構,也通稱公司。


小汪自媒體


家庭農場適宜農業生產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組織形式,目前我國的家庭農場主要以種養業為主,很難延伸產業鏈至農產品加工業以及前期的產品研發。

合作社從事的可以是生產、加工、流通、服務業務,甚至可以涉及到內部的金融業務,是一種側重於資源整合的組織形式,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又可以進行生產前端的生產資料和產品研發以及生產環節之後的流通、加工等增加農業附加值的環節。

農業企業可以從事的環節更廣泛,可以延伸到產業鏈的上下游,甚至打通全產業鏈。

家庭農場、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的區別

第二,家庭農場、合作社和農業企業有哪些政策支持?

家庭農場是2013年的一號文件中首次出現的,無論是政策的支持還是發展的指導都不完善。目前家庭農場的政策支持還只是地方財政的一些支持,國家還沒有具體明確的支持政策。

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獲得的國家支持沒有太大的區別,均可以去承擔國家項目 。但是為了支持合作社的發展,國家項目對合作社的要求比企業的要求會稍低一些,農業企業一般成為龍頭企業才會獲得更多的支持。

第三,家庭農場、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的發展前景

2013年提出,2014年發展,到了2015年,家庭農場迎來了快速發展的一年,國家相關支持政策也將相繼出臺。比如去年11月底中央發佈的《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就指出,“現階段,對土地經營規模相當於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於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這正是家庭農場的規模。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佈施行已經多年,經過長時間的發展,我國合作社的註冊數量已經達到100多萬家,但是存在著很多運營不規範甚至是空殼合作社現象。所以,當前的主要任務是規範合作社的發展。2013年一號文件指出實行部門聯合評定示範社機制,分級建立示範社名錄,把示範社作為政策扶持重點。

國家支持農業的現代化與產業化,農業產業化將成為2015農業發展的重中之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是政策支持的重點,作為農業企業來說,申請成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十分有必要。


心靈曝料大師


關於政府農業補貼,補貼力度,政策優勢,很多人士還不是特別瞭解,不管你是打算投資的商人,還是從事農業的農民,都有必要了解一下。今天就來給大家講解一下是做家庭農場,還是運營合作社,又或者是經營農業公司,國家的優惠政策有什麼區別。

不管你是申請什麼項目的補貼,國家都有規定,申報項目須有企業法人,且經營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規模,能夠帶動當地農業經濟的增長,且企業法人需無不良記錄才可以申請補貼,補貼方式分為財政補助項目和貸款補息項目。根據你所做的項目和經營模式,可以分為農業公司、合作社、農場,國家對這三項的補助力度也有不同。

首先家庭農場主要生產農業,以農副產品的買賣為主要收入來源,也可以生產一些農產品的加工品。然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它可以整合一個地區的資源,可以售賣農產品,也可以加工農產品,還可以做產品的研發,是地方政府比較支持的經營主體。最後是農業公司,公司可以從事的範圍是最為廣闊的,可以把農業和商業結合形成一條生產鏈,利益是三個項目中最高的一種。

國家對於這三個項目的補貼力是度不同的,首先是家庭農場,由於家庭農場後期對於加農產品和產品研發有很大的侷限,所有申請的資金是最少的。然後是合作社,合作社的註冊是可以不需要資金的,但是沒有註冊資金的合作社補貼金額不高而且發展有侷限,建議適當註冊一點,它是國家大力扶持的項目,補助資金較高,而且申請流程簡單,只需項目申報書就可以。最後來說農業公司,公司必須是當地的龍頭產業才可以註冊的,相對來說申請流程複雜,國家提供的資金補助是最高的。

如果你有五穀雜糧瓜果蔬菜的種植,也有水產,家禽畜類的養殖,還可以加工農副產品,並且有銷售渠道的化,建議可以註冊合作社加農業公司的形式,這樣國家的扶持力度最大,補助資金最雄厚。但是如果那只是自己小規模的種植,還是以家庭農場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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