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電動車管理辦法”正徵求意見 外賣車快遞車將實行統一編號

揚州“電動車管理辦法”正徵求意見 外賣車快遞車將實行統一編號

外賣電動車將統一編號

作為日常生活使用率最高的交通工具,電動車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存在著諸多的安全隱患及管理難點。日前,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了關於《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簡稱“草案”)的說明。未來揚州將如何進一步管理電動車?

已登記電動車繼續使用

具體截止日期正在研究論證

近年來,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火災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嚴重。去年全省發生的涉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佔全年事故總數的49.95%、40.31%。

由於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迅速,很多生產廠家生產的車輛不符合國家標準,目前在用的電動自行車,有90%以上不符合國家標準。此次的草案力爭從生產銷售環節的源頭抓起,破解電動車一直存在的“管理難”等問題。

今年4月15日,電動車新國標已正式實施,我市同步推進了新舊國標電動車的登記上牌業務,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車究竟能使用到什麼時候?相信不少市民也在關心。

此次草案中,擬通過立法形式進行明確,規定本條例施行前上道路行駛的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已按照省、設區市有關規定申領臨時信息牌的,可以繼續上道路行駛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但是按照設區市的有關規定臨時信息牌有效期早於該期限的除外。

記者從我市交管部門獲悉,目前揚州對於電動車管理的相關地方性條規也在徵求意見、調研論證之中,一旦有最新的消息,將及時向廣大市民發佈。“可以放心的是,只要進行了登記,不符合新國標的車輛,目前是可以使用的。”

外賣快遞車輛如何管?

要求統一編號,購買保險

對於外賣小哥、快遞員而言,電動車是最為便利的交通工具,但隨之而來的一些交通違法增多,也引發了不少事故。對此,草案擬明確,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所屬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以及用於本單位業務經營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管理,包括明確安全責任人、建立健全電動車駕駛人及電動車管理臺賬、為電動車駕駛人及電動車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第三者責任險等相應的保險等。

目前,揚州市區外賣電動車的數量有2000多輛,《揚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已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中,擬要求外賣車、快遞車所屬企業,加強對駕駛人的管理,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實行規範化管理。對外賣車,要求實行統一制服,統一頭盔,統一編號。對快遞車,不僅要求實行統一編號,統一頭盔,統一服裝,還要求從業人員統一持證上崗,企業對其統一購買保險。

【業內人士】

建議提高電動車

違法成本

對於此次的草案,記者在採訪了多位交管專家後,大家均表示了很高的期待。

“在日常管理中,的確需要在立法、政策方面給予更大支持。”交管部門一位相關負責人介紹,如草案中擬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十六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限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十六週歲以上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安全坐椅。

“對於成年人而言,兒童是更容易遭受交通事故傷害的,尤其在電動車這種所謂‘肉包鐵’的交通工具上,類似的案例也是時有發生。”相關人士認為,如今接送兒童的主力軍是老人,但部分老人在交通安全意識上有所欠缺,諸如此類的規定,會有助於出行安全。

對於電動車違法成本,也有人認為應當與徵信系統掛鉤。“一般的路面處罰僅限於罰款、教育,有很多電動車駕駛員在違法之後,並不當一回事,如果能與徵信系統掛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警示的作用。”記者 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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