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儀法執行——強制下的“孝道”

在中國有句老話

叫做“養兒防老”

贍養父母是一種義務

可儀徵一位年近九旬的老人

卻遭遇了養老難


案情速遞

近日,執行局強制執行一起贍養費糾紛案件。原告賈某英是一位87歲老人,體弱多病,無正常生活能力。老人膝下有三兒二女,由於家庭關係複雜,在贍養老人一事上經常發生衝突,鎮政府、村委會等多次協調無果。據馬集的同志說,提起這事讓人頭大,他們家的工作非常難做,老二聶某昌曾多次將老人留置於馬集鎮政府,給鎮政府工作造成較大的困擾。

江蘇揚州:儀法執行——強制下的“孝道”

之後,老人起訴至法院。法庭多次調解未果後,最終做出判決,由三子每年分別承擔4個月的贍養照料義務,二女每人每月向老人支付贍養費150元。判決生效後,在履行過程中卻再次出現了問題。二女願意出錢,三子卻不願贍養照料,後又出現了聶某昌多次將老人留置於馬集法庭不管不問的情形,贍養費的履行再次陷入了僵局。

無奈之下,賈某英老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法官的反覆溝通協調下,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三兄弟共同支付贍養費,由老三聶某寶照料老人日常起居,病時三兄弟輪流看護。不料,老二聶某昌卻死活不肯履行。

江蘇揚州:儀法執行——強制下的“孝道”

針對此情況,承辦法官深入研究了聶某昌家庭關係、財產狀況及性格特點,準備了兩套方案。一是先帶法警到聶某昌家中,拿出和解協議,與其商談如何履行和解協議,若願意履行,法院也將充分考慮實際情況,給予方便;二是若對方蠻不講理,沒有商量的可能,將依法對其進行司法拘留。

2019年10月22日,承辦法官前往聶某昌家中。聶某昌拒不配合履行,態度十分蠻橫,並以信訪舉報相要挾。為捍衛法律尊嚴和權威,遂決定將其強行帶回法院談話。承辦法官再次向其闡述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後果,並對其進行了深刻的思想教育。

懾於法律的威嚴,在法官的勸說下,聶某昌意識到自己作為人子的責任:“我想通了,我按和解協議給錢,父母把我們養大不容易,每月拿300塊錢贍養費我沒什麼好說的。”被執行人聶某昌最終順利地支付了贍養費。

江蘇揚州:儀法執行——強制下的“孝道”


THE END

儀徵法院提醒:百善孝為先,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不能因為任何原因拒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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