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地下車位,為什麼物業每個月還要收60元的管理費,請問合理嗎?

鮑南1


買了小區的地下車位,意味著你對該車位享有所有權,能夠自由地佔有使用和收益。因此,就使用車位本身來說,你是無需支付任何費用的。當然,如果需要物業承擔一定的管理職責,比如阻止他人強佔你的車位、保護你的車位安全等,當然就要向他們支付相應的管理費,這也是無可厚非的。所以,這種情況是完全合理的。

如題所述,甲奮鬥多年賺取了相當積蓄,在城市小區買了商品房和停車位,也算有了安身立命之本和財富積累。當他購置愛車以後,便開始使用自己的停車位,心情愉悅地把車輛停在停車位上,免去了爭搶車位的巨大煩惱。但是,隨後發生的事就讓甲不太高興了,因為物業看他開始使用車位了,便讓他繳納車位管理費。甲大惑不解,使用自己的停車位,憑什麼還讓自己繳納管理費呢?於是,甲拒絕繳納管理費,那麼,甲是否能夠得到支持呢?

答案不能一概而論,當然,就物業收取車位管理費來說,還是具有合理性的。畢竟,甲雖然享有車位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他可以自由使用該車位,不用向任何人支付車位使用費。但是,如果需要物業幫忙管理該停車位,比如不讓別人私自霸佔該停車位、不讓別人隨意破壞該停車位、保護車位上的財產安全等,那麼物業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也是理所當然的。

只不過,物業收取了管理費,就一定要盡到相應的管理職責,如果因為沒有盡到職責而給甲造成損失的,則需要向甲賠償損失。當然,如果甲拒絕接受物業管理的,也可以拒絕繳納管理費。


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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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是買了車位,交了物業費,還是被要求交納一筆車位管理費,這個問題受到了很多業主的質疑,覺得物業公司是雙重加價,覺得存在不合理。那麼你怎麼看呢?

認為不應該多交車位管理費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業主覺得物業費已經夠了,不想多交一筆錢支出。物業公司就不那麼認為了,他們覺得物業費僅包含樓道,花園,水系,電梯等費用的打理和維修,但是地下車庫維護清理費用得另外算。

我們來看看網友怎麼看的:

網友A:買車位佔用的是業主的公攤面積,小區公共場地歸全體業主所有,共公區域也須要管理,所以,物業適當收取管理費用也是合理的。

網友B:不合理,你停車位的配套服務還另外收費這合理嗎?你停車場沒人打掃衛生,沒有電,沒有管理,我為什麼要買你的車位?難道僅僅是空出的一個地方?

網友C:不合理,有些話聽著有理,實質為盈利創收。我們這180元管理費。有1000個車位,17個車位就可養活一名保潔,地庫明隔也是三個燈才亮一盞,一月3塊電費。保安專職收費,你車刮擦又不陪。物業一個月收費10幾萬,請問實際成本多少?

網友D:地下車位收管理費可以,但是物業要求業主籤免責協議,即:車輛在地下停車位發生丟失、損毀時,物業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典型的霸王條款和流氓協議!

網友E:地面車位應該是小區業主共有,停車費歸業主共有,怎麼不拿出來?廣告收入屬於業主共有怎麼不拿出來?電梯壞了還要走房屋維修基金,那前面說的錢呢?用哪去了?


我房網


合理!!!

因為停車位是你的,但是物業在維護,每天的衛生清掃,出入閘安裝保養,

電腦系統的運作和維護,燈光照明和消防設備,安保工作等等,

這些隱形支出都是物業來做的,為什麼不合理。

儘管你很不樂意,但這個錢一定要交,而且必須交。

農村不收費。到城市住單元樓就別把農村的習慣帶過來。

有人說我們都已經交了物業費的,

我們所交的物業費,是按照房子面積計算的。

而不包括車位的面積。

所以說,車位的維護管理費,是需要另外收費的。


我們車位是開發商買的,

而物業公司沒有從開發商那裡拿到分成,

還要提供安保和受損的賠償義務。這個收費只有價格合不合理的問題,而不是要不要收費。

收錢是合法的,我覺得應該交…!業主也可以跟物業談。

不交錢也不享受地下室的服務,這方式也可以不收…!

既然不願意交錢又要享受服務,這是不可能的,虧本的買賣鬼立馬願意幹…!


我覺得說不該交的人,就不應該住在公共小區。

因為這種不想交物業費的人一定很自私,

沒有公共意識,滿腦子都是自己的小家,

這種人適合去沒人的地方自己修房子住。

不想交錢可以回農村,

沒人跟你收物業費,車位管理費。當然,髒亂差也不必抱怨,

正常不過了。


老徐說事999


我問你幾個問題,就曉得是否合理。

第一,地下車庫需要用電嗎?!日常照明需要嗎?!如果地下車庫一片漆黑,你是否會感到害怕!?

第二,地下車庫是否需要日常的衛生清理,垃圾,尿騷味是否能夠忍受?!

第三,是否需要道閘?!也就是說是否需要工作人員開門,關門。是否需要保安防止小區以外人員進入,保證地下車庫的安全。

第四,是否介意流浪漢把地下車庫佔了?!

弄清楚這幾個問題,你會明白是否收費合理。


股票財經分享


說實話不清楚合理不合理,第一個物業收我們是60一個月後來被我們業主趕走了,我還沒入住,換了個物業,收40一個月,我入住了,我發現這批物業累死了,上批物業收錢高什麼都不做,這批物業收40進來半年了,第七個月被大家逼著搞衛生,你猜我發現什麼了,原來我們的地下車庫是綠色的,我一直認為我們的地下車庫是黑色的呢!而且兩批物業都暫時沒解決我們自己車位被別人佔用的問題,希望如果在換一個只要20就可以搞好地下車庫的物業,最後祝我美夢成真吧!


66馬上到


買了地下車位,卻還要被每個月收取管理費,這是很多人都不能理解的事。那麼這件事到底是不是合理呢?我們來具體說說:

1.物業費是小區的公共設施公共面積的維護費用/,並不是一切的包乾費用。不能說你找個保姆就連你家裡買菜的錢都算保姆頭上一樣。地下車位是屬於附屬配套設施,不屬於物業的必然管理範圍。

2.如果在物業合同中提到了有關地下車位的相關管理,那麼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該免費就免費,該收費就收費。只要合同有約定必須按照合同走。有很多小區在進行物業招標的時候就已經明確這一塊,你物業願意就幹不願意就別幹。

3.對於合同沒有相關約定的,物業是有權利收取管理費的。物業管理區域是屬於地面以上部分的公共面積和公共設施。地下車庫不屬於這一塊,物業相對來說是要付出額外的人工的。

4.對於地下車位的產權來說是沒有任何疑問的,但是很多人覺得每個月還收管理費是不合理的。其實,物業收取的管理費就是用於車位的管理。你的產權車位不會被別人佔用,也不會因為亂停亂放而導致你的車位無法使用和使用不暢。那時候,恐怕你會覺得物業更加不負責任。

5.地面車位和地下車位是完全不同的性質,但是,車位管理規範化,都是需要額外付出人工的。對於車位管理費約定,應該在物業合同明確列出。不管是收費還是免費,抑或是物業費打包價。

6.不管管理費如何收,收多少都應該是全體業主審議和投票,也就是業主大會進行決定,授權業委會實施。也就是不管收多少如何收,都是全體業主的權力。

任何時候,業委會是相當重要的,否則所有的一切都是空談,業主再多也是一盤散沙,缺乏凝聚力。業委會也是唯一合法的能夠代表業主維權的法定組織。


說天評地鹽城哥


兩個房子,一個一年360元管理費,地下車庫收拾的是真乾淨,全部鋪的那種有點像塑膠操場那種材料,每天都拖的一塵不染的,另一個沒有管理費,我去,水泥地一跑一趟灰全飄起來了,我的翻毛黑皮鞋走一趟就一圈灰色了!還是交錢買服務好!


沐沐在立


我們小區2400多住戶,600多一點個車位,每月管理一車位60元,只買不租。已售車位約500個。臨時車輛進車庫30分鐘不收費,超過30分鐘到4小時收5元,超過4小時到24小時收10元,進出按小時收費。保安進出車門各兩個,車庫巡邏保安2個,保潔是每星期各單元星期四下午打掃車廣車公共道路(即公用部分)。600個車位收入36000元,6個保安平均工資3千(含含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保安每月中午伙食補貼200元,僅保安工資及補貼19200元,剩餘10800元,保潔不發工資嗎?水費不收費嗎?(公共道路掃完用拖把拖乾淨)照明不交電費嗎?車庫監控不維護嗎?照明電路不維護嗎?任何時候下要果斷下結論,說收費60不合理。不發工資誰球幹?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只能說物業收多收少,物業乾的好與差。


無言過客40976318


買了地下車位,每個月60元管理費,這個很合理的。如果題主連這個都想不通,就有點抬槓了。

一、你買的是地下停車位,雖然你擁有了(產權)使用權,但是有進入的公共道路,照明,門禁系統,消防設施等,簡單的說衛生和照明用電你的出一點吧,總不能讓物業給你掏電費吧!

二、公共區域的衛生需要專人清理,這需要給工人開工資,燈泡不亮了也需要換。就是你自己的獨立車庫,衛生電費是不是也需要自己負責。

三、題主估計覺得多,地下好幾百個車位,是不是物業賺的多,自己算一下當地人工工資水平,一個保潔,一個維護人員一個月多少開銷工資,這還不算電費和其他損耗費用。

四、物業是企業,合理盈利是必須的。不盈利的事情就是你自己也不會幹。你出錢只要物業能操心到位又何樂如不為呢?況且就是一包中華煙,這個捨不得就說不過去了。

物業收取管理費必須經過業主委員會授權才能進行,否則就是違法。收取的管理費不是全部物業拿走,70%是要交到業主委員會補充小區專項維修資金或者經業主大會同意用於本小區設施設備道路牆體綠化等公共區域維修改造更換等。按要求每年公佈收支狀況供業主監督。物業最高只能拿30%的佣金。等於說是取之於業主最後用於業主,通過收費進行有車無車的一種經濟平衡而已。

無論是業主還是物業有時候也要換位思考一下,看看自己所在小區物業服務水平和收費是否在一個水平,物業企業也要有一顆真誠服務的心,善於改進自己服務,得到業主認可並不難,難的是堅持自己最初的理念和初衷。



老鳥侃樓市


根本沒理可講的,你說車位是私有 然後交點這個照明 衛生等費用我也無話可說。。但是每個月60-80是不是有點貴了?畢竟地下室維護的還是少。

其實中國人就是屈服慣了,槍打出頭鳥……很多不合理地方我們沒辦法去反駁和反抗。就比如我們交的物業費是按房產證面積交的。。可物業負責維護的也只是公攤部分。既然你收了我全額的物業費 那麼麻煩物業公司來我家打掃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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